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微信

在韩一打工姊妹见证:异国他乡面对老板性骚扰 歧视和诬告 被主内姐妹赶出住处…绝境中我学习依靠神!

作者: 林浣汐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8年12月04日 09:19 |

弟兄姊妹们,你们是否目前处在许多环境困苦之中,甚至看不到出路?或许你在问:神在哪里呢?为什么没有帮助我呢?

从前我在生活中也有各类小烦恼、小思绪,也总埋怨上帝怎么不理我呢?看诗篇的时候,也无法理解大卫写那些感恩赞美神的诗歌究竟所处的环境到底有多么危急。如今,我再次看诗篇的时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能深深打动我。在异国他乡,我面对三起案件,出入境的刁难,我的签证从工作变为难民,禁止工作,被主内的姊妹赶出住处,无法回国等等。人生从未如此艰难过,尤其是面对被韩国老板诬告,随时可能被判罪。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学会了寻求神、依靠神、信赖神,如同一个快要淹死之人紧紧抓住耶稣基督这唯一一双可以拯救我的双手。在此过程中,我每天读很多诗篇内容,终于体会到大卫所说的,他本无辜,却被敌人四围围攻,寻索其命,处于危难之中,求告神的心有多迫切!

下面这段经文,帮助我坚信,无论我正在经历什么,都不能让我失去对神的盼望:“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罗马书八章31~39节)

事情是这样的:

1

我来到韩国这里工作,周围同事来自各个国家。在工作中,我们中国人的工资最低、工作时间最长、工作量最大,老板民族歧视特别严重,总认为中国贫穷落后。但是我们都忍耐了。直到有一天,我实在是累得不行,趁着休息时间趴在桌子上休息了十五分钟左右。老板娘通过监控看到后,在集体会议上,点名批评说,“我付了你每一分钟工钱,怎么可以休息?我完全想不通。”然而事实却是:其他国家的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可以休息,出去喝咖啡、买东西、回家都可以,唯有中国人不可以。

长久的忍耐终于爆发。于是我拿出劳动合同书,找到律师,把实际情况跟律师谈完后,发现老板多处违法。于是我们准备先跟他谈判,包括两方面:违法劳动法、职场性骚扰。但是他多次拒绝谈判,并且生气地回复:“我什么都没做错,要告你们就去告。”

老板后来多次打电话发信息给我,要求单独跟我谈。我拒绝,要求必须有律师、翻译在场。于是他直接于傍晚到我家要求谈,然而谈判失败。

我开始搜集他违反劳动法以及性骚扰证据。等我搜集得差不多时,我请一位朋友帮忙做律师和我之间的翻译。然而此时那位律师已经不想管这件事,朋友了解事情经过后,对老板非常气愤。直接打电话给老板,告诉他所做属于违法行为,并把其中一个性骚扰证据截图发给老板。

然而未曾想到的是,老板把此事告诉他老婆。他们第二天早上找到我,直接要求我签字同意立即走人,并且就性骚扰事件对老板和老板娘道歉,否则要将我告到警察局,让我坐牢,无法回到中国。我拒绝签字,声明首先是你们不遵守劳动合同,我并没做错,凭什么想赶我走就赶我走。并且关于性骚扰事件,我也并未说谎,为何要道歉。双方争执不下,他们找各种方法诈我,想抓住我的把柄。然而我并未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他们自然得不到任何结果。

当天,我下班后直接去警察局告老板性骚扰。人生第一次进警察局,居然是在异国他乡,由于一些专业术语,不知道用韩语怎么解释。警察告诉我,下周他们会请翻译过来,再进行详细记录。负责案件的警官把他的私人电话号码给我,告诉我,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直接给他打电话,他会保护我。当时特别感动。走出警察局大门的那一刻,我站在马路边失控大哭。也许,经历过性骚扰和威胁的女生才会真正明白那样不知所措的复杂情绪。

