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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殉道论”实在是助纣为虐!——评有一种“殉道”叫做“被家暴致死”

作者: 刘盐约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6月27日 09:07 |

今年三月以来“今日基督徒”等平台刊发了十余篇探讨家暴问题的基督徒文章,这些文章聚焦的不是社会上的家暴,而是教会里隐藏的家暴,从不同视角(从圣经、从神学、从教牧、从社会学以及从女性视角等)做了深入剖析,并为那些遭受家暴伤害的姐妹们发声呼吁关怀。有些热心弟兄姐妹还建了“女性基督徒维权群”,尝试进入实践层面去帮助所遇到的那些遭受家暴的姐妹们。

汇聚这些讨论,有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长期以来在教会里的姐妹们所遇到的家暴也很严重且非少见,但在教会里却有意无意地被忽视甚至被压抑,而且遭受家暴的姐妹们还受到一些错误教导形成的“魔咒”的捆绑,处在被定罪的边缘,良心受到辖制,而得不到任何实质性帮助。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平台抛出一篇文章赢得某些信徒(多数是属于改革宗的)的喝彩。此文从奥古斯丁的“道德无条件绝对论”出发,声称:“所以在家暴离婚上,就是即使家暴,甚至致死,也不能离婚。”那么由此带来的推论必然是:“如果离婚绝对是罪,想不犯罪,只有准备殉道了。”于是乎一个怪论由此出笼了,那就是——“家暴离婚是犯罪,家暴打死是殉道”!这种逻辑推导出来的“殉道论”真够奇葩也够血腥的,笔者还是第一次听说,咋舌不已。一位姐妹写道:“小小羊那篇说家暴致死是殉道,家暴离婚是犯罪,一帮所谓改革宗点头称是。你那篇文章被批‘强行合理化伦理危机,蕴含了更大的危险’。我忍不下去了。”

看得出这种论调在传统华人教会圈子里(不论是大陆还是北美)还是大有市场的,而且看上去还很属灵。但是仔细推敲,根本不是出于圣经明确的教导,而是建立在所谓“道德无条件绝对主义”的逻辑演绎之上的,完全变成一种无厘头逻辑思辨游戏,罔顾现实处境的具体考虑和遭受家暴姐妹的痛苦挣扎。这种几近迂腐的神学逻辑文字游戏在教会历史上并不鲜见。据说当奥斯曼土耳其人竭力围攻君士坦丁堡的时候,我们东罗马帝国的神学家们还在为一个无聊至极的神学问题——一个针尖里到底可以站多少个天使——争论得面红耳赤。

然而,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很现实也很迫切的问题,这同时也是一个很实际的教牧问题和伦理问题,那就是如何去帮助那些遭受家暴而痛苦不堪的姐妹们?而这种奇葩“殉道论”当然是歪理邪说,并且散发出冷酷无情的血腥味。

错在哪里?死守圣经字句,却不顾具体的复杂的伦理处境,有削足适履之嫌,更陷入教条主义律法主义的窠臼。我们由此也看到一个既本于圣经又切合时代处境的基督教伦理学在华人教会里的严重缺失。以至于空谈神学道理头头是道,高举经文字句热忱有余,但具体到现实处境中却是教条僵化死板甚至是误人子弟。

在旧约律法里,耶和华神尚且容忍俯就人的软弱和某些特殊处境,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离婚”(严格说是“休妻”),而且准许被休的女子可以自由再嫁,神责备男人的心硬,更关怀体恤这些被休女子的生活权益(申24:1-4,太19:8)。耶稣在为数不多的关于婚姻的教导中,是针对当时男权社会里男人随便休妻而置女性于痛苦中的社会不义发出的——除非你妻子有不贞,否则你就不能离弃你的妻子,你离弃妻子就是对神的藐视,并把妻子推到痛苦无助之中。那个时代根本就没有现代社会所说的“离婚”概念,有的只是单向的“休妻”,女性完全被男权支配。保罗针对他那个时代的群体,也提出如果不信的配偶执意要离婚,也不要勉强,可以接受离婚(林前7:15),在这里维持一个痛苦的破裂的婚姻毫无意义,只能徒然增添烦恼和不和。

话说回来,在现代社会的伦理处境里,婚姻的状况和离婚的原因相当复杂,我们不能搞一刀切,绝对地认定离婚就是犯罪,却不去分析每个个案的具体情由,这是非常不负责的。当然这不是说面对家暴就必须离婚,而是说离婚可以作为一个(而非唯一)选项,如果施暴者持续犯罪而不悔改,姐妹们为了保全生命而选择分居或离婚应该得到我们的理解和接纳,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论断定罪。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这种由神学教条逻辑推导而来的“殉道论”看似坚持了圣经(其实不过是死守字句而已),但如果真的按照这种论调去实践,对受害者来说无异于落井下石,对施暴者来说无异于助纣为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种奇葩“殉道论”完全不顾姐妹们在婚姻里遭受的痛苦(充满家暴的婚姻可以说是人间地狱),反而是死死地要把姐妹们绑架到家暴的“战车”上。这些文士们是成全了他们心中的神学教条,可是牺牲了姐妹们的幸福和权利。而且,他们是挑柿子专捡软的捏,对施暴者那一方完全漠视,对于一个充满家暴的婚姻家庭,按天道良心来说最先被谴责的应该是施暴者,甚至设法去阻止施暴者继续行恶。可是这种奇葩“殉道论”无视施暴者的恶行而用神学道德口号绑架受害者,不是助纣为虐还是什么呢?!

制造这种奇葩“殉道论”的文士们精于神学理论,但说到底是缺乏一颗怜悯体恤弱者的心。他们的心不是以基督的心为心,而是以神学教条为心——被神学教条框框和骄傲自义包裹,以至于与神体恤弱者的爱和恩典完全隔绝了。耶稣的责备用在这里非常合适:“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  (路加福音 11:46 )文士和法利赛人到哪里都有,炮制如此奇葩“殉道论”,给受害的姐妹们加上她们难以背负的重轭的现代神学家们不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士法利赛人吗?



                    写于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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