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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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牧师:【5.13每周牧函】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

作者: 王怡牧师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2年05月19日 01:54 |

各种除去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多2:12)的会友,平安。

      有家刊物,策划了一个“中国人的性观念”专题,约我“化名”写篇文章。这周,我完成了一篇《性与盟约: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摘录其中一节,与你们分享:
 
有一种辩解,称婚前的性自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与对家庭价值的保守分开。一旦结婚,人们便收拾野心,斩断过去,成为忠诚的丈夫或妻子。所以反要在进入婚姻之前,多多享受过期作废的爱情。
 
      这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自欺欺人,经不起人生经验和田野调查的检验。重要的是,保守主义的观与性解放主义的分野,在于人类的性欲及其满足,到底有没有特定的形式?保守主义相信,婚姻是唯一合法的、满足性欲的方式。性解放主义认为,满足性欲望的方式是人类在文化中发明的,因此是多元和变动的。然而,一旦否定人类的性欲及其满足有特定的形式,性道德便不复存在。换言之,人类就只有一般性的契约道德(两个成年人的临时同意),而没有特定的性道德。道德对两个成年人做爱的要求,并不会超过对两个人一起吃饭、扫地或购物的要求。
 
      这显然是对性关系的贬低,而不是重视。当人们认为没有独特的道德性时,人们也就无法从中获得独特的满足和快乐。无论人们怎样竭力将的道德意义等同于吃饭、喝水;但性在人际关系中的独特、显赫和隐秘的地位,却无法被抹杀。
      在禁欲的规条和纵欲的无德之间,新教伦理开出了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的处方,即一面是对性欲被造为人性重要部分的肯定和赞美;一面是对人的败坏罪性的警惕,而以婚姻中“忌邪”的结合为性的唯一合法的满足。换言之,在保守主义的观中,不是肉身本身,而是上帝的创造和上帝的道德律,构成了性的快乐的源泉。
 
      性关系的奥秘、美妙和独特,在于人们不能在性关系中容忍另一个异性,在所爱之人的生命和身体上占据与自己同等的地位。上帝创造了禁忌,禁忌产生了嫉妒。禁忌的存在,即对一种“忌邪的”、排他的及得到保证的生命地位的安全感的供应,正是一男一女能够在性关系中获得心灵满足的前提。
 
      甚至我们可以说,没有道德,就没有真正的性满足。当代著名的福音派神学家约翰•派博甚至宣称,唯有基督徒才能真正享受性的愉悦。因为性欲是上帝赐给“感谢着领受”的儿女们的。他说,“尽管世人可能会因为我们宣称圣经能帮助我们最大限度地享受性生活而笑掉大牙”,但事实上,没有感恩就没有性满足。对美善和恩典的信赖,才是真正的性欢愉的奥秘。
      这不是一种道貌岸然的、贬低性欲的道德主义,而是一种“快乐的保守主义”。在任何发生性关系的男女之间,都曾经和将要充满伤害、冲突甚至背叛。痛苦是两性关系的常态,一如欢愉。虚空也是两性关系的常态,一如满足。只要考虑到这一点,人们就不难发现鼓吹性自由的理论,其实是一种鸵鸟政策。一旦面对人类最亲密关系中的彼此伤害,那些性自由的观念便不能不要求每个“自由”的人自由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去舔伤口。彼此纠缠的肉体一旦分开,你就还原为宇宙中孤绝的个体。这不是一种快乐的自由主义,而是一种残忍的左翼伦理。
 
      如果性欲是人性的重要组成,性欲便与整个人的存在密不可分。性欲在本质上涉及到另一个人类,即渴望与一个异性的身体结合(柯志明,2006)。因此,性在价值上并不只是私人的,而且是社会性的。如果考虑到人类的“生养”和延续,性欲及其满足方式甚至是国度性的。保守主义与性解放主义的另一个分野便在于,保守主义认为,性在本质上涉及到一位异性,因此性意味着自我中心和性别中心的破碎。而性解放主义却认为,性自由乃是对自我中心的肯定。
 
      后者的利己主义倾向,使人的性欲及其满足沦为“非道德事件”。对另一个身体的欲望,使另一个身体的主人沦为“我的身体”的奴仆。换言之,性产业的实质就是一种奴隶制度。当知识分子们以“个人主义”的名义认同性欲的满足没有特定的条件和方式,没有超出“两个成年人的同意”的道德要求时,他们恰恰否定和羞辱了“个人主义”的价值。即将性欲的对象客体化,使满足我们性欲的那个人(无论其是否同意),成为在生命价值上低于我们的那个人。一个希望在婚前发生性关系,甚至希望拥有与一个以上异性的“性经验”的人,在本质上乃是人类的敌人。即使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人,也会与一个以上异性发生性关系,他们之间也并不因此就“扯平”了,反倒表明他们都视一位异性的生命价值,低于自我中心的欲望。
 
                                                                 愿为福音更新文化而祈祷的仆人王怡,写于201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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