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委员会通过一项决议,维持各会员国有义务保护信仰人群免于因为信仰而在工作场所受到歧视。
尽管英国已经于1月底正式脱离欧盟,但它依旧是这家总部设于法国斯特拉斯堡人权机构的成员国。
决议指出,虽然不存在表达宗教信仰的绝对权利,但由于人们在工作上花费的时间很多,因此在工作场所禁止歧视是“至关重要的”。决议警告说,即便是如着装或休假有关的看似“中立”的工作场所规则,也可能对信仰人群造成歧视。
决议称:“大会认为,表达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样适用于工作场所,而且欧洲人权法院已经就这个问题制定了广泛的判例法(译注:即以个案判决形势表现出的法律规范,后来的案件循例再进行判决)”,“它强调了宗教是个人身份的一个重要方面,且宗教身份既包括宗教实践也包括信仰”,“鉴于很多人在工作上花费大量时间这一事实,因此确保雇员不受宗教或信仰歧视是至关重要的。”
决议继续道:“大会还注意到,不同宗教或非宗教团体成员的在场可能会给工作场所带来挑战,有些雇主可能会通过施行表面中立规则来试图解决这些挑战”,“但是,在工作场所采用的表面中立的规则,如着装规则,饮食规则,公共休假或劳动法规,即便没有明确针对性,也会对某些宗教团体代表造成间接歧视。”
然后,决议呼吁欧洲委员会成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打击在民事、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领域内基于宗教或信仰的歧视。
决议建议各政府通过为雇主提供培训并支持雇主与信仰团体之间的对话,“在宗教多元化社会中促进宽容和‘共同生活’的文化。”各政府还应该通过“有效的反歧视法”,防止工作场所内基于宗教或信仰的歧视。
决议的结论为:“大会重申,各会员国有义务确保在工作场所不受歧视,包括基于宗教或信仰的歧视”,“只有在符合人权法及标准,必要,相符和追求合法目的的情况下,雇员实践宗教或信仰的自由才能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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