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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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吃血是在犯罪吗?

作者: 肖朋 | 来源:基督时报 | 2024年09月21日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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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陪同两位同工去探访一位姐妹的家庭,除了这位姐妹,她的家人都是未信主的。她的丈夫多少了解过一点基督教的信仰,只是不愿相信。在聊天的过程中,他说:“你们基督教和佛教差不多嘛,他们是不能吃肉,而你们是不能吃血。”听到他对信仰的看法,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若说基督徒不可以吃血,那不是将基督徒的信仰跟佛教徒的信仰划分为一类,都是同样遵守清规戒律的宗教信仰吗?而我若说基督徒可以吃血,好像又违背了教会所教导的生活原则。

在离开这位姐妹家回去的路上,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基督徒吃血是犯罪吗?若是犯罪,那我们吃血犯的是什么罪呢?若吃血不是罪,那为什么今天的教会仍然会严格地教导弟兄姐妹不要吃血呢?”

在今天的教会中,常有两种声音来看待“吃血”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吃血,一旦吃了血就是犯罪。因为上帝吩咐说:“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基督徒可以吃血,因为保罗曾说过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那么我们今天该如何看待是否可以吃血的问题呢?

值得感恩的是,因为自己才疏学浅,我不得不去请教许多牧者和查阅资料。在花时间思考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感到吃血的问题并不像过去理解的那样给个结论是可以吃还是不可以吃,而是要结合整本圣书的教导和耶稣基督的福音来重新认识“基督徒与吃血”的问题。

1.基督徒吃血本身绝不是犯罪

在教会中,基督徒是否可以吃血是一件长期具有争议的事。但我认为,如果上帝已经清楚地启示了关于“吃血”的原则,那我们就不应该因有争议而避而不谈,而是应当竭力地明白真理,好让自己行在上帝的心意中。

最早在挪亚时期,上帝已经吩咐全人类不可以吃血,因为血代表着生命。对于罪人而言,血更是代表着救赎。而到了摩西的时代上帝也明确地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血,但外邦人却可以吃。这说明,“吃血”这件事是属于上帝给当时以色列民族专有的要求,为的是让他们以“饮食上的洁净”来与其他民族进行分别。但吃血不吃血本身与是否犯罪无关,因为保罗说凡是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

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罪人流出宝血后,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只有流血才能除掉人的罪。这样我们清楚地看到,在旧约时上帝不许人吃血,是因为要人明白唯有上帝才有掌