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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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的“自我”彼此相争,必是两败俱伤

作者: 蒙允转载 廖悯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25年02月26日 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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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关系中受伤,往往是出于我们与他人的“自我”之间的彼此争锋与交战。

当我们的“自我”过于强大,并对他人的自我形成一种压迫和吞噬的态势的时候,我们有对他人过于强烈的掌控欲。一旦别人的表现不能让我们满意和舒服,我们就耿耿于怀,就生气发怒,就控告定罪,就对人生发压迫性和攻击性的态度。然而,那时候我们甚至会有一种“委屈感”和“受伤感”,觉得是别人亏欠和伤害了我们。

然而,这种情况下的“受伤感”,其实是一种自我意志的受挫。如果一定要把这种因为对别人不满意而来的受挫感称为一种“伤害”,这种伤害也不是别人带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自己带来的。我们所受的“伤”,本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所带给我们的伤。

我们之所以受伤,是因为我们里面扭曲的欲望——我们不仅要做自己的王,还想要做别人的王。一旦遭遇别人的反抗,我们就怒不可遏,就痛不可支。这种忿怒与疼痛或者受伤感,不是别人有罪的记号,而是我们自己有罪的记号。我们所受的伤,根源于是我们以自我为中心的罪对我们内心和生命的捆绑。

反过来说,如果是别人的自我过于强大,对我们有过于强大的掌控欲,那么,我们也会有真实的受伤感,那时候,我们确实是被别人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所伤。

由于别人过于强势,一旦我们在某事上的表现不让他们满意,就招来他们对我们的耿耿于怀、生气发怒甚至控告定罪。由此别人的强势自我对我们形成一种辖制力和掌控权势。这是别人的强势自我要来吞吃我们的独立自我,要来迫使我们去降服于或者去服侍他们被膨胀和被扭曲的强大自我。这是别人的自我不仅要做他们自己的王,也要来做我们的王。

当别人的自我强大到要来吞吃我们的独立自我的时候,不管对方是如何打着“为了我们好”或者“爱我们”的名号,我们内心所感受到的依然是一种被辖控和被压迫的伤害。

真正的爱是不会带来伤害的。当别人以他们的自我意志为大,而要来迫使我们的自我去满足和服侍他们的自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在爱我们,而是在爱他们自己。

每一个人的强势自我都像带着利刺和刀锋,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在任何关系当中,如果两个人的己都很强大和兴旺,两个人的自我彼此相争,互不相让,最终的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在与人的关系当中,我们总是在彼此交叠的强势自我中,伤人又受伤。

当我们的自我很强大、“己”很膨胀和兴旺的时候,我们在一切关系中所带给他人的一定是伤害和苦难,而不是造就、益处和祝福。惟有上帝在我们身上兴旺,自我在我们里面衰微的时候,惟有我们的己被钉死在十架上,主活在我们里面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带给他人伤害和苦难,而能带给他人造就、益处和祝福。当我们愿意向己死而向神活的时候,当我们不再试图以自我去对付别人的自我,而甘愿以背十架的心去承受和忍耐别人的自我所带给我们的伤害和苦难的时候,我们就必得生命的造就和益处。因为上帝叫万事互相效力,必叫爱祂的人得益处。

在一切关系当中,只有双方的内心都以上帝为王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才会有完全的爱与和平。人与人之间才能彼此造就、彼此成全,而不是彼此相争、彼此伤害、彼此成为对方的重担和苦难。即使关系中的一方总是自我做王,那甘愿向己死的另一方,若甘愿舍己背十架跟从主,他也必得生命的益处、造就和祝福。

图片来源:aytalina from 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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