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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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为什么尊重异文化

作者: 李道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0年02月08日 09:03 |

耶稣面对异文化与他的犹太门徒持截然不同的态度。因为在他的犹太门徒心中,那些排他主义的文化心理是因为沾染了宗教所致,而耶稣则处于更高的高度,以上帝视角扫视人类文化,显然就没有文化冲突一说。

耶稣遇到接纳自己的撒玛利亚人群,就和他们坐而论道;遇到不接纳自己的撒玛利亚村庄,则转身离开。耶稣的态度是不否定他们的文化,转而尊重他的文化,因为耶稣更看重的是个体的人。

马可福音的另一个故事,则再一次表明了耶稣对待异文化的态度,不是消灭,而是任何异文化只要有善的发光点,就值得肯定。

这个话题是从耶稣的门徒约翰向耶稣打小报告开始,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马可福音 9:38 和合本)显然,从约翰的叙述中,我们知道有一个奉耶稣的名,却不属于耶稣的人医病赶鬼。

显然,在门徒的眼里,这个奉耶稣名的人并不是耶稣的门徒,也没有跟随耶稣,这对于耶稣的团队来说,或者对于耶稣团队的文化来说,属于一种异文化,用今天的话说,这个人侵犯了耶稣团队的品牌权和冠名权。正因为如此,耶稣的门徒采取禁止他们,禁止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跟从我们。”

这里的不跟随就是不属于不认可自己团队,属于与自己不同的异文化。因此门徒们又犯了犹太人文化排他主义的毛病。上一次因为撒玛利亚妇女与耶稣讲话,门徒就感到惊奇,甚至怀疑耶稣是不是吃了他们的东西;而对于那些不接纳耶稣的撒玛利亚村庄,门徒们则要耶稣允许他们像以利亚一样降火将他们消灭。在犹太门徒的心理,凡是不接纳耶稣的文化和人群,凡是冒着耶稣之名的活动而不跟随耶稣的人群,都要被消灭和禁止。

这就像今天有些传统教会,奉着耶稣的名诅咒那些与自己冲突的其它教派或者其它人群一样,他们的心里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心态。

这种心态中,凡是与自己不一样的文化,或者凡是不认可自己并与自己冲突的文化,都是一个整体,都要消灭掉。这种观点忽略掉了异文化中的诸多因素,而把文化看成一个整体。

耶稣并不是整体地看到异文化,正如他在教导中所说的,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 18:8-9 和合本)

耶稣把一个问题分开看待,耶稣不是说眼睛犯罪了,你就把整个身体毁掉,左右手犯罪了,你要消灭整个身体,而是什么犯罪就除掉那个让你犯罪的部分,而不是部分犯罪就消灭整体。

因此,面对门徒对禁止那个奉他的名活动却不属于他的情况,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人奉我名行异能,反倒轻易毁谤我。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马可福音 9:39-41 和合本)

首先,耶稣否认了禁止他的合理性。禁止他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接着耶稣做了解释。

如果世界上的人们,面对耶稣的福音,都无动于衷,那么说明耶稣的福音也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现在有人奉了他的名医病赶鬼,起码说明耶稣的名是有能力的,是吸引人的,也就是说是有价值的,只有如此,人们才会奉他的名行事。所以如果没有人奉耶稣的名,那就是毁谤他的名了。

面对异文化,耶稣的态度依然与面对那群不接纳耶稣的撒玛利亚村庄一样,转身离开,因为在他看来,不抵挡的就是帮助的。这是耶稣对待异文化的积极态度。而这种积极态度,在今天却被一些基督徒忘记。

面对不同自己的异文化,耶稣除了尊重之外,还把异文化分成很多因素来看。在耶稣看来,异文化固然有许多缺陷,但是其中的闪光点也不能忽略,言下之意就是,我们不能把眼光落在异文化的恶上,好像异文化整体都是恶,没有一点善,而是我们应该看到异文化中善的闪光点。

在异文化的人群中,哪怕有一个小孩,拿一杯水给门徒,那么这个小孩就是应该称赞的,应该得到上帝的赏赐。不能因为他是不信耶稣的就认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恶的,都不能得到上帝的恩典。显然耶稣并不认可这种论调。

中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刘备在临死的时候给他的儿子刘禅留下遗言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善无大小,也无群体,任何人或群体不管信什么宗教,是什么文化都是可能为善的。恶也同样,即使一个信奉耶稣的人,也可能作恶。因此,异文化不论是什么文化,只要有善的因素存在,就是上帝恩典的呈现,值得我们去尊重和赞赏。

实际上,耶稣在这里为我们对待异文化定了一个原则,善恶问题,是非问题,不能因人而异,不能因宗教而已异,更不能因文化而异,而应等同视之。

我们面对的文化是多元的,即使在基督教内部还有许多不同的派别,与文化的排他主义心态相比,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各种不同文化之中的善,而不是一味地把他们看成恶而加以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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