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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再思保罗神学争议》:保罗是基督教的真正创立者?

作者: 木铎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8年08月07日 10:34 |

汤姆·赖特属于圣公会,现代圣公会主要继承的是牛津运动传统。牛津运动可能是最为包容的宗派之一,包容了天主教、新教清教徒和东正教传统。这可以说是作者成为卓越新约学者的一个原因。(另外,笔者的传统也通过陈慰中受到牛津运动的影响。)

保罗在基督教和圣经里的真实地位是什么呢?作者以二十世纪的保罗神学研究为开篇。作为先驱,阿尔伯特·史怀泽主张保罗的中心是“基督神秘主义”,这是“在基督里”的犹太信条,而不是批判犹太教的“因信称义”。而鲁道夫·布尔特曼更主张保罗身上的希腊传统,它将世界末日式的犹太信仰转化为时间无限时间式的希腊思想。二战后,威尔士人威廉·戴维斯在美国学习犹太拉比,从史怀泽的犹太路径将保罗作为拉比发展到新的时代。在德国,恩斯特·凯斯曼通过自己的政治神学路径,主张保罗的犹太教“教内批判”(页17-18)。然后,戴维斯的学生、美国人E.P.桑德斯引发了“桑德斯革命”。他主张保罗思想的中心不是称义,也不是他对以色列的批判,而是“参与”,这才是保罗的思想情结;与史怀泽一样,它聚焦于“在基督里”。另外,不同于主流新教的观点,犹太教是一种完美、切合的宗教。

在第二章,对于保罗的犹太身份,作者将其视为煞买学派(Shammaite)法利赛人,反对犹太学者海厄姆·麦科比的观点,麦科比认为保罗肯定不是个法利赛人,而是个彻头彻尾的希腊化思想家。煞买学派是犹太经典《米示拿》中记载的大希律王统治时期(公元前34-36年)两大学派之一。煞买学派是一种武装右翼,他们的议题同时是“神学的”和“政治的”(页26-27)。对于很多第二圣殿时期(公元前538年-公元70年)的犹太作者,“以色列从流放到回归”或从其他国家解放的重大先知应许还没有实现。他们想要上帝救赎以色列,期望上帝在历史中站在他们这边,以色列会在末日赢得判决,上帝会惩罚那些压迫以色列的国家。(页33)

作者强调耶稣的国王属性。他主张Iesous Christos不应该翻译成“耶稣基督”或“弥赛亚耶稣”,而是“国王耶稣”。“对于保罗,‘福音’是拿撒勒人耶稣的故事,被钉十字架、复活,被视为国王耶稣、应许的弥赛亚。”(页55)因为“‘复活’就是以西结书37章中所描绘的以色列从流放到回归的喻象。”(页51)

保罗给申命记六4的经诵(Shema)赋予了新的含义,在哥林多前书八6中给“神”赋予了新的概念。保罗是站在犹太智慧传统的肩膀上。根据一些传统,神的“智慧”是世界通过其造的。这样,保罗将其整合:万物是被独一的父神、通过另一位主耶稣基督所造的(页66-67,70)。对于保罗,耶稣等同于成为人的神(页68-69),神的灵也等同于耶稣的灵(页72-73)。

保罗的神学会导致罗马当局与基督教的紧张,就像与犹太教的紧张一样,因为宣布耶和华或耶稣是国王就是宣布凯撒不是。我们应该将耶稣的神学从保罗神学中区分出来。耶稣说给听众的是一种“抗拒圣殿运动”,而保罗说给听众的是一种“抗拒帝国运动”(页89)。前者是抗拒自己的以色列同胞,而后者是他们的压迫当局。保罗复兴以色列的激情是明显的。他的途径是让外邦人进来的“曲线救国”,就像罗马书十一25-26所言。作者提出了一种独特的三层“出埃及”,即以色列、人类和受造物三个层面的救赎(页91)。大数的扫罗与使徒保罗两者之间,除了救赎路径从以色列人转到基督徒,两者志向相似点要多与不同点。

接下来是保罗神学其中最重要的两个词汇:义和称义。在第六章,作者列举了“神的义”的多达八个含义,这种义观到目前对我来说是最为详细的。最后总结为“外邦人与犹太人现在同样是罪咎的被告”,而“弥赛亚、国王耶稣成为真正的、信实的犹太人”(页106)。对于称义,作者主要站在史怀泽和桑德斯的立场上,批评一般的基督徒尤其是新教徒,将第一世纪的犹太教视为中世纪的天主教,尤其是奥古斯丁主义(页114,116-117)。对于保罗,福音意味着宣告耶稣的主权性,而不是“因信称义”或救恩(页125-26,133)。

在第八章,作者给出了更新的人类社群流程,即敬拜、复活、圣洁、爱和宣教。在第九章,作者批评基督教成为“一种敬虔的私人体系,不与公共世界碰撞”(页154)。结果是最近现代性的大先知是马克思、佛洛伊德和尼采(页155)。作者向新教提出了两点敬告。首先,“一个人不是通过相信因信称义的信而称义;而是相信耶稣的信而称义”(页159)。第二,“当人们说他们不相信神时,要注意问他们不相信的是哪一位神;当他们说他们相信神时,同样的问题应该委婉而真诚地提出来”(页161)。

这本书中最重要的发现是,保罗神学中义和称义的耶稣基督普世观,而不是流行于天主教-新教传统的奥古斯丁观。这个发现应该得益于作者圣公会对天主教、新教-清教徒和东正教的包容传统。对作者来说,这是耶稣和保罗之间吻合的依据。但是这真的不能回答标题的问题。因为我们看到了保罗与耶稣本质上的不同神学观,比如耶稣的抗拒圣殿进路与保罗的抗拒帝国进路的不同。

在其受审过程中耶稣与犹太人、罗马当局的对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来自他同胞的恨恶与来自异教罗马当局的同情。耶稣对世俗异教罗马政府的认同多于宗教/近亲犹太当局。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对同胞的很多斥责,但是从来没有对侵略者罗马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后来的教会信经中,比如使徒信经和尼西亚信经,罗马统治者本丢·彼拉多被写进诅咒。我想这是受到保罗抗拒帝国进路的影响,而不是耶稣抗拒圣殿的进路。整体上,耶稣的进路是自我批评,而保罗是卷入外人。

通过批判天主教-新教传统中狭窄的“因信称义”,作者表达出了他的普救观。这种普救观也可以从桑德斯立场的跨宗教对话中演绎出来:犹太教过去是、现在也是完美而切实的宗教。

这是一本很好的保罗神学导论书,但是对于保罗在基督教和圣经中地位,并不是很好的护教书籍,因为读它发现了保罗神学与耶稣神学之间更多的不同。当然,从行销角度,它最好列为护教。

汤姆·赖特:《再思保罗神学争议:保罗真的创立了基督教?》,译者:白陈毓华;台北:校园书房,2000,2009,2012。(英文原版:Wright, N. T. 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 Was Paul of Tarsus the Real Founder of Christianit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7.)

(注:本文引用页码和译文均直接来自英文原版,原载于“信仰和学术”微信公众号,作者为一80后青年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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