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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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昱: 基督徒如何看待偏离主道的牧者?

作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4月08日 23:58 |

这个话题,如果换作我外婆那一代的基督徒,恐怕是根本不拿出来讨论的。因为在他们的传统观念看来牧师长老都是相当神圣的,只有他们教训自己,哪有资格倒过来讲论他们的错?他们经常挂在口中的是“让神亲自来动工吧”说真的,本来我亦不想写这个主题,但联想到曾经听闻的一件事,实在难以按捺内心的感动,也求主保守这篇文字中的精意吧。

这件事,说起来在许多地方都闻所未闻:事情发生在江南地区一座小县城的教会,当牧师得知台下听道的信徒中有位老姐妹,因为信仰观念模糊还在家里烧纸钱奠基先人时,他当时在讲台上大发雷霆,当着众人的面指名道姓地公开怒斥那位姐妹。后者在台下如坐针毡,几乎眼泪都要夺眶而出了。但是,面对这让人震惊的行为,其他信徒都默不作声、哪怕安慰一下那位被深深伤害的老人都没有,会后甚至还有信徒支持那牧师的作为。尽管大多数人是真正对神有热心的信徒,可是这样的一幕相信绝对不是主所乐意见到的!

圣经上也强调过对神职人员的尊重,使徒保罗就曾在教牧书信中说: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摩太前书5:17~19)——可见,神对自己的仆人是何等的看为宝贵。归根到底,他所顾念的其实是这些人所牧养主的羊群,也就是所有的信徒们,希望能够给他们充分的保障,以使他们能敬心事奉主交托的工作。然而,也正是因此,当遇到牧者不行在主道上却又不自知的时候,无论是基于对教会还是对他本身的爱,因着主耶稣的缘故凡被圣灵充满的都有权柄去指出他的错来,这也是应当为之的。包括保罗自己还在教会里影响力不高的时候,就曾公开直斥当时作为教会领袖彼得的过犯(加拉太书2:11~14)。
 
但在具体谈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之前,需要谈谈另一个关键问题:我们信的是什么、又应该传的是什么?事实上,不管是之前提到那位牧师的问题,还是要讨论如何去指出他过犯的问题,都离不开这个根基。可能许多人都觉得这个问题太浅——这还用废话吗?我们信的当然是耶稣,传的肯定是福音咯!可是实话实说,在国内许多教会里,所宣扬的已经都不是耶稣的福音了!这也是造成上面提到类似事件的根源所在!千万不要以为是危言耸听,这也是我本人实实在在经历过多个教会以后的感触。

我们都知道圣经分上下两册,上册称“旧约”主要讲的是上帝造人以及人类堕落犯罪的开始,然后神颁布了500多条律法告诉世人犯罪的后果,同时又赐下先知的话语预言将来主的救赎;下册的“新约”则是耶稣基督降世传天国的福音,并且在十字架上受难担当人类犯罪的刑罚,然后复活升天以后赐下重生的灵,并拣选使徒们前往世界各地传讲福音、建立教会等等。但是,无论是旧约的律法还是新约的福音,都离不开我们这位信仰的核心:救主耶稣基督并他所舍命换来的救赎恩典!

圣经告诉我们: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马书3:21~22)翻开旧约的律法部分,我们看到太多太多繁杂的条目,试问哪一条我们能够靠自己做到呢?事实上,哪怕就是作为其总纲的“十诫”,我们也无一人能夸口说自己一条不犯。或许有人说:“那至少‘不可杀人’这条跟我无关吧?”而耶稣在世的时候恰恰就看出人们有这样的心态,便直接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马太福音5:21~22)——在神的眼中,你恨一个人、向他无缘无故发脾气就等于是在杀人。这样的话,还有谁能够在他面前站立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呢?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8)。

可是,神颁布律法并不是要我们靠自己去守住来换取他的喜欢,而恰恰是要告诉我们不义的代价是什么,这也正是为了之后耶稣基督的救赎作指引的先导。所以圣经上才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拉太书3:24)——最终是让我们看到,只有归向救主耶稣基督,才能因他的救赎和浇灌带来真正的公义。除此之外,任何人想要凭自己去解释律法、遵守律法来夸口,都将是死路一条!圣经里明确地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5:4)。

那么,这里自然又冒出一个问题:圣经旧约的篇幅比新约部分要足足厚上一倍,而今天我们因信救主耶稣基督,难道旧约的律法就都不用守了吗?难道这一大块只是给信主前的人看的,只要信了耶稣以后就可以把这半本圣经撕掉了?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不过这个问题也在教会里争论了上千年。目前教会更多坚持的观点是“信耶稣只是个开端,之后还有成圣完全的过程,还是要靠行为去显现的,所以仍然应当遵守律法,至少是关于道德要求的律法!”

