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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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基督徒不应随意拿《圣经》给人定罪

作者: 若望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1年05月18日 09:03 |

有这么一位弟兄,对于《圣经》非常熟悉,可是教会里不少弟兄姐妹都尽量远离他。因为他经常拿经文给人定罪。比如有些姐妹很喜欢在朋友圈分享一些吃喝玩乐的信息,他往往就会在下面留言:“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太4:4)”;“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一2:15)”指责这些姐妹不属灵,爱世界。

他的举动自然引起了很多肢体的反感,认为自己只是与人分享下生活而已,怎么就成了“贪爱世界”呢?而且神也不禁止人们享受生活:“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传5:18-19)”可见这位弟兄明显是有意选择经文,作为论断他人的依据。

这位弟兄的行为固然极端,但拿着《圣经》规范他人、甚至定罪的情况,在当前教会中是存在的。有的肢体熟读经文是好事,却不是拿来规范自己的思想言行,而是作为攻击他人的利器。有位姐妹不大喜欢阅读《圣经》,就是因为常被人拿着经文定罪而心有余悸。

何况神给人类启示《圣经》的目的,乃是要“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基督徒通过阅读经文,从而明白神的旨意,使生命得以完全,在世界上做荣神益人的美事。而不是作为他人的“罗织经”,成为攻击、论断的利器。这种行为违背了读经的初衷,是不蒙神所喜悦的。

我们必须明确对《圣经》的态度,是在规范自己,而不是规范他人。假如经文的教导只对他人有价值,而对自己无意义,那么懂得再多也如同法利赛人那样,在神眼中毫无价值。有的人之所以喜欢拿着《圣经》对肢体指手画脚,是其内心骄傲的体现,俨然将自己视为真理的判官。可他们唯独忘了耶稣所教导的:“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太7:3-4)

《圣经》中最大的诫命乃是爱,这是基督徒处理神人关系、人与人关系的最高原则。如果我们整天拿着《圣经》,截取一两节经文,给人定罪、审判,是有违爱心原则的。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会整天给人定罪、盯着他人的小过犯不放。当然,假如我们发现某些弟兄姐妹确实跌倒犯罪了,也不可直接给人定罪,而要用爱心的劝勉将其挽回,使他能够知罪悔改。

真正明白《圣经》的人,不是对于经文有多么熟悉,而是抓住了教导的核心价值。一个充满怜悯、公义并与主同行的人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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