当晚因为害怕老板跟踪报复,不敢回家,直接去朋友家住。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老板他们全家出动,并且发动其他韩国同事们,都搜集能告我的证据。多次让我当着其他人的面,给老板他们道歉,说我在说谎,他们不相信老板对任何人性骚扰。我不断肯定地告诉他们,我没有说谎,我也拒绝道歉,因为他确实做了。他们嘲笑,到处散播谣言,说我有神经病,有被迫害妄想症,并且说我从中国到韩国来就是为了逃避迫害。他们便开始不断威胁,如果我不道歉,他们就会把我一直告到坐牢。说实话,我不知道韩国的法律,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会坐牢。但是心中只坚持一点:我没说谎,从一开始就没有,我才是受害者,说谎的人是他们,为什么要求我道歉?

因多次威胁我也没用,他们就要求我的室友监视我,我跟谁通电话,说什么内容,出门活动等等都要报告。

其实那个时候,律师已经跟我没有联系了。因为我给不了巨额的律师费用。没有一个人可以帮助我。我打电话给中国驻韩国领事馆,打电话给韩国出入境……我自己都不记得我打了多少个电话给各个机构,希望能寻求到帮助。但是得到的最终答案都是:“现在你的情况很危急,建议你赶紧聘请律师,否则你作为被害者很有可能反而受到法律制裁。”

我扑倒在地上痛哭祷告。神啊,你真的允许恶人得逞吗?求你亲自为我伸冤。

我开始禁食祷告,晚上睡不着就祷告,身体没有一点力气,不能起来,就躺着祷告。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马书8:33)我当时看圣经,看到这句话的另一个翻译版本是,“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上帝是亲自替你辩护的。”看到这里,流泪满面,哭喊着上帝:“是的,我没有那么多钱聘请昂贵的律师,没有人替我辩护,但是神亲自成为我的律师,为我辩护。”我开始感谢神……

没有想到的是,澳大利亚同事此时背叛了我,将我去警察局的事告诉了老板他们。于是老板他们又是全家出动,找我谈,要求我立即承认我之前一直在说谎,要求我道歉,否则我要承担很严重的法律后果。我真的快要崩溃了,不断重复:“我没有说谎,我拒绝道歉。”他们拿出状告书(不知道中文怎么精确表达),说只要我认错就不去警察局告我,否则今天就去交诉状,告我到监狱。我真的不确定,韩国的法律是怎样的,能否保护我这个外国人。但是如果我道歉,那就是我真的在说谎了,因为老板确实有性骚扰。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他们不断用韩语辱骂、嘲笑,告诉周围的人我是个骗子,这样持续了几个小时,被他们围着骂、恐吓、像警察一样审问,甚至准备对我动手,还要求调查我的几个朋友。在那里的每一秒钟都那么的漫长,不知道他们要折腾到什么时候才结束。后来他们看实在是我很坚持,也找不到任何证据,才让我离开。过了两天左右,他们去警局报案,把我的朋友(帮我做翻译的那位朋友)和我告了。其实还牵扯到其他人,但因为其他人都是韩国人,所以他们没告,他们以为我那位做翻译的朋友是中国人,所以告了,但是后来他们才知道,那位朋友是韩国人。

告了我的朋友三条罪状:敲诈勒索罪、威胁罪、名誉损害罪。告了我一条:名誉损坏罪。在韩国,名誉损害是非常严重的罪。在韩国,哪怕你在大街上随便拍照,不小心拍到他人,也能被告到警察局被判罪。再加上我是中国人,在韩国歧视中国人的现象是比较突出的。大部分中国人在这里都会经历到。

