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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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改并不是一味地否决自己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0年07月09日 08:57 |

传统基督教往往把信仰对生命的改变定义为新我对老我的战胜。这样,新我与老我的对立就成为宗教生活中的主题。那么一切围绕生命改变的活动,都是在否定老我的基础之上展开的。

这种否定老我的活动,在没有区分老我与自我的前提下,实际上否定的是自我,乃至于否定的是人性中合理的生理特性。

这显然与耶稣的教导不同,耶稣教导我们不是否定自我,而是回归自我,用心灵和诚实敬拜,在此基础上彼此相爱,这就是耶稣门徒的标志。

旧约的律法被称为犹太人身份的标记是颇符合事实的。犹太人的一切活动皆围绕律法展开,但是律法的严格与苛刻又不能让人完全遵守,也不可能有人完全遵守,因此他们对律法的遵守也只能保证公众场合,在私下对律法也是持一种宽松的态度。

这样就产生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艾赛尼派。

法利赛人在公众场合,乃至在私人场合监督犹太人是否遵行了律法,对于那些没有遵行律法的就被定为罪人,而实行社会隔离。什么才是对律法的遵守呢?那就是律法是本,人是末。人是律法的工具,也就是耶稣所说的,人是为律法设计的。因此人饥饿的时候,不能掐麦穗吃;生病的时候不能得医治,医生也不能救人,要不就是做了安息日不可做的事。

我们在法利赛人的行为中看到,律法是建立在对人性的否定之上的,也就是人必须否定自我的需求,乃至于生理需求,仅仅为了满足律法的规定。

但是,法利赛人这种行为显然并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人们还是在不经意间违背律法。人对律法的遵守困难就产生了艾赛尼派,耶稣在开始的时候也是加入这个派别,成为约翰的门徒。

艾赛尼派找到解决人遵守律法的捷径,那就是逃避世界的诱惑到沙漠里去。既然人对律法不能完全严格遵守的原因是因为世界的诱惑太大,比如安息日饥饿的时候,刚好看到身边有麦穗可吃,那么身体的欲望就会战胜对律法遵守的理智而去吃麦穗,因此身体的欲望总是成为我们遵守律法的障碍,而世界的诱惑又总是激发身体的欲望。因此艾赛尼派选择的方案是逃离世界的诱惑,压制身体的欲望,已完成律法的要求。人饥饿的时候,如果身边没有麦穗,那么他就不会掐麦穗,就不会因违背律法而犯罪。

因此,他们躲避到沙漠,远离世界的诱惑;他们又把生理需求压制到仅仅维持生命的基本体征,以避免因自杀而违背律法的嫌疑。

不论是法利赛人,还是艾赛尼人,他们都是为了建立一个新的律法自我,而否定另一个真实的自我。而这个他们否定的自我才是真实的自我。

及至基督教建立之后,旧约这种自我否定的活动延续了下来。后来东方二元论,尤其是诺斯替主义的渗透和影响,让犹太人这种律法与自我之间的二元斗争又增添了新形式,变成灵魂与肉体的争斗。

在这种观点看来,上帝对个人的拯救是灵魂的拯救,而不是身体的拯救。而身体的种种特性,反而成为灵魂得救的障碍。这些特性就是生理欲望。因此,如何压制生理欲望,而达到真正的灵魂圣洁,这成为教会教义和教导的主要内容。

在这种思想之下,逐渐产生了艾赛尼派意义上的隐修主义。固然,隐修主义有各种产生的因素和原因,但是诺斯替和律法主义却是无法避免的核心背景。

隐修主义的兴起有罗马帝国奢靡生活的背景。这是因为隐修主义的参与者不是普通的奴隶和平民,奴隶没有自我生活决定的自由空间,显然不可能被允许去隐修。而普通平民因为受教育程度和经济所限也很少去参加隐修的。这是因为罗马贵族的紊乱生活所致。那些加入隐修以逃离世界,达成自我圣洁的群体,大都是因为不满于罗马上层的奢靡生活导致的。

但是,他们选择隐修主义的生活,是因为隐修院拥有一定的经济和政治特权,这样与自己原来的贵族特权并没有太多的冲突。

但是这种逃避世界以成全律法的方式,最终可能是失败的,因为到了中世纪,隐修院已经聚集了大量的财富和奢侈品。隐修成员也成为贵族和特权阶层。

我们从马丁路德的经历中也可以看到基督教教义与自我之间的冲突。马丁路德为了悔改自己的罪,通过鞭打自己,睡地板,冷冻和饥饿来惩罚自我,已达到去除身体的罪恶,完成灵魂纯洁的目的。而这种苦修,在那个时代乃至之前的中世纪,都是普遍的方式。

今天的基督教会,虽然不强调自我鞭打的苦修,也不强调远离世界的隐修主义生活,但是这种老我与新我的对立,依然沿袭了由律法主义而来的传统。

新我与老我的对立,让我们产生二元世界的观念。我们会认为有些空间是老我的,有些是新我的,有些行为是老我的,有些行为是新我的,这样延伸下去,我们就会回到灵魂与身体二元的诺斯替主义中去。

因此,我们常看到的是,去教会聚会的那一天是神圣的,而其它时间则是世俗的;圣经是神圣的,而其他书籍世俗的;祷告是神圣的,吃饭是世俗的等等。因此我们就会在神圣的场合努力做得符合教义,而在生活的场合则较为随便。

显然一个被信仰改变的个体,不是建立在相对于老我的新生命之上,而是建立在新的自我之上。传统基督教对老我和新我的强调,容易造成对自我的否定。这样人们就不会自我反思,乃至于在自我的基础上建立新的信仰。

身体和灵魂的区分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必要的。难道上帝造人只造了灵魂,身体不是上帝所造吗?

因此,一个皈依基督的人,一个建立了信仰而被改变的人,是因为重新发现了自我之后开始的,之前他可能是跟随感觉,或者跟随大众,没有自我独立性,但是在他确立要跟随基督之后,他就要按照耶稣的教导去做,按照天国的伦理道德去行。自我的独立意识和思想才是我们排除恶而跟随耶稣的关键,而不是把努力的方向建立在自我否定之上。吃喝与嫁娶都不是罪,合理的身体欲望本就是我们人性特征,因此一个基督徒不是没有身体欲望,而是不会被身体欲望控制而从了恶人的计谋。

一个基督徒的改变不是在灵魂的洁净之上,而是在他实践耶稣教导的行动之上,因为“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约翰福音 13:34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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