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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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浙江宗教建筑规范规定十字架位置大小 当地教会与外地牧者认为于国家法律与教会传统都不合

作者: 王新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5年05月13日 09:21 |
5月上旬,浙江丽水数十教堂的十字架被强拆。图为丽水青田鹤城后街堂十字架被强拆。(图:基督徒的个人微博) +
杭州崇一堂外景。5月9日崇一堂发表反馈意见,认为《规范》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法律及法律精神相违背。(图:资料图片) +

一面仍旧在拆除教堂顶上的十字架,一面又打算推行《宗教建筑规范》规定十字架的位置和大小。

伴随着上周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意见函征求关于《浙江设宗教建筑规范》的意见稿之后,去年开始的浙江省教堂十字架风波再次引发新的争议,而这些地区教堂十字架的未来将会如何,再次成为当地基层教会与各地牧者、基督徒关注的焦点。

在浙江省发布的这一意见函中,如此写到“为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建筑设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省民宗委和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目前已完成《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书面意见请于2015520日前反馈至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此《规范》中,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建筑都被做出规定。

但已有基督教牧者观察到,虽然对五大宗教都做出了规定,但在宗教代表标志和符号方面,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的要求字数都非常简短,只是要求符合各自宗教的传统,并未提出整改,但对天主教、基督教的十字架都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其中,基督教方面的要求如此写到:“基督教的宗教标志物为钟楼和‘十字架’。‘十字架’按照基督教传统制作,一般应整体贴附在宗教主题建筑的正立面上,‘十字架’长与建筑物正立面的比例应小于1:10色彩应与教堂建筑立面及周围环境相协调。”

此《规范》(征求意见稿)发生之后,已经陆续引来越来越多基层教会的关注。59日,浙江最大的教会之一的杭州崇一堂发出“关于学习《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后的反馈意见”,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们认为该规范总体来说,对宗教建筑的设计及建造提供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我们也认为《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法律及法律精神相违背,与本规范的立法指导思想相违背,部分条款不符合建筑法的规定,缺乏科学、合理性,应当删改。”

这份反馈意见首先提到,“按照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尊重信仰自由。这样的尊重包含对其信仰的内容、仪式、活动等方面的尊重….但在该《规范》中的第4.6.4条之规定,就违背了尊重信仰自由和尊重宗教传统习俗的要求。”

该反馈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学习《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试行) (征求意见稿)后的反馈意见

根据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杭州市基督教崇一堂全体堂委对该规范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我们认为该规范总体来说,对宗教建筑的设计及建造提供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我们也认为《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的部分条款内容与国家法律及法律精神相违背,与本规范的立法指导思想相违背,部分条款不符合建筑法的规定,缺乏科学、合理性,应当删改。现将我们的意见反馈如下:

一、按照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尊重信仰自由。这样的尊重包含对其信仰的内容、仪式、活动等方面的尊重。同时,在该《规范》总则1.0.1(本规范是为了“保障宗教建筑质量和安全”)以及其他条款如第3.3.6条均表明了该规范立法意图是尊重各类宗教的传统习俗,立法仅就宗教建筑质量和安全做具体操作性立法。但在该《规范》中的第4.6.4条之规定,就违背了尊重信仰自由和尊重宗教传统习俗的要求。上述4.6.4条款与基督教传统严重相违背,因为十字架作为基督教的宗教标志物和信仰——爱的记号。在近二千年来,教堂的十字架是放在建筑物的顶部,而非“整体贴附在宗教主体建筑的正立面上”,这样的立法规范亵渎了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也践踏了国家法律尊重信仰自由的立法要求和立法精神。

二、该《规范》的部分条款内容本身就不符合建筑法的规定,也不符合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的要求。

该《规范》第4.1.4条款内容为:“宗教建筑的总高度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条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最高一般不超过 24 米。宗教建筑上的建筑构筑物不宜超过 6 米。”按照国家建筑和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筑物高度等具体建筑参数是根据其建筑物具体坐落位置,结合地理、环境、安全等因素来考虑的。因此,国家建筑法律规定了建筑物建造的具体规范流程,包括规划设计和审批。因此,该条款直接将全省所有宗教的活动场所做出限高规定,既不符合国家建筑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无立法必要,也严重违反科学、合理的立法要求,应当删除。

该《规范》第4.6.4条款涉及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标志,按照规范1.0.1——本规范是为了“保障宗教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立法目的,我们有理由认为,立法部门是认为十字架放在教堂顶部,且其大小、高度违反了建筑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才做出的立法调整。但我们认为作为一部技术性规范,规定将十字架贴附在宗教主体建筑的正立面,以及十字架长与建筑物正立面高的比例应小于1:10的规定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科学的论证,违背立法的科学合理性、严谨性原则。我们认为以上内容不应放在该建筑规范中,强烈要求取消本规范中的4.6.4条款内容。

三、该《规范》内容过多干涉了教会合理使用教会场所的自由权,违反了我国物权法中对物权保护的立法内容和立法精神,也违反了本规范1.0.1——本规范是为了“保障宗教建筑质量和安全”的立法目的。比如,规范中的第4.6.24.6.3条款应当删除。

