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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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最高法院准许十字架、宗教符号出现在公共建筑

作者: S.I.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4年12月03日 08:58 |

巴西联邦最高法院经全体一致,允许公共建筑中出现宗教符号,确认它们的展示与国家世俗原则并无冲突。

根据法律宣导组织自由捍卫联盟国际(ADF International)的报道,全部11位法官都认为,像十字架等符号作为巴西文化历史和传统的反映是允许的。自由捍卫联盟国际曾经在法院推理过程中援引提交了一份法律简报。

《巴西报道》(The Brazilian Report)提供的一份英文版报道称,法官克里斯蒂亚诺·扎宁(Cristiano Zanin)在裁决书中写道:“无论是联邦、州、地区,抑或是城镇一级,公共建筑物中有宗教符号的展示,如果其的存在是为了反映巴西社会的文化传统,则不违背非歧视、国家世俗主义或公正的原则。”

法官亚历山大·德·莫赖斯(Alexandre de Moraes)称,公共场所中的符号可被接受,只要它们是与展示天主教占多数人口的巴西社会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方面的意图保持一致。

案件可追溯至2009年,本次裁决是针对一位巴西公民提出的申诉而作出的,因为申诉人认为公共场所中宗教符号的出现给他带来了精神痛苦。

巴西联邦公共事务部和巴西检察院支持原告,要求从联邦及各州建筑中清除所有宗教符号,声称它们的存在违反了非歧视原则,伤害到所有巴西公民的宗教自由。

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驳回诉讼,稍后的上诉也遭到驳回。最终,案件打到最高法院。在11月下旬,最高法院作出裁决,驳回联邦公共事务部的根据。

自由捍卫联盟国际称,法院的裁决对巴西所有联邦和州公共实体都具有约束力。

自由捍卫联盟国际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宣导主任托马斯·亨里克斯(Tomás Henríquez)称这一裁决乃是“巴西宗教自由的一大重要胜利”。亨里克斯认为,“伤害情感”的根据不足以构成禁止宗教符号的理由。

自由捍卫联盟国际的简讯强调,国家中立原则不应等同于敌视基督教,强调承认基督教在巴西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意义的相关性。

该案与欧洲一场著名的官司很相似。

2011年,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Grand Chamber of 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在劳提斯诉意大利(Lautsi v. Italy)一案中作出类似裁决,支持意大利在教室中展示十字架的权利,认为此类符号不违背《欧洲人权公约》的原则。

自由捍卫联盟国际参与过这场欧洲案件,代表欧洲议会成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

在美国,一项下级法院的裁决阻拦到路易斯安那州,要求该州禁止执行在今年通过的要求在公立学校教室中放置十诫展示物的新法。11月下旬,联邦上诉法院限制了这项裁决的范围,只将要求限于那些对此项强制规定没有异议的学校。

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结果裁定,肯塔基州不得强制公立学校展示十诫,因为其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禁止树立国教的条款。


源自《基督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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