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导,林以诺牧师的同性恋言论造成回响,黄耀明与众星出言反对该说法,现在不少网民与艺人继续在网上讨论着此事。
导演王晶说:“我自幼儿园到中学念了十四年基督教学校,会考圣经拿了个B级,从来没听过上帝提及同性恋,林以诺攻击同性恋之言论可说是歪曲上帝的话,哗众取宠。他是一个法利赛人。”
同样他的这句话遭到了部分人的反驳,他在微博中继续说道:“居然有人引罗马书来反驳我,告诉这些盲从的人,圣经由希伯来文转拉丁文,再转英文,再转中文,译者一直水平不高。很多含义已非原意,告诉你们,罗马书所述的是妓女,是男人强妓男人,中间没有爱,同性恋是以爱为先的性取向,我不是同志,但我懂要尊重个人的选择。”
他的这条有关罗马书的微博已有500多人转发,但却找不到数条评论。有一网友赞王晶说的好,还有一基督徒网友愤怒说:“使人跌倒的有祸了,说的正是你!!!圣经旧约明确的写到,男人与男人苟和;男人与男人行那可耻之事;亲男色。这是要被处死的!!真不知道你这十几年读的是不是圣经!!!!你这样会使多少新的生命被误导!!!”
“同性恋”一直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争议的热议的话题,很多人都不敢来趟这“浑水”,有人说一不留神就会被别人“大炒”“大骂”。
骂就骂吧,但笔者也要说神给亚当创造的妻子是一个女子(夏娃),神所喜悦的婚姻是一男一女式的,而不是女和女,男和男。圣经中上帝只创造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建立为家庭。所以无论是基督徒和非基督都要按照神起初创造人的法则来结婚,这才是神所喜悦的,所以同性恋不是神所喜悦的。
之前,吕丽萍和孙海英因反对同性恋也同样遭受过被人指着的骂名,但是他们也是一样维护圣经的真理。同性恋是罪,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上帝虽教导我们要爱要包容,但是我们也不能利用神的恩典,神除了是爱的神,慈善的神,同样也是圣洁的神,审判的神。
从圣经的角度剖析,婚姻是神圣的,是上帝亲自设立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创2:24)新约再次强调,“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希13:4)基督徒的婚烟观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一心一意。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中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合法夫妻即一夫一妻,对同性恋也说“不”。由此可见,同性婚姻不是上帝的美意,它违背了上帝设立的婚姻的初衷。
所以,我们要恨恶同性恋的罪,但要爱他们的灵魂,因为每个灵魂是由上帝的形象。同时,同性恋的婚姻观对人类社会是一种极大的挑战。从社会层面来说,应当重视生理和性心理的健康教育,尤其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教育;同时,要改变社会观念,不歧视同性恋者,如果某些同性恋者有矫正的愿望,就要进行指导、帮助。作为基督徒,应当积极宣传基督教的婚姻观,积极引导人类树立正确的婚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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