四、该《规范》的用语模糊,缺乏严谨性,一旦生效执行,极易引起操作混乱和宗教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比如:第4.1.4条中的“……,与周边建筑相协调,……”,第4.6.4条中的“……色彩与教堂建筑立面及周围环境相协调。”这个“相协调”含意模糊,难以把握,极易产生纠纷。

五、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于之前已经形成的宗教建筑物不应适用本规范加以调整,这一点应在本规范中加以明确,如此规定也符合立法要求。

六、该《规范》是就全省的所有宗教建筑物做出规范,而在该《规范》中我们认为存在对不同宗教的差别待遇,比如,对天主教、基督教的建筑物提出了许多不合理的要求,也过多干涉了对于内部建筑设施合理使用的自由,这违反国家对于宗教管理的基本精神。

其他地区有牧者反映:规范说“按照基督教传统”但其实并不合乎传统

这份《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也引来各地牧者的关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曾多次到浙江当地主领聚会的外地牧者对基督时报的同工分享了他的观点。首先他认为,浙江拆十字架和教堂的事件让人心痛,但与此同时当地不少教牧同工也开始从中反思比起关注盖大教堂,更加需要关注内在生命的建设,不过他到当地发现仍旧有许多有类似问题的基层教会还未认识到这一层面,比如只有400、500人的教会却建起1000多人规模的大教堂,因此他深感遗憾;同时他个人认为,的确每次去温州教堂看到一些教堂的十字架和周围环境并不相和,不够美观,教会的确需要在建筑美学和环境的角度进行思考。

但与此同时,他认为,即使是如此,浙江省拟推行的这一《宗教建筑规范》中对于十字架所作出的规范虽然声称““‘十字架’按照基督教传统制作,一般应整体贴附在宗教主题建筑的正立面上,‘十字架’长与建筑物正立面的比例应小于1:10, 色彩应与教堂建筑立面及周围环境相协调”,但其实并不合乎“基督教传统”。

“我很好奇他们说的基督教传统是按照哪个地方哪个时候的传统来说的?”这位牧师说,“对于十字架如何树立,这个在教会历史几千年历史上有不同的风格,而且不同地方也是不同风格。比如建筑来说有哥特风格、罗马风格,但他们都是在建筑外观上有明显的十字架。就宗派来说有圣公会风格、卫理公会风格等,不同地区也不一样。比如温州喜欢红色的十字架,有的地方喜欢黄金色的。”

“不可同一而论,只是简单的说,一般应整体贴附在宗教主题建筑的正立面上,‘十字架’长与建筑物正立面的比例应小于1:10,是很不严谨的。尤其是说十字架要贴附在建筑物正立面而不是高举在顶部,这更不是基督教传统,这简直是‘强加’。”这位牧师对此摇头说到。

另外一位常常在各地走访服事的华东地区的教会领袖表示,他听说了《浙江宗教建筑规范》这一消息后,觉得当地政府有“越俎代庖”之嫌。这位牧师表示,现代社会的原则是政教分离,对于教会该挂多么大的十字架类似这样的事情,当地政府“不该操这份心”。他认为,这种管理方式也反映出一些人对宗教事务并不了解。

他看到规范中对十字架的位置和大小有明确规定,但是对其他宗教却没有这样的规定,在他看来这是一种不公平对待。“这些年来,曝出不少地方为了旅游等各种原因兴起很高的佛像,也影响了市容市貌。为何不对这些东西盖多大多高有规定呢?”

他认为,之所以从去年到现在浙江十字架风波不停息,与一部分人对基督教的误解有关,总觉得基督教是西方来的产物,“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基督教本身就是从东方产生的,基督教是从东方传出来的,现在又回到东方落地,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何总觉得基督教是西方的,只有西方能挂十字架,中国就不能挂十字架?”他表示,不能总是抱有“基督教是外来的、西方的”这样错误的思想,如果非要这样说,客观而言,佛教、马克思主义这些对中国影响很深的思想也都是外来的,其中也有很多借鉴了西方的思想,最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在中国自己生根发芽。

不过,他同时点出,作为基督徒,比起关注外在的十字架,更加需要关注内在的十字架。“我们家庭教会几十年来没有挂外面的十字架,那难道我们不是信耶稣的吗?十字架要在我们心里,这是最根本的。只有内心的十字架永远是无法限制和拆除的。”

浙江是中国基督徒比例较高的地区之一,尤其是浙江温州被称为是“中国的耶路撒冷”。但2014年2月开始,浙江舟山白泉镇出现拆教堂与十字架的事件,之后扩散到温州地区。浙江政府对此给出的说法是,这是全省“三改一拆”行动的组成部分,认为教堂外的十字架对于外在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需要整改。但当地基督徒和教会对此说法表示怀疑,并有多种不同的负面揣测,对政教关系造成伤害。

今年4月30日,浙江丽水青田温溪镇一天内拆掉12座教堂的十字架,5月6日,丽水鹤城、景宁教堂的十字架也被拆,引起基督徒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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