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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与思考丨单身潮对基督教婚姻家庭观带来的冲突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1年05月24日 08:50 |

基督教《圣经》不仅是一部宗教经典,同样还是一部宣示了历史开始与结局的预言书。圣经的历史观,显然是一种有限历史观,意思就是历史有起点也有终点。从上帝的创造开始,到上帝的大审判结束。而这种历史观不是停留在逻辑和精神层面,而是有着其实在的历史指向。

世界的历史开始于上帝的创造,因此伊甸园被视为人类的理想状态。那么这个理想状态中的婚姻显然与我们今天的婚姻不同,甚至今天的婚姻定义本身就是对伊甸园状态的背叛。

伊甸园中的亚当与夏娃,被喻为人类第一对夫妻。这第一对夫妻与我们世俗婚姻有很多不同。

首先,伊甸园状态的夫妻是没有性的夫妻。这是一种无性状态的结合。因此这也就奠定了后来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对性的排斥,甚至把性定义为罪。“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

这个时候他们是没有性意识的,但是当他们吃了果子之后呢,“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创3:7)”他们不仅在夫妻之间有了性意识,在第三者的上帝面前同样有了羞耻感,“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创3:10)”

其次是没有生产痛苦的夫妻状态。伊甸园的婚姻虽然承担生养众多的任务的,但是生育本身是没有痛苦的,因此不同于我们生活中的生育活动。此外,这种生活也不是性的结果,因为他们没有性意识,至于怎样生育众多,那就不是我们能了解的了。因此,被赶出伊甸园后的生育就是一种痛苦的行为,“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因此,与性相关的生产,也被视为一种罪恶。

再次,伊甸园状态中的婚姻不是一种经济关系,也与任何经济活动无关。伊甸园的亚当与夏娃,是不需要劳动的,他们可以吃园中各样的果子,显然这些果子不是他们辛勤种植的,而是上帝创造的,他们可以享受现成的食物,“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2:16)”因此,伊甸园中的婚姻与劳动和经济权力没有关系。因为他们不劳动,显然也没有共同的财产,那么婚姻也就与财产的分割与权力归属无关。

但是,到了他们被赶出伊甸园之后,婚姻关系才变成一种经济与劳动的单位,“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7-19)”因此,在伊甸园之外的状态中,婚姻才成为一种生产与经济单位。

第四点,伊甸园状态中的婚姻,男女之间是帮助关系。上帝首先创造了亚当,让他管理园中的一切,但是亚当显然不能胜任这个工作,这个时候,上帝就说看他独居不好,需要创造一个助手帮助他。因此才创造了夏娃。这个时候,上帝对亚当说:“这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强调的是伊甸园婚姻中的双方一体,并未论述双方地位的等级与所属问题。但是作为犯罪之后的惩罚,婚姻中男女不再是这种状态,而是一方管辖另一方,一方属于另一方的关系,“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依靠劳动生活的夫妻,女人开始依赖男人,男人开始管辖女人生活。

伊甸园中的婚姻关系与伊甸园外的婚姻关系比较,园内婚姻更像一种不劳而获的贵族婚姻,他们享受着独立、平等和快乐,而园外的婚姻则更像底层平民的生活状态,他们必然辛苦劳动才能从田里获得生存所需的饮食,他们必然痛苦地承担传宗接代的任务,并依靠孩子来度过将来的老年生活。男人管辖着女人,女人隶属于男人,终生服事着男人的一切,他们经历苦难、疾病、死亡等,终生都无法摆脱这种辛苦的命运。

人类的所有努力,就在于摆脱这种园外生活的苦楚,而回到园内生活的自由状态。因此与园外的婚姻相比,园内就是一种没有世俗意义的婚姻状态。

传统基督教的婚姻观念几乎继承了这种观念。而这种观念的继承则是通过保罗对婚姻的论述。

传统基督教的婚姻观念中,我们看到他们同样强调以下几点。

首先,反对婚姻对幸福和快乐的追求,认为人活的目的就是荣耀上帝,一切不以荣耀上帝为目的的婚姻都是罪恶,因此,婚姻如果追求个人的幸福和快乐,那么显然也是罪。

其次,婚姻中女人要顺服丈夫,丈夫是头,因此顺服才是家庭的正当秩序。

第三,婚姻的首要作用是防止人犯淫乱的罪,因此婚姻不是人的最终目的而是人不犯罪的手段。

第三点对于传统基督教来说有很多矛盾的论述,一方面认可保罗说的:“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林前7:1)”认为单身不结婚,靠着恩典完全献给主,是一种伟大的荣耀上帝的行为;但是有时候又认可圣经旧约的观点:“他又赐福给他们,叫他们生养众多,也不叫他们的牲畜减少。(诗107:38)”因此,面对单身的基督徒,他们也同样把这种单身视为一种罪,因为没有承担上帝生养众多的命令。

但是,这种传统的基督教婚姻观,在今天的时代中,不断遇到挑战。美国的家庭结构中,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已经不占优势地位,只有49%,剩下的大部分则是非婚姻家庭,他们包括异性同居、同性同居、单亲家庭、单身家庭等形式,不再是结婚之后成立家庭。而在我们国家,现在有两亿人处在单身状态,被称为第四次单身潮。这些单身青年对传统家庭观念和婚姻观念必然也带来冲突,同样对于基督教的婚姻家庭观念,也带来冲突。

在不婚主义影响越来越大的形势下,在单身和结婚之间,哪种关系更符合基督教文化,基督教应该怎么面对多样化的家庭和婚姻结构问题,成为摆在教会和基督徒面前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难题。何去何从,值得我们每个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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