我们暂且不去武断地批评这一观点的是非,还是回到圣经的话: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罗马书7:6)——当我们真正接受了耶稣基督的救恩以后,就有圣灵在我们心里内住。从此,不再简单机械地去遵行圣经仪文的字句,而是在圣灵带领下活出“新样”。

那什么又是“新样”呢?圣经又说: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罗马书13:9)。当被主的恩典更新以后,我们就看到律法真正的总结就是“爱”,不再是惹动愤怒的刑罚:当拜独一真神是爱、孝敬父母是爱、不可杀人是爱、不可偷盗与奸淫也是爱……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愆本身就是上帝大爱的显现(罗马书5:8),只要与他同在我们也就活在了这爱当中!所以圣经才说: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5:18)——这时律法教条的字句已经不能捆绑我们,因为我们活在基督的爱中,已经靠着他远远超过了这字面意思中“罪与罚”的标准!耶稣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洁净我们的罪,你对这大爱恩典的信心有多少、也就能靠着圣灵活出多少圣洁的生命!

因此我常常说,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如果成天把目光仅仅停留在“不犯罪”的层面上,那实在是很肤浅的。我们的主耶稣所赐下的绝不仅仅是脱离罪恶的恩典,而是“得胜有余”的恩典(罗马书8:37),他要在我们身上成就更大的事!关于这件事,主是拣选他最爱的门徒,也被称为“爱的使徒”的圣约翰所书写,既有他记录耶稣所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35)”,又有他本人受圣灵感动说“亲爱的弟兄阿,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翰一书4:11~12)”——归根到底,就是主不仅救赎我们自己,也让这爱在我们身上生根发芽,感动更多人认识他、归向他!通俗地说,就是通过各种行善的方式来荣神益人!

可见,无论是初信主的时候、还是信耶稣以后在行为上保守自己活出圣洁生命的道路,还是向人彰显爱心的境界,都离不开这位独一救主耶稣基督并他的福音!所以,耶稣在世坦然地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无论是我们信仰追求的目标、还是这目标所凭借的话语,亦或是我们走向终点所经历的道路,都是出于救主耶稣基督的。同样,一个真正属主的仆人,不管你的位分是教师、执事、传道人还是牧师、长老,哪怕是主教的身份,只要你传讲神的话语都离不开耶稣基督!整本圣经,从旧约到新约,没有一卷、一章、一节不是在为耶稣基督并他的大爱救恩作见证的!

然而,今天许多教会在传讲什么呢?屈指算来,在上海地区去过多个堂点(有几个是经常去听道的),也去过其他城市的数个教会,遗憾站在讲台上的大多数牧者都在不停地传讲“这个世界败坏透顶了,现在人心都只想着眼前的满足,人人都不敬畏神……所以我们基督徒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从头至尾,律法、律法还是律法!包括看到网络上许多牧师、传道人,还有海外华人教会的许多牧者,也常常抱以这样的论调,并认为这种敢于批判的才是“属灵的牧人”。偏偏难得讲到耶稣基督救恩的时候,却难以将“道路、真理、生命”的救主耶稣整合成系统传给众人,往往就是圣经里断章取义、空谈“基督徒要做什么”的律法教条。这实在让我为我们国家乃至整个华人基督教会的神学教育担忧。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罗马书4:15)——光纠结在律法的字句上,何以能让人悔改归正呢?问问作为牧者的你自己,又何尝是被律法所规定的刑罚恐吓了才归向主的呢?圣经已经告诉我们,只有对不信主耶稣救恩的人神对他才是严厉的(罗马书11:20~22),而只要我们常在他的恩慈中,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希伯来书4:16)——这才是我们与神真正的关系,正如耶稣所教我们主祷文的开头:我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6:9;路加福音11:2)!

