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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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督徒评:哈尔滨越狱案给我的两点看见

作者: 特约通讯员TINTIN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4年09月09日 09:48 |

近日,哈尔滨越狱案持续发酵。随着三名逃犯中的李海伟和王大民相继被抓获,更多的信息呈现在世人面前。

据报道,李海伟从小就是个乖孩子,长大以后也很勤劳,2005年母亲去世后,和父亲相依为命,自己也结婚生子,家庭关系一度也十分融洽。但是2009年后,李海伟却性情大变,经常对老父亲和妻子无故打骂,终于导致妻子和他离婚。按照李海伟父亲的看法,李海伟是精神上出了问题。但报道中李海伟人性中闪光的一面是我们不应忽略的:李海伟的儿子并没有成为他家暴的对象,而且离婚后李海伟也屡次探望自己的儿子,甚至最后也是在去探望儿子的路上被捕。

相比之下“五进宫”的王大明故事似乎更直白一些。虽然他一再表示想“过安稳的日子”,但罪性再一次在他的心里发动,终于让他和“安稳的日子”渐行渐远。王大民其实也不乏悔改的表示,甚至想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教育好侄子侄女,读到这里,我的耳畔仿佛回响起刘德华在《无间道》中主演刘建民最后对陈永仁说的那句话:“给我个机会,我以前没得选择,现在我想要做个好人”。

而越狱案中的杀人主犯高玉伦的犯罪经历则让人感到很蹊跷,一个旁人眼中的大孝子,居然在一次鸡毛蒜皮的冲突中拔刀杀死了自己的发小,而人们对此的理解只能是:他当时喝多了,像是变了一个人。

三个人的事迹给了我一个很深的触动,其实罪恶离我们也许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遥远。瞬间的冲动完完全全可能让一个平日里的好人成为下一秒钟的罪人。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梢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8)作为基督徒,我们似乎比外邦人多了一层保障,但若不谨守,警醒,常常与主亲近联合,难免也有出错的危险。

而我的另外一点感触是关于监狱事工方面的。当前的监狱制度和社会帮助体系在现实中可以说是不够成功的,很多犯人在出狱后由于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往往很容易再次犯罪入狱。曾经有一位的劳教管理人员感慨:如果犯人都能够成为基督徒,那我们的工作可就轻松多了。但事实上,和大多数西方国家和阿拉伯国家不同,目前在大陆似乎并没有允许神职人员到监狱里进行宣教的先例,而我们的神职人员好像也没有这一方面的负担。其实熟悉耶稣生平的基督徒都清楚,主耶稣是罪的敌人,但却是罪人的朋友,正如他所宣告的那样“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帮助监狱中的人认罪悔改理应成为所有基督徒的负担,社会也应该看到监狱福音事工展开的必要性。 

在本文的最后,笔者想用一段大家熟悉的经文作为结束,让我们一起默想神宝贵的话语。

罗马书7:14-25: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身却顺服罪的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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