我虽然有一肚子委屈,但是警察大部分保护韩国本地人,在调查过程中错误引导中国人,从而做出对中国人不利的判决,这样的案例特别多。因此我不知道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我每天继续上班,但是常常不吃饭,为要禁食祷告。工作量大,又不吃饭,清洁大妈实在看不下去,每天总是劝我多少吃一点。有一次她在商场遇到已经离职的一位韩国同事,对那位同事说: “你快救救她(作者)吧,我觉得她快坚持不下去了,脸色发白,好像快要死了一样。帮助她快点离开这里吧。”其他了解老板为人的韩国人,都很担心我的身体,因为都看得出来我的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糕,巨大的压力让我快要绝望。我想立即回国,但是一方面不确定我能否出境,另一方面我本身是受害者,不想做逃亡者。

“有人靠车,有人靠马,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诗篇20:7)老板靠他有钱,觉得对付我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其他受害者也害怕老板的权势,不敢反抗、不敢作证,但是我要靠万军之耶和华的名。从此,我抱着必死的心来对付这场属灵的战争。我写了一封长长的遗书,如果韩国的法律不公、警察摒弃良心,我被判坐牢,那么即使坐牢也紧紧抓住上帝。“死就死吧。即使用生命去换回事情的真相,我也愿意。”因为受到性骚扰的女生不止我一人,但是我联络其他受害者,他人害怕,不敢对抗老板。尽管如此,我仍然选择坚持到底。

因为老板他们对所有的同事都说,是我说谎陷害他们,我肯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坐牢。因此同事们也开始远离我,从前有说有笑的人,开始变得不和我说话,能躲着我就躲着我。我不能辩解,只能默默地忍受。

我的生活状态几乎完全改变。从前那个忙着工作没有太多时间好好祷告的我,此时只要有一分钟空隙,也要祷告,内心对神强烈的呼求:主啊!求你拯救……

接下来,我多次进入警局,录入口供。但是跟负责性骚扰案件的警官讨论后,他无奈地摇摇头,说:很难办。

2

凡为攻击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审判时兴起用舌攻击你的,你必定他为有罪。这是耶和华仆人的产业,是他们从我所得的义。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7)

本以为只要我告老板的内容是事实,给警方提供线索,那么他们就会自动去调查、搜集证据,然而我错了。这里是韩国,不是中国,证据是需要被害人自己提供给警方的。我找到了人证,可是她已经离开韩国,回到中国,于是请她写了证词立即寄到韩国的警察局。而视频CCTV的证据,因为老板几乎每个月就进行一次视频覆盖,因此视频证据被毁掉。录音证据,则在老板他们手上,我当时并未录音。警察官说:“证据不足,很难办。”我很不能理解地问:“只要找老板他们要最新的视频监控和录音,不就有证据了?”警察官说,在韩国要保护每个人的隐私,因此不能随便去查对方的资料,如果我拿不到证据,就只能作为无证据处理。

早就听说过韩国惩罚坏人的力度很差,因为有很多法律看起来是很人性化,保护公民,但一旦出事,被害者得不到保护,犯罪分子却可以逍遥法外。

警察官劝我,放弃吧,一旦告了,可能会遭到老板的报复,毕竟我是外国人,老板是韩国本地人,他的人际关系比我广泛太多,恐怕我以后很难再在韩国呆下去。但是我想了想,还是坚定地回复:“不,我要继续告他。”

我跟神祷告:“主啊,虽然看起来人证物证都不足,但是你知道所有,你一直与我同在,你就是最大的人证,天使也与我同在,他们也是证人。你们都能证明我没有说谎,证明老板的恶行。”

因当老板他们提出让我立即走人时,我们谈判结果是我继续工作一个月,等待新来的工作人员接替我的工作。我咨询过劳动部和出入境,因为老板一方面拖欠我应得的报酬,另一方面有性骚扰,我是否可以立即离职。劳动部和出入境都回复:可以随时离职,因为错不在我。但为了保险起见,我仍然咨询了律师,是否可以离职。律师建议我,最好呆满一个月,给老板他们时间去招聘新人员,免得他们以我突然离职,导致他们经济损失来告我。所以我继续呆一个月,并且也给老板他们说明时间。

