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纪念宗教改革五百周年“唯独信心”
今年是宗教改革五百周年,新教阵营有些教会和团体纷纷举办了很多纪念活动。宗教改革的历史影响确实深远,远远超出了当年马丁路德所能想象的范围。宗教改革不仅塑造了今天西方教会的格局,也透过后来的新教宣教士影响到了中国的教会。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就是宗教改革的属灵后裔。
马丁路德是掀起宗教改革的第一人,其最卓越的历史贡献莫过于重新发现了”因信称义”这个教义,不仅沉重打击了当时天主教炙手可热的教权,动摇了教皇和天主教的权威,还释放了平信徒,和因信称义伴随而来的就是“人人皆祭司”,每个人就近上帝不再需要倚重一个宗教祭司体系。因此有人说因信称义是基督教福音的基石,这是有洞见的。
可是新教走过这五百年,中国教会走过这两百年,我们对因信称义的理解有没有陷入一些误区,以至于偏离了其本来意义呢?以笔者的观察和思考,以下四个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检讨,否则我们对因信称义可能理解偏了还不自知:
“信”是头脑知识?
“因”是表因果关系?
有信心可以没行为?
称义只是为上天堂?
为此,我们需要回到因信称义的词源解析,才能有更精准的理解。
一、对“信”的解析
两年前笔者带领青年团契的弟兄姐妹查考过罗马书,查到罗3:21-31节,这里呈现了保罗对因信称义的精辟阐述。而“因信称义”这个词组在中文语境之下容易望文生义成这般理解:我因为相信耶稣而被称义,突出的似乎是我的“信”。而这种“信”似乎又停留在那种头脑里记得使徒信经的水平就OK了的感觉。如果这样理解,那就是大错了!
“因信称义”的英文翻译更接近原文,是“justified by faith”(KJV)或“justified through faith”(NIV),涉及三个重要词汇:“因”、“信”和“称义”。其中“信”这个词汇有两种表现形态,一是名词形态,中文译为为“信心”;一为动词形态,中文译为为“相信”。对应的英文表达形式分别是:“faith”和“believe(in)”。我们以中英对照的方式看看下面一组经文:
“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罗3:24),英文版本是“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KJV或NIV)。
“用信主之法”( 罗3:26,和合本注明原文无“主”这个字),英文版本是“by the law of faith”(KJV)、“on that of faith”(NIV)。
“人称义是因着信”(罗3:28),英文版本是“a man is justified by faith”(KJV)、“a man is justified by faith”(NIV)。
罗3:30、31三次出现“因信”,英文版本是“by faith”(KJV)或“through faith”(NIV)。
这里只是列举了罗马书这几处经文,罗马书其它地方的“信”在英文版圣经里也是翻译成名词形式的“faith”(比如罗5:1等)。而在希伯来书第11章出现的若干“信”,在英文版圣经里全部被译成“faith”。在英文里,“faith”这个词具有信仰、信念的意思,远比中文所理解的“相信”这个词意思深刻得多。
弄明白了“信”的英文表达方式及其意义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组合词“信耶稣基督”的中英文对照翻译:
罗3:22里的“因信耶稣基督”,英文版本是“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NIV)或“by faith of Jesus Christ”(KJV)。
罗3:26里的“信耶稣(的人)”,英文版本是“believeth in Jesus”(KJV),“have faith in Jesus”(NIV)。
而中文所说的“相信”这个词在英文里的表达是“believe”,其意思相比“faith”或“believe in”就差远了,我们看看雅各书的一处经文就很明了了。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兢。”(雅各书2:19)
“Thou believest that there is one God; thou doest well: the devils alsobelieve, and tremble.”(KJV)
“You believe that there is one God. Good! Even the demons believe that--andshudder.”(NIV)
显然,“believe”和“faith”就其意义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believe”的语境用在相信某人或某事物的存在,比如说“我相信地球在围绕太阳旋转”“我相信华盛顿是美国国父”。但“faith”指的是信仰或信念,不仅仅是相信认可一种现象或事实那么简单。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信耶稣”似乎指的是第一种,我查考了另外两种中文译本,把“信耶稣”译为“信仰耶稣”,这一翻译更靠近英文“faith”的意思。
罗3:22之思高译本:“因对耶稣基督的信德……赐给凡信仰的人”。
罗3:22之中文标准译本:“藉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临到所有信的人”(中文和合本对应的是“因信耶稣基督……”)
罗3:26、罗1:16之思高译本分别是:“信仰耶稣的人”(中文和合本对应的是“信耶稣的人”)、“有信仰的人”(中文和合本对应的是“一切相信的”)。
