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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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耶稣不曾要求我们“爱人如己”?》一文回应丨我们的爱从何而来?

作者: 申羔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9年10月12日 09:53 |

如果说基督徒张口闭口最常提到的一个字是哪一个字,那肯定就是爱了,爱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主题。所以基督徒要明白爱之意义,其重要性不必多说,而对爱的追求、理解和认识,恐怕是我们穷其一生需要去追求的。

今天阅读《基督时代》公众平台的文章时,恰好看到了这篇文字《耶稣不曾要求我们“爱人如己”?》。更不巧的是,就在不久前我曾写过一篇有关爱人如己的文字,就刊登在《今日基督徒》平台,而我的观点和此文的观点恰好相悖。更不巧的是,我恰好又是作者在文中所批判的,认为“要真正的爱人如己,就要先学会爱自己”的那一部分人。所以就想和作者通过文字的方式交流一下,交流彼此的观点和立场。

先谈一谈此文中本人认为的谬误吧。其实这篇文章的中的观点都是老生常谈,并不算是新颖,但是由于观点比较集中,很值得探讨。

文中第一段列出的两段经文,都是在说爱人如己。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上帝把爱人如己列为诫命,使人遵守,但爱是可以被要求的吗?我们遵守诫命就是爱人如己了吗?上帝列出了诫命我们遵守就可以了,难道诫命的作用仅此而已吗?

再则说,我们可以完全遵守诫命吗?如果说我们不能完全的谨守诫命,上帝为什么定下我们难以遵守的诫命给我们遵守。不能遵守诫命就说明我们实际做不到爱人如己。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爱人如己呢?这是为什么?

我想,诫命是要引导我们思考何为爱人如己,遵行而在于其次,因为我们不可能可以完全遵守诫命。假如我们明白爱为何物,还用遵守诫命吗?还用得着在诫命约束之下去爱人吗?

爱乃自由而发,一个有爱的人由爱心发出,所做的一切就都成全了律法,就像耶稣。可是如果没有爱心,只做一些模仿的爱人付出的举动,上帝就满意了吗,那不是和无生命的机器差不多!所以,只有没有爱心的我们才需要诫命的指引和约束。诫命,是给不懂爱的我们指明爱的方向而已。

文中的第二段,作为认为旧约的爱人如己就是字面的意思,就是换位思考、同理心的意思。

“爱别人像爱自己一样,宽容别人好像我们宽容自己。”,这个对爱人如己的理解太过粗简。

就拿耶稣和那个青年财主的故事来说,假如有人认为自己很懂爱人如己,那就该把自己所有的财物、钱财、积蓄都贡献出来,分给更需要的人,因为爱人如己就是如此。耶稣就是这样对那个青年财主说的。如果有人说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是的,可还有很多的孩子冬天没有棉衣,每天填不饱肚子,他们还想像正常的孩子一样拥有一张课桌。爱人如己不就是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吗?那就把自己变成穷光蛋,把所有的财物都拿出来去爱别人。像耶稣一样。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可是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

字面意思的爱人如己不就是这样吗?但是我们做不到。

每个人都知道爱人如己,无论是不是基督徒,就像那个青年财主和那个文士,他们做不到,我们也做不到。因为我们心里的爱没那么强大的动力,甚至自以为有爱其实是自私,我们对爱还不够理解,还不懂。

青年财主和那个文士其实并不懂爱人如己,因为:爱人如己,是爱的终极,也是学习爱的开始。他们只是像我们一样,刚刚了解了一个开始,就已经做不到了。

文中的第三段来说:作者有两个基本的概念没有搞清楚。

自我的内心感受和自我为中心是两码事。

自私和爱自己,也是两码事。

感受自己感受到的爱与被爱难道有错吗?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内心的感受都搞不清楚,自己内心的感受都没有,自己内心的感受都能忽略,那叫没有自我。人必须拥有自己的真实感受。而爱自己,也不是作者理解的自私。我曾经也和其他人聊过这个话题,我对一个朋友说人应该先爱自己,才能懂得如何爱别人。他回答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就应该自私。当时真的很无语。

爱自己和自私是两个概念,“爱自己”不等同于“只爱自己”,“爱”也不等同于“付出”。

作者说爱自己其实是人的本能,好像人生来就懂得爱自己,这是不可能的。人如果懂的何为爱的话,就不会有世界大战、就不会有悲惨世界了。人如果不懂爱又如何爱自己呢?人是生来自私的这话倒可以信,我想作者的意思是自私是人的本能,而不是爱,因为人根本不懂爱,人只知道自己缺爱。就像人生来就知道自己肚子会饿,婴儿饿了会哭,但是却不知道什么食物能吃,什么食物不能吃。就和人生来就知道自己需要爱一个道理,但却不知道爱为何物。人生来就需要爱与被爱,但并不是生来就懂得爱。人对爱的需求和吃饭睡觉是一样的,同样是本能,只是爱是需要学的,因为爱就是上帝。

至于作者说的:“因为爱自己本来就是主管感受,如果要学习爱自己,请问要学习谁呢?谁是我们爱自己的榜样呢?”