一个月时间到了,因他们派室友监视我行踪。于是搬家那天,她假装出去喝咖啡,给我时间让我搬家。离开后,我发了信息给老板,告诉他,我已经遵守了约定,工作了一个月,日期满后,我离开了,两天后我们会就离职手续及工资结算问题进行见面。收到信息后,老板立即带着几个人到宿舍,其他人围着室友质问她,我的新地址在哪里,我的新工作在哪里,我有没有同谋等等。而老板则在我房间里到处搜集能告我的证据,包括我留下来的不用的小纸条、废弃的衣服等等。最后他们要求室友把我所有留下来的衣物等打包第二天给他送去。室友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给他,又不是他的东西,他要拿这些东西去干嘛?于是直接把衣物扔了。同时,我接到一位在职的韩国同事的电话,她很着急地问我:“你还好吗?你知道吗?老板现在告诉我们所有人,你逃亡了。你是真的逃亡了吗?我不相信他的话。”我给她解释,我并非逃亡,而是按照约定的日期离开,且我明确说了我们会继续见面商谈后续事项。

过了两天,便到了商谈日期。我那位帮忙翻译的朋友(也被他们告到警察局)和我一起去谈判。他们一见到朋友,就很没礼貌地要赶他走,说“你凭什么来?”朋友回答:“我是作为翻译来的。”对方继续说:“我们有自己的翻译,用英语谈判。”我说:“英语不是我的母语,也不是你们的母语,我不愿意用英语和你们谈。”对方又对朋友说:“你是中国人,我们不允许你来参加会议。”我朋友只觉得可笑,摇摇头,拿出韩国人身份证,以此证明自己的国籍。他们看了后,无话可说,才同意了朋友参与谈判。在谈判过程中,除了老板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扣我工资外,同时不给我离职同意书(此文件对外国人继续呆在韩国极为重要)。经过多次激烈争论,最终勉强处理完。整个人感觉快虚脱了。

接下来,离职两周后,将材料搜集完,到劳动部申告老板拖欠报酬。然而,对我来说,压力最大的莫过于老板告我名誉损害的事情。

此时的我不知所措,彷徨、无助,甚至绝望。有一个韩国弟兄的爸爸是韩国有名的律师,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他爸爸也很爱中国基督徒,帮助很多中国肢体,他爸爸听说了我的故事,很愿意帮助我。可是那位弟兄却阻止他爸爸帮助,他说不愿意家人牵扯进来。我没有责怪他,理解他想要保护家人的思想。可是那时唯一的希望也没有了。

在这里,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钱、没有工作、也没有男友、没有健康,什么都没有了。韩国的各个机构不管我,中国的各个机构也不理我。能帮助我的人一个也没有。给其他人打电话咨询的时候,告诉我的都是绝望的话语,让我更加担心自己的安危和处境。

就在此时,我突然想起,一个比我小十一岁的韩国男生。他虽然年纪小,却在属灵上极为成熟。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将我的事情告诉他。我知道他根本帮助不了我,给不了我钱,给不了我律师……可是内心却总隐隐觉得好像在他那里或许还有不一样的希望。他祷告后,跟我通电话,他说:“我过几天就要去以色列了,所以可能联系不上我。”他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呢?”我突然脑袋空白:“不知道。”他回答:“其实你给我打电话,不是为了寻找我,而是想要找主。你觉得通过我,也许可以找到主。可是,在现在这个时候,我也帮助不了你,任何人都帮助不了你。唯有主可以帮你。你该回想,你平常的生活怎样?每天祷告多久、读经多久、默想神的话语多久……你好好在神面前悔改,同时极度渴慕地寻求主吧。我能为你做的,只能是继续为你祷告。我已经为你祷告过,问神,为什么你会经历这些事?主回答我,因为他要你明白,耶稣是你的新郎。神爱你,你是他亲生的孩子,所以要管教你,免得你堕落更深。”我第一次跟他人通电话,如此地安静。我无言以答,通话结束,再次跪在神的面前思想事情发生前我的生活状态。

