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乐死是生命的释放和解脱吗?
近日在香港的基督日报上刊登一则新闻,是关于比利时天主教医院坚持安乐死的消息。据报道,天主教教宗圣座公布,比利时爱德兄弟会的精神专科医院因实施安乐死,与基督教信仰对生命伦理原则不一致,教廷与精神病院割席,就是断裂关系,要求该所医院不得成为天主教机构。
而且针对这件事,天主教公开发布信函,内容指出,凡不符合天主教和圣经的教导,不依从基督教信仰观点,教廷没有必要接纳;而教宗方济各今年一月接见圣座教义部全体大会成员指出,凡事以人的效率衡量生命,这些不合格的生命都会被丢弃,真正怜悯人的心是与他人共悲苦,并非消灭痛苦难耐的人。其实比利时2002年通过法律批准安乐死,从而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安乐死合法的国家。
其实天主教廷对于该机构的做法是在表明一种信仰立场,因为一次的妥协很有可能就造成了真理上的错误影响力。天主教廷的态度很明确,是坚决反对安乐死的,因为他们看中基督教信仰观点遵守生命不可侵犯的原则,大过了与某些机构之间的关系连接。比利时精神病医院对于可以接受安乐死的定义人群为“健康状况没有希望的群体”。或许在他们看来这对于一些因疾病挣扎的人群是一种释放和解脱。但这始终是违背圣经真理教导的。
二,安乐死的两种看法
安乐死这一伦理问题对于当下我们所处于的环境或许接触甚少,安乐死(Euthanasia)是源自希腊文,传统上是指让垂死的病人免除痛苦。但今天这个词的涵意已经大不相同,有时是指在医生辅助下的自杀(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
当然有些赞成安乐死的观点是:
1. 由于有些病症末期的痛苦是无法忍受的,因此安乐死较为仁慈;
2. 许多病症让人生不如死,安乐死会让人死得较有尊严;
3. 减轻家属庞大的医疗费用及精神的负担;
4. 人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死,因此人有自杀权;
5. 节省国家有限的社会福利及医疗的资源。
当然站在信仰的角度不赞成安乐死:
1,安乐死是轻视生命,违背神创造的秩序。
2,这并不荣耀神,且触犯神的诫命律例。
3,人没有权利剥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生命的权利在神手中。(生命是神所造的(创1:27),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夺去人的生命。协助人自杀,视同杀人,要受刑罚的(撒下1:9-10, 15-16) 。)
4,对基督徒来讲苦难疾病是一门功课,任何的苦难都不可以成为自杀的理由,应该用信心盼望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诗119:71)
当然对于安乐死的问题也有很多人支持,认为只要本人同意家属同意就可以。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基督徒思考,关键问题是安乐死是不是犯罪?犯罪与不犯罪还会分一些处境和特殊情境吗?
三,总结
所以说安乐死从人肉体的角度来看,好像是在帮助人,但从基督信仰的角度并不是在帮助受苦的人,这乃是公然与神的话语相违背。对于基督徒而言,践行真理才是最为重要的原则,不能一边打着帮助人的旗号一边违背圣经原则。所以说人生在世生命只有一次,无论是疾病问题,痛苦问题,都应该尊重神的创造,活好神给自己在世的有限年日。
参考:
《基督教伦理》
《基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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