或许,说这话会引起许多人的反感,说“你难道宣扬抛开律法、可以任意犯罪吗?”这话正如当初法利赛人诽谤保罗时所说的(使徒行传21:28;罗马书3:8),至少绝对不是我本人的意思。的确耶稣在世也说过“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而这也恰恰说明了:成全是耶稣基督来成全,不是靠你、也不是靠我的话语来成全。尽管你有主的牧者身份,可你并不是主本身,你的任务也只是把主耶稣带给众信徒,否则就是僭越了主的权柄了!

就拿开头提到的这一公开责备老姐妹事件来说:相信一个真正活在耶稣基督里的儿女自然是很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而这个老姐妹为什么还会想到为故去的亲人烧纸?显然她的信心还是很软弱的,或许她对亲人有思念之情、或许她还因为现实的缺乏而渴望通过这种方式寻求满足……无论是什么理由,都指向一点:她对主耶稣的恩典是模糊的。她没有看到圣经早就应许的“敬畏他的一无所缺(诗篇34:9)”,那么既然自称是主耶稣基督的仆人,不应该把这福音的好消息带给她、坚固她,让她能够真正接受主的带领而自然走向得胜吗?可惜的是,这位牧师还是因教会一直以来的风气而选择直接用律法教条斥责她!就是新约中也曾教导: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提摩太前书5:1)——显然,连身为牧师的自己都没有做到圣经上的诫命,又凭什么把苦轭强加在一个软弱的老人身上呢?

说到这里,就要回到本文标题要讨论的:既然耶稣基督的福音已经说明白了、由此也显明了牧者在传道时的确有问题,那么作为信徒应该为此做些什么呢?前几天,还真的遇到另一件这样的事:一位教会的牧师在网上传道时同样有类似的可指责之处。我实在是犹豫了良久,也切切求主作工,终于还是最后下定了决心,直截了当责备她!

当然,正因为我们知道耶稣基督才是一切的起源,所以当我们看到牧者有偏离这道的问题时,不能“以暴制暴”,同样端起圣经里的律法教条去责难她,这样很可能只会演变成一场嘴仗。在使徒保罗专门写给牧者的书信里就提过“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分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提多书3:9)。”所以,当时我就回避了她为斥责别人而引用的律法经文到底是对还是错,而是以耶稣基督的爱对她说了这样一些话:

牧师啊,以基督恩典安慰并劝勉她,岂不比用律法责她更美吗?说到底,这位老姐妹缺乏对主的信心才行出这软弱之举,而作为牧者岂不应当引领她更多看到主恩典充满,才能真正有信心行主道、也能有爱心眷顾别人的益处吗?因为我们没人能脱离圣灵带领凭自己认识圣经神的律。将心比心,也应该让主耶稣亲自在她身上作工。而不是强行要求他做到我们自己凭着肉体也做不到的事,恕我直言这是法利赛人的道……

感谢主,之前还多少有些忐忑担心引起支持她的信徒围攻(这是从古到今经常会有的现象),并没有得到这样的结果,而且出乎意料地看到了主在这件事上更美意的安排!这也告诉我,当牧者走偏的时候我们凭着主恩去指出错误,是应当且合宜的!当然,正因为以耶稣基督为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那么最最起码得明确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我们自己有没有活在主耶稣恩典的生命里?第二,我们是不是凭着他所指引的道路行事,心里有从他来的信心和爱心?第三,在指出牧者的问题时,又是不是基于耶稣基督的救恩真理而不是拿起律法教条自以为义的责难等其他东西?只要这三件问题都能予以确认,那么愿主祝福带领吧!否则,还是先在主里安静吃喝他的恩典灵粮吧!

也正是站在这个角度,我也完全能够理解外婆那一代的作为:当时教会刚刚恢复聚会活动,许多信徒在主里领受的灵粮恩赐非常有限,没有足够信心去看到并指出在台上牧者的错误。至今,还有一些年长的弟兄姐妹恪守“不随便去论断主的仆人”想法,这也是好的。因为主给各人的带领本就是不同,各人安守本分就是行在正确的道路上了。就好象耶稣拣选了十二使徒,也额外拣选了那个颇有些“刺儿头”风格的外邦人使徒保罗。而在历史上,同样有马丁路德这样敢于指出教会不公的仆人被主差遣使用。归根到底,只要我们真正能亲近主、爱主,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的器皿,以不同的方式牧养着他的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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