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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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和顺服真的是不论对错吗?

作者: 小斌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8年01月08日 12:34 |

前段时间妻子跟一位姊妹聊天,姊妹说起一件让她很忧伤的事情,她们公司有一位员工生孩子的时候在医院疼了整整两天,一直都不能顺产,最后才决定剖腹产。她就把这个事和她的丈夫分享了,又告诉了她婆婆。她婆婆就说为了孩子以后健康,哪怕在医院疼再多天也要忍一忍。这样,我们这个姊妹就更担心了,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大家不要误会说我们的姊妹没有爱心,不爱自己的孩子,不为宝宝着想,怕疼,不想顺产。实在是因为这种到底是顺产还是剖腹产,导致的医疗事故太多了,造成了太多的人间惨剧。

就在前不久,开车路过医院,大堵车,动都动不了,下车一看,发现是医闹,又是花圈,又是鞭炮,询问看热闹的老阿姨得知发生了一件惨不忍睹的医疗事故。一名孕妇在接生的过程当中,小孩子的头已经出来了,可是肩膀卡住了。折腾了很久,也不能生出来,最后医生决定将婴儿头塞回去,再剖腹产。但是产房和手术室不在一个楼层,这样一上一下就把时间给耽搁了,最后母子都死在了手术台上。几个路人说还不是家人非要顺产的,现在出事了又来闹医院,可怜了那个小媳妇,年纪轻轻,十月怀胎,这么个下场。

这样的悲剧其实一直都是层出不穷的,很多的婆婆都是觉得应该顺产。当然,理由有很多吧,一些人认为顺产对孩子更好,也有一些家庭可能是为了省钱。

当面临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说,去评价,每家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但我们首先应该尊重生命,尊重科学,尊重宝妈,而不是家里的长辈,不是婆婆妈妈。我和妻子在顺产还是剖腹产的问题上,一直的共识是,这件事情全凭医嘱,也尊重妻子自己的意愿,我是100%无条件支持她的。也和我父母包括岳父岳母都达成了口头协议。在妻子生产这件事情上,他们不来干涉。

这种事,在基督徒的家庭里面临更尴尬的境地,传统道德和宗教两座大山。假如婆婆想要媳妇顺产的话,往往作为媳妇是无力反驳的。首先我们都讲要孝顺,所以从这一点上好像就应该无条件的听长辈的话。另外,圣经由讲,妻子应当顺服丈夫,丈夫是妻子的头。从这个原则出发,媳妇又好像应该无条件的听丈夫的话。这样一来的话,作为妻子就成了绝对的弱势了。

笔者常常在想,我们这么伟大的《圣经》,难道真的会有如此让人难以接受的教训吗?正常思维的人都知道,普通人之间凡事都应该有个商量,顺不顺服,都应该是彼此的,哪有单方面,岂不是强权压迫?对的我们当然应该顺服,错的我们当然不能顺服。怎么可能是,即便对方是错的,也要听,要顺服。这样的原则,显然不符合《圣经》的总原则呀。圣经写错了吗?还是我们理解错了呢?还是有人故意强解圣经呢?

在孝顺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的。如果长辈错了,我们还要去听的话,难道这也叫孝顺吗?我们有必要好好的讨论,孝顺和顺服这两个问题。

首先,我们看孝顺,中国人是最讲究孝道的。圣经更是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而且还被写入了十戒。我们中国人常常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里所谓的不孝有三是哪三个呢?给一个权威的解释: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我们看第一不孝,阿意曲从,陷亲不义。就是明知父母是错的还去做,最后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不孝。我们以为什么都听父母的,什么都听长辈的就是孝顺,其实大错特错。当长辈说错了,父母说错了,是一定要纠正的,而绝不能听从。如果听从他们的话,当事情产生不好的结果时,就会使得他们陷入不义,被人唾骂,这才是真正的不孝顺。在我们的妻子生产过程当中,到底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显然我们首先应该尊重医嘱,其次应该尊重我们妻子的个人意愿。而不是像一些婆婆说的,哪怕疼再多天也应该忍一忍,坚持顺产。

时代已经不一样了,人的体质也不一样。我们的父母总是以他们那个年代生孩子的难易程度来衡量今天女性生孩子的难易程度。在他们看来,好像生个孩子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是今天我们大部分的女孩子都是娇生惯养,体质和以前完全是不一样的,况且现如今的医疗水平也有了相当大的进步。我们首先要确保的,当然是母子的平安了。

具体是顺产还是剖妇产,医院自然有它的一套标准,显然不是我们可以想当然的。所以,作为弟兄,作为丈夫,作为儿子,我们倘若只关注了孝顺——自以为听父母的话就是孝顺,而强迫我们的妻子去顺产的话。万一出点什么事情这不就是陷我们父母于不义了吗?那么,这还能叫孝顺吗?那样只会让悲剧发生,让我们的父母背上骂名,是大写的不孝顺。

我们再看妻子要顺服丈夫。我相信和我们的传统孝道也有某种契合。肯定也是对的,应该听。错的,不应该听。对的,应该顺服。错的不应改顺服。如果明知丈夫错了,做妻子的还去顺服他,那岂不是助纣为虐,岂不是反而害了自己的丈夫。爱和顺服怎么会产生出一个有害的结果呢?我们有必要重新回到《圣经》,当我们谈妻子要顺服丈夫的时候,我们引用《圣经》以弗所书的第五章:

【弗5:20】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 神。
【弗5:21】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弗5:22】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

我们常常只引用第22节之后的经文,得出一个结论:妻子应该无条件顺服丈夫,甚至有人加一句至死方休,那是妻子的十字架。我们总是忽略第2021节,因为22节上面有一个小标题——丈夫和妻子。我们每次查经的时候都一再强调,小标题是后人加的,是不具有权威性的。这里的小标题明显加错地方了,分割了经文正确的意思。从上下文来看,2021节都应该归属到丈夫和妻子这一段。这样,当我们再来看妻子顺服丈夫的问题的时候,就发现有一个总的圣经原则了,就是“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所以21节这句话显然是妻子和丈夫关系的一个总原则。当我们确定了丈夫和妻子都存敬畏基督的心,在生活当中,又是彼此顺服的,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我们再说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就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因为我们这里要谈的顺服人之上是顺服真理,因为敬畏基督就会敬畏真理,基督就是真理。如果丈夫所说的和所做的不符合真理,做妻子的就不应该顺服。

如果妻子有错,丈夫也应该勇敢指出。这样,无论是丈夫或是妻子都不会胡作非为了,更不能断章取义辖制对方。所以,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我们顺服的次序永远是顺服真理第一,顺服的方式永远是彼此顺服。而不是单方面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个角色的无条件顺服。

真理是永远不会错的,如果真理被垄断了,就要小心了。真理岂会违背常识呢?那些以传统害人的,以《圣经》辖制人的,我们要勇敢的说不,因为真理,叫人得自由。

孝道不是阿义曲从,孝不违背道。顺服不是唯命是从,不符真理,岂能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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