是的,我明白耶稣是我的主、神、王、基督等等,可是从来不相信他是我的新郎。我一直不断恋爱,想要找到属于我的新郎,可是收获的是不断的失望。渐渐地混乱:究竟什么才是新郎,什么才是婚姻,什么才是爱情?我开始不再相信圣经里面讲的那种纯纯的美好的爱情,逐渐接受这个世界对婚姻的诠释:彼此只有利益,我用我的价值来交换你的价值;等哪一天发现互相不再有共同价值或出现价值不对等时,再去寻找更值得追求的人。已然忘记了神激励爱情、设立婚姻的目的,婚姻乃是基督与教会在这世上的表现形式,是基督之爱的忠贞展现。我开始悔改自己的罪,始乱终弃、忘却神的罪……太多太多。

悔改之后,便是要拿起武器,投入到战争中去。表面看似我与老板之间的矛盾斗争,实则为属灵的争战。我开始每天宣告神的话语:“凡为攻击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审判时兴起用舌攻击你的,你必定他为有罪。这是耶和华仆人的产业,是他们从我所得的义。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7)老板不管用什么手段攻击我,都必被破坏;他用舌头攻击我,我必定他为有罪。因为我有从神得的义,我是神的仆人。且这些话,是万军之耶和华亲自说的。我奉耶稣的名命令:虽然看起来证据不足,但让我方警察成功起诉老板;同时让老板那方的警察良心柔软,成为帮助我的人。

3

不久后,那位帮我翻译的朋友被警局通知到警局接受讯问,配合调查。那时我们才知道老板一伙具体告了什么内容。

第一,敲诈勒索罪。告我指使朋友敲诈他500万韩币。这完全是老板撒谎。我从来想都没想过什么500万,我朋友更是没有说什么500万。并且,老板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朋友向警察解释:首先,他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其次,他的工资几个亿,警察可以去调查他的收入水平,在韩国都是属于收入上层的人,随便喝一次酒就上千万,凭什么去冒着法律风险找老板要区区500万?再次,他根本不认识那位老板,也没有敲诈他的理由。

第二,威胁罪。老板告他的理由是,朋友冒充国家执法人员:律师,并且给老板发手机短信威胁他。朋友解释到:一方面他从未说过自己是律师,另一方面他只是发了信息讲明韩国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威胁什么。警察也看了信息。

第三,名誉损害罪。因为朋友把我搜集的关于老板性骚扰的证据发给老板自己了,因此老板认为是对他造成了名誉损害。朋友解释:他只是把这个证据发给老板本人,并未散播出去,未造成任何名誉损害影响。

同时,朋友把整个事情经过讲解了一遍。包括老板给我的工资低到违法,工作时间超长,且我作为受害人已到警局告老板性骚扰。老板不仅对我一个人有劳务纠纷,其他人也告过他,因此他应该是个惯犯。这些事情,警局可以去调查。

警察听完后,解释:他们不知道原来事情这么复杂。他们以为就只是单纯的敲诈勒索之类的经济犯罪,没想到老板他们隐瞒了许多事情,且给出的工资确实过分。最后警察告诉朋友,他们怀疑老板说谎,对于该案件,他们会进行重新调查。

过了不久,警局通知我去接受调查。刚好翻译人员,是之前参与性骚扰案件的翻译人员,因此她比较大致了解事情经过。针对名誉损害事件,我首先解释了只是为了搜集老板性骚扰证据才有的那个图片,而且并未散播出去。同时讲述了老板对我说“我想和你做”之类的话,并实施性骚扰,且还有其他受害人等事情经过。心中的委屈涌上来,泪水不住流淌,警官作为一名中年男性,也跟着一起眼眶湿润,说道:“我自己也有一个女儿,作为爸爸,要是知道女儿遭受这些事情,怎么能受得了?你并没有做错,这个老板就是坏人,你告他是对的,这种人就是垃圾……”立即休息了十分钟各自调整情绪,再继续……

