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地方法院对备受关注的鄂尔多斯市公务员丈夫家暴记者妻子致死案做出了宣判,凶手被判死缓。差不多与此同时,在笔者所在的城市,一起特殊的“弑父”案也在开庭审理,去年十一月儿子为保护正在遭遇家暴的母亲不慎失手把父亲一刀捅死,被告人的亲属联名呼吁法院考量被告的家庭特殊情况而量刑。在过去传统的男权社会里,家暴根本就不是问题,男人打女人是天经地义。直到今日,家庭暴力,仍然是中国最为揪心的众多社会问题之一。据全国妇联一项统计,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庭暴力。而且在高学历的知识人群中这个比例还要更高。为了跟上时代需要,去年三月国家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向家暴说“不”。
家暴现象在教会里也并不鲜见。曾有一位姐妹走访调查过某一个教会的唱诗班,里面的多数姐妹们都遭遇过家暴。笔者在教会里也接触过家暴的例子。面对家暴,国家在立法,社会在行动,而教会似乎对此反应却比较迟钝。对此,笔者尝试从神学和教牧的角度对教会如何应对家暴问题做几点探讨。
第一,面对家暴教会必须站在先知的位置予以发声,家暴是一项严重罪行!
在先知玛拉基的时代(已是旧约尾声),以色列人普遍道德松懈,婚姻堕落,其中一个表现就是随便休妻,苦待甚至虐待妻子,肯定也有家暴的行径。对此,先知玛拉基大声疾呼并严厉责备:“虽然 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玛2:15-16)先知不是泛泛地进行道德批判,而是回到起初上帝的创造论,休妻和虐妻都是对那位创造男女并设计婚姻的上帝的严重干犯,是一桩大罪!
第二,面对家暴教会必须弃绝一种扭曲的甚至是变态的受苦神学观念。
我们在教会里有时候会听到这样的属灵论调,有人安慰遭受家暴的姐妹们往往会如此说:“你有这样苦待你的丈夫,不要怕,也不要灰心,你仍然要顺服,因为这是上帝给你的功课,这是你要背的十字架,因此你要忍耐再忍耐。”讲这样话的人是在说风凉话,完全无视被虐待姐妹的内心痛苦,不仅如此,完全曲解十字架(所有受苦都是在背十字架?),还拿属灵大道理来压抑受苦受虐的姐妹,把她们往绝望的路上相逼。本来她们在家里就非常痛苦了,来到教会还要被教训一番。安慰在哪里?盼望在哪里?笔者曾经在网上看到一个见证,某地有一个姐妹遭受家暴,跑到教会哭诉,教会里的人不仅不安慰不提供保护,反而拿出一套属灵论调居高临下地教训这位受伤的姐妹。最后这位姐妹只得失望而去。过不多久,教会里的人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那位姐妹因无法忍受家暴最终情急之下把丈夫杀了。教会里的人也傻眼了,悔不该当初那样“劝导”那位姐妹。用约伯的话说,“你们是编造谎言的,都是无用的医生。惟愿你们全然不作声,这就算为你们的智慧。”(约伯记13:4-5)
第三,面对家暴教会必须回到耶稣的教导。
当法利赛人前来试探耶稣问耶稣人能不能休妻,耶稣再次回到起初上帝的创造来看上帝对婚姻的心意:“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4-6)今天我们解读这段经文,很容易把休妻看为是“离婚”,那么就错过了耶稣教训的真正意义。在古代男权主导的社会里,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任人宰割,根本就不存在今天所说的离婚(男女作为平等的人格主体,都可以提出离婚诉求),有的只是“休妻”,就是男人看女人不顺眼就可以随便把妻子休掉,而女人只能被动接受,不可能进行任何申诉,被休掉的妻子会失去生计,结局很凄惨的。因此,针对法利赛人说摩西准许人休妻时要给妻子休书时,耶稣说这不是上帝的命令,而是因为男人的“心硬”。耶稣对践踏女性尊严和权利的男权社会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并给予当时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女性提供尽可能的保护,除非你的妻子有不贞,不然你不能以任何借口休妻。因此耶稣在这里讲论的不是现代人观念里的“离婚”,而是针对古代男权至上社会的“休妻”,为的是保护女性。
第四,面对家暴教会要给予受害的姐妹们应有的指引和保护。
如果施暴者是教会的成员,必须予以惩戒。如果姐妹长期处于家暴的痛苦里,教会不能拿“要背十字架”“不可离婚”作为家暴的挡箭牌。前面已经提及耶稣的那段教训不是针对“离婚”的,而是针对男人苦待妻子的“休妻”。虽然圣经并没有明确说家暴就可以离婚,但我们必须从更高的层面来思考处理这个问题,不是死抠字句,而是看精意(保罗说得好:“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见林后3:6)。我们知道安息日条例对犹太人非常重要,犹太教的拉比们对于安息日开列了长长一个禁忌清单。因此我们在福音书里常常看到,当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吃,或耶稣在安息日治好病人,法利赛人就怒不可遏,论断耶稣和他的门徒触犯了安息日条例。从犹太教的角度看,耶稣的举动确实是违背了安息日条例,是一种“犯法”“犯罪”。但是耶稣却不以为然,依然“我行我素”。不仅如此,面对安息日条例的困境,耶稣提出了一个更高的伦理予以破解。在路加福音有这样的记载,有一次安息日耶稣在迦百农的会堂里治好了枯干了一只手的一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借机要抓住耶稣的把柄,因他触犯了神圣的安息日。耶稣看清他们的意念,就说道:“我问你们,在安息日行善行恶,救命害命,哪样是可以的呢?”(路6:9)很显然,在耶稣看来,安息日诚然很重要,但行善和救命比安息日条例更重要。而法利赛人却是本末倒置了,安息日条例被他们变为一种宗教枷锁。同样,从这个原则继续引申来看,婚姻当然非常重要,但如果有人在婚姻里过着生不如死的痛苦生活,这样的婚姻有何意义?如果一个姐妹在婚姻里反复遭受家暴甚至连性命都受到威胁,这样的婚姻还有何价值?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可以成为一种选择,逃离人间地狱般的婚姻并非不可,因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更高!
使徒彼得领受耶稣的教训,从正面教导教会里做丈夫的弟兄们说:“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识”),因她比你软弱(“比你软弱”原文作“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教会当然要继续持守此教导,只是面对已经存在的家暴,必须有所更深调整和突破。笔者上述分享算是抛砖引玉吧。
写于2017年3月22日
作者简介:一位80后基督徒,自媒体写作者,经济学硕士,生长于晋北黄土高原,2006年10月信主于中南武汉,2007年12月受洗于闽南泉州。曾担任大学教师两年,现定居于合肥,在家庭教会传道侍奉。平时喜欢文字事工,并致力于和基督信仰有关课题的思考和研究,关注以天国(神国)为内核的福音和耶稣的教导及其在传统教会和现代社会中的实践,对传统教会的一些观念予以重新检讨和反思;同时以圣经和基督信仰视角关注思考某些社会热点问题。作者联系方式:电邮276773294@qq.com,微信号jidihuozhong,个人微信公众号“盐约之声”(在网络空间发出基督徒的声响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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