我们再看腓立比书1:27这节经文,中文和合本的翻译是:“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叫我或来见你们,或不在你们那里,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站立得稳,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
中文和合本这里的“为所信的福音”,KJV、NIV都译为“for the faithof the gospel”。有趣的是,天主教思高译本、新译本、吕振中译本和中文标准译本都译成“为了福音的信仰”,“信”由中文和合本的动词变成了名词形式“信仰”,从效果上看更贴合原文意思。
再如这节经文:“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来6:1)。其中的“信靠神”,KJV译为“faith towardGod”,NIV译为“faith in God”,思高本译为“信赖神”,唯有中文标准译本译为“对神的信仰”,贴近原文意思。
雅各书2章里的“信心”,KJV或NIV都是用的“faith”这个词,有趣的是,中文标准译本一律译为“信仰”。
在英语里,信耶稣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使用“faith”这一名词形态,一种是使用“believeth in”这一动词形态。深刻表达信仰的动词形式是“believeth in”这个词组,具有信赖、信靠的意思。比如,我们最为熟悉的一节经文:“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中文的“信他”在NIV里译为“believes in him”。
总结一下,中文语境下的“因信称义”的“信”绝不是简单的“相信”——头脑里相信某个事实某个对象,而是英文里的faith,指向的是信仰,具体地说,就是罪人依靠从神而来的白白的救恩而与神建立起一种信仰关系,而不是头脑上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那么简单。
二、对“因”的解析
我们也许在教会里听到这样的说教:只要信心足够大,你的祷告就一定蒙垂听,或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获得医治和祝福,或者是心想事成。在此我们看到,信心成了一种手段、一块敲门砖,具有了某种魔力和功德性。有了这般信心,好像就变成上帝欠我的了,所以他必须应允我的祷告、满足我的心愿。然而,上帝可以为这样的“信心”支配吗?前面解析了“信”这个词,而“因(信)”可以解作“因为”吗?因为我信了,所以就称义了。我的“信”似乎具有了某种功德性。这种误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对“因”字的误解。中文和合本是近一百年前的产物,那时白话文才刚起步,“因”这个词在文言文里具有多个意义。
前面已经说了,因信称义的英文翻译是“justified by faith”(KJV)或“justified through faith”(NIV),涉及三个重要词汇:“因”、“信”和“称义”。“因”对应的词是“by”或“through”,不是作“因为”解,表因果关系,而是作“藉着”解,表示一种媒介,意思是凭借。希伯来书11章是著名的“信心”人物篇章,“因着信”这个词组反复出现,对应的英文是“byfaith”。中文标准译本一律译为“藉着信”。这也就意味着,“信”不是我们称义的原因,而仅仅是一种媒介。就像有个朋友送一件礼物给你,你只管接受,“信”类似于接受的功能。救恩是上帝单独做成的,你只要接受并信靠他。
三、对“称义”的解析
这个词的英文翻译是Justified,显示的是被动语态,其原型是justify,基本意思是:“证明……是正当的或合理的”。其意义远比饶恕、赦罪、释放更为深远。当上帝称某人为义的时候,他不仅是宣告那人“无罪”,更进一步宣告那人“绝对的为义”。这是上帝单方面的工作,因此要用被动语态表达出来,可惜中文表达方式给人的印象是人似乎居于主导——我信了,就称义了。这完全抹掉了上帝恩典的作为。人不是居于主导位置,而处于被动地位,不是可以去赚取的,而是凭借信心领受神白白所赐的救恩。
四、称义以后要干什么?
根据以上词源解析,对因信称义我们可以有更整全的理解:我们能和上帝建立合宜的关系,是藉着信赖耶稣,在基督里上帝就看我们为义。这种信赖是具有生命关系的信仰,而不是头脑里简单地相信耶稣是谁或做了什么。
可是我们称义以后要干什么?没有好行为行不行?显然不行。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2:26)真实的信心必然要结出善果,这种善果并非是会读经祷告而已,而是要超越这种宗教性维度,在自己的生活中效法耶稣。
马丁路德对因信称义的重视有一个强烈的驱动,那就是关心个人灵魂的救恩,通俗地说,死后能不能上天堂。这样看就容易把因信称义狭隘化。今天有些新约学者透过对保罗书信的研读,有了更新的发现,因信称义是弥合不同群体在基督里合一的重要依据。一个人归信基督,过教会生活,不再依赖割礼或其它某些特别的宗教仪文,而是单单透过信赖耶稣。这就大大解除了宗教礼仪上的障碍,显出基督福音强大的吸纳力。这也就是说,因信称义不是为了确保自己死后可以上天堂,而是为了超越宗教的文化的或其它方面的壁垒,打造一个建基于基督之上的合一的信仰群体。这个群体可以来自五湖四海,但在基督里都可以归于一。限于篇幅有限,对因信称义促进信仰群体合一对今天的教会建造的启示,暂先写到这里。
因信称义是一个伟大的真理,五百年前马丁路德将它发掘出来并大放异彩。今天的我们在新的时代坐标下完全可以有更深的思考,并期冀从中有更新亮光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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