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颁布的“十条诫命”可以称之为上帝儿女的道德总原则,也可以视为人类社会的道德总原则。
小的时候我特别诧异一件事,就是为什么国内的小朋友和国外的小朋友,父母都教导他们不可以说谎话、不可以偷东西呢?当然,贯穿古今,凡是正直的父母都在教导孩子要公平、正义、良善......
如今年龄渐长,我也逐渐明白了其中的奥秘。因为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在人的里面放入了道德和良知。原本的道德与良知就在人的里面做提醒的作用,使人行在上帝喜悦的旨意中。但是,随着罪的玷污,以至于有些人无视道德和良知的提醒,然后故意做恶事。久而久之,道德和良知提醒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小。
人虽然会压制道德和良知的声音,但是却无法消除它们,这也就是一些邪恶的人虽然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每次想到自己违背道德律的时候,内心还会隐隐作痛的原因。
当人因为罪的玷污而不受道德和良知的约束时,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外在的律法引导人行善,这就是诫命的意义。诫命存在的本身并不是为了定人的罪,乃是为了提醒人不犯罪。
但如今我却发现一种可悲的现象,就是有一类人不受道德和良知的约束,也不认识律法,然后就活在贪婪和自私中。
我记得去年出去旅游的时候遇见过这样一件事:当时我刚游览完一个景区,想要去往另一个景区,正翻看手机地图的时候,有一个人力车过来和我们说“你们要去的景区特别远,走过去要一个多小时,坐我的车很便宜20块钱”。我放下手中的地图,相信了司机的话,坐人力车的时候我还在感慨为生计奔波的不易。只是万万没想到,他只开了五分钟的车,行驶了不到一公里,就告诉我们到了......
是的,我的确要为自己的不谨慎负责,但是他说“走过去要一个多小时”的呀!这难道不属于一种欺骗吗?
相信很多人都会笑笑说“这种事情太常见了,根本不叫事情”。是啊!这种事情太常见了,以至于人将谎言、欺骗、诡诈、偷窃当作了平常,而良善、公义、正直这些美好的品格自然会在生活中越来越少。
当缺斤少两成为了生活的常态、当送老人鸡蛋是为了骗取他们的养老钱、当以次充好的行为成为了潜规则......试问:“这难道是我们想要的生活吗?”
阿摩司曾清楚地说:“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银子买贫寒人,用一双鞋换穷乏人,将坏了的麦子卖给人。耶和华指着雅各的荣耀起誓说,他们的一切行为,我必永远不忘。”
所有不公义的行为,终将在上帝那里得到审判。
在如今网络消费的时代中,很多人也在利用规则完成自己的偷窃和贪婪的行为。
就比如说“仅退款”这一功能。的确,这一功能的出现给了消费者极大的保护,但同时也给心术不正的消费者有了“薅羊毛”的机会。因为有人在收到物品之后,就会点击“仅退款”,然后完成零元购物;或者有些人吹毛求疵地检查商品,以发现商品的瑕疵,继而寻求赔偿。
当然,还有些人则是通过一些手段,寻找商家的失误。比如原本10000元的商品被标注了100元,然后这些人就会恶意下单,以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也许有人说“这是遵守了市场规则,这是正常的消费”,但是这种“正常”的背后,其实隐藏的是人内心中“不正常”的贪婪、自私、诡诈。也许这种行为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偷窃,但是这种行为与强盗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我认为,偷窃绝不仅限于词典的解释:不经主人的允许之下,拿走属于主人的东西就称为偷盗。我认为,凡是运用诡诈的行为、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都属于偷盗。
偷税漏税是偷盗、借贷不还是偷盗、侵占公司财物同样是偷盗......时至今日,偷盗更是以越来越多的形式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如果人的心中没有正直、良善、公义,很难在这个时代中不做偷盗的事情。
“黄杨钿甜事件”出现之后,雅安捐款被挪移的质疑声越发强烈。我记得当时自己还将仅有的200元零花钱捐了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这笔款项真的进入了私人的口袋,这偷窃的不仅仅是金钱,更是千千万万善良之人的良心。
然而,古往今来,历史早已告诉了我们结果。
思来想去,只能说“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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