因为老板一直想尽办法打听我的新住址,且经历过多次的集体羞辱、威胁后,我告诉警官,为了我的安全请不要泄露我的地址等。他把私人手机号码发给我,并告诉我,“如果下次他们敢找你谈话的话,你就让他们直接来找我谈。”

负责性骚扰案件的警官一直跟我强调,他是办案人员,因此必须保持立场的中立,不能有任何倾向地帮助我和判断案情。但是正如我所宣告的那样,老板那方的警官心很柔软,直接站在我的立场,并且眼睛湿润、带着哭腔安慰我。其他人也觉得不可思议,都问我警官是女性吗?我说:“不是,是男性。”大家更觉得神奇,男性往往本应是更不容易情绪化的。

虽然看起来在警局的调查过程对我有利,但是在韩国有很多案件,都是有陷阱调查的。警察写的调查报告书和实际被调查人的口述内容不一致,造成误判,导致无辜中国人受罚甚至入狱的也有不少。因此,我仍然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无罪。

因此,我继续每天宣告“凡为攻击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凡在审判时兴起用舌攻击你的,你必定他为有罪。这是耶和华仆人的产业,是他们从我所得的义。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54:17)在等待警局调查结果的那段时间,祷告读经的时间明显增多,也愿意来到神的面前安静寻求他。什么是信靠?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在不知道下一秒会遇到什么环境的时候,在四围被攻击的时候,仍然相信在神有指望,继续忍耐等候,知道我的一生在神手中。不管结局如何,我能坦然面对,只要有主陪伴,即使面对不公、面对死亡,我也不害怕恐惧。

大概一个月后,收到警局短信通知:我告老板性骚扰的案件,成功立案,经过调查,移交给检察院,将有检察官审查案件,之后再确定是否移交给法院审判。

两天后,收到警局的信件。我拿到信件,看封面写的是关于名誉损害的处理结果。我的心紧张到快要跳出来了。不知道是通知我案件结束,还是通知我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我拿着信件,一步一步走到家,不敢在外面打开信封。等到家后,我坐在地上,开始做个简短的祷告。然后,撕开信封,上面写着针对名誉损害事件,找不到任何实际证据,因此不上交检察院。我把内容拍照发给翻译的朋友,再次确定我是否翻译对了。经过确认,这封信的的确确是说老板告我的案件结束。也就是说,他告我失败,而相反我告他的已成功上交检察院。

我双手捧着信件,坐在地上,哇哇地大声哭了。所有的经过历历在目,委屈、受辱、嘲笑、煎熬、恐惧、不安等等,随着流水全部涌出来。一边哭着,一边喊着“阿爸”。几个月的极度压力,终于在这一刻爆发。我把那封信拍照作为我手机屏幕,以此时时提醒:不可忘记神,是神救了我,是神在看起来非常不利、毫无希望的环境里,帮我翻转。这封信,我珍藏着,以后不仅要给其他许多人看作为神奇妙作为的证据,也要拿给我的后代看,让他们知道,在无一人可以帮助的时候,神他仍然且是唯一的帮助。

案件如今还未完全处理完。但我不担心,因为已经学会了,将万事都交托给神。而我要做的,一方面不断寻求神的话语,遵循他的话语,另一方面在他里面喜乐平安。

最后,我把一直支撑我的经文分享出来,也希望目前正在经历困难的肢体得到安慰与鼓励,在基督里找到盼望。

“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罗马书八章31~39节)

立场声明

基督时报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基督时报保持中立。欢迎个人浏览转载,其他公众平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版权声明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基督时报”的文章权归基督时报所有。未经基督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jidushibao@gmail.com)、电话 (021-6224 3972) ‬或微博(http://weibo.com/cnchristiantimes),微信(Ch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