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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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维持法国打击卖淫业

作者: S.I.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4年08月02日 06:43 |

欧洲人权法院一致认定,法国反卖淫法不违反《欧洲人权公约》。

本项裁决是在261名国籍不同的性工作者于2019年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请申诉后做出的,原告指出,“该法严重侵害到他们的身心完整及健康,从根本上侵犯了尊重私生活、个人自主权和性自由的权利”。

法院裁决认为,原告的申诉基于公约第八条,也就是尊重每个人私人及家庭生活权利,指出他们“完全了解卖淫者在从事卖淫活动时面临的不可否认的困难和风险”。

但法院也认为,这些情况“在2016年法律通过之前就已经存在并得以遵守”。

考虑到案件所有因素,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法国当局并无超越其自由裁量权,也在相关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取得公正平衡”。

未达成普遍共识

虽然斯特拉斯堡的法官们裁定这项法国立法未有违反公约第八条,但他们强调说,“与卖淫有关的问题带出非常敏感的道德伦理问题,进而引发不同且往往互相冲突的观点”。

法院还说,“欧洲委员会成员国之间,甚至是在审查这一问题的各个国际组织内部,对于如何最佳处理卖淫问题仍旧未能达成普遍共识”。

此外,“将买春行为普遍定义为刑事犯罪,并以此作为打击人口贩运的一种手段,是目前激烈辩论的主题,欧洲和国际层面上已经引起广泛意见分歧,明确的立场未能形成”。

这也是为何欧洲人权法院呼吁法国当局“不断评审其做法,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并要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国际标准”。

欧洲对卖淫的争论

在欧洲,有关卖淫的激烈争论已经持续了数十年。

2016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一项法律,禁止买春行为,但不禁止买春,也就是效法所谓的北欧模式。1999年,瑞典在欧洲首先实施这一模式,之后的挪威和北爱尔兰也采取了相同办法。

与此同时,比利时在2022年成为欧洲唯一一个将性工作去罪化的国家。

荷兰、德国、瑞士和奥地利都存在某种形式的卖淫合法化,而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过去几年里有关这一问题的政治辩论非常之激烈。


源自Evangelical F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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