从爱自己的过程中感受理解到爱,是一个方法问题,我们不是要学习谁,而是感受爱。我们对爱的接触,最直接的就是感受,无论一个人的理性多么强大,都不可能单单从理性上生出感觉来,因为理性不具备感受功能,理性只能是逻辑和分析,虽然理解爱需要理性和感受并行,但只有理性,人类感受不到爱。

至于文中说的:“正如现今很多人推崇的,要真正爱人如己,就先学会爱自己。这话乍一看很有道理,但我们必须承认,爱自己几乎可以说是人的本能,如果连这个也要刻意去学就很怪异了。”

爱自己必须懂得爱才行,懂得爱你要懂情感、心理、哲学、生活、人生,也就是说我们几乎早懂所有东西才能搞明白一些何为爱。这是从理性来说,当然最直接的是对爱的感受,内心的直接感受,比从理性得来的要快的多。

不学习爱,不可能懂得吧,因为各种价值观里有各种对爱的理解和定义。

至于文中第四段里的这个律法师,作者说他深知爱人如己,其实律法师根本不懂爱人如己,律法师所谓的爱人如己只是利己主义者对爱人如己的理解——越是抠门儿的人越是觉得自己慷慨,越是不懂爱的人越是认为自己很懂。

文中说耶稣对爱人如己的诫命不满意,这怎么可能呢?难道新约的上帝和旧约不是同一个上帝吗?无论新约还是旧约,主题都是爱。

这段还说:“因此耶稣对于爱人如己这个诫命,并不十分满意,虽然他几次引用,但他还是赐下了一条新命令——因为他是来成全律法,使律法完备的,倘若律法很完美,他就不用来了。”

耶稣赐下的新命令,好像还是爱人如己吧,耶稣终其一生也不过是在实践爱人如己给门徒们看而已。

至于第五段:(约翰福音 13:34~ 35)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 

耶稣只不过在实践爱人如己,人们具体不知道何为爱人如己,于是耶稣就用生命行了出来。但是耶稣给门徒们看的不只是行为,耶稣不只是让门徒们模仿他的因为,这是我们必须明白的。耶稣因为爱他们,所以给他们洗脚,这里我们可以联想到“天国里谁为大”的故事,因为爱里是没有地位高低之分的,爱就是爱。耶稣并不是让门徒们模仿学习他的行为,而是要让门徒们拥有、理解他的爱。离开个人的自我内心感受,我们是不可能理解爱的,拥有再高的理性和知识都不可能,爱只有感受到才能明白。

感受到爱,爱才能留在心里,就像耶稣给门徒们洗脚,门徒们从与耶稣的相处中感受到的爱,才能留在他们心里,而不单单只是耶稣口头儿讲的各种知识。

耶稣为门徒们洗脚,也并不是传统教会中讲的“谦卑”的品格,而是耶稣爱他们。也并不是耶稣故意给门徒们洗脚让他们学习,而是耶稣爱他们。耶稣赐下的新命令乃是:我这样爱你们,你们也要这样爱彼此。耶稣还是教门徒们爱人,用自己的生命行为告诉他们何为爱。而不是“要求”他们彼此相爱,因为如果没有爱,要求也是无用的。行出行为来也并不见的有爱。但是有爱,一定会有行为。

至于,本文的第六段结语,还是因为作者把几个观念混淆的问题。

拥有自己的真实感受,并不是自我为中心,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感受,那爱从和发出呢?作者文中说被耶稣的爱激励,被爱激励是一种什么感受?如果没有感觉爱是如何激励我们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的内心自我的感受,那只能说明这个人是有问题的,如果内心没有感受,那一个人爱又从何发出呢?谈过恋爱就应该知道,我们爱的第一反应是感受。难道是内心冷冰冰的向对方说爱你?内心不是一种充满幸福的感觉吗?

就像人们看到一个在路边乞讨的可怜的孩童,那种发自内心的怜悯,不是一种感觉吗?如果没有感觉,我们将爱停留于内心中的何处?

爱,首先是一种感觉,理性来帮助这种感觉。理性是为了爱,爱不是为了理性。

自我感受、自以为义、自我为中心,这是三个概念,作者似乎是混淆的。

一个爱自己的人,才会懂得如何爱人。而人对爱产生的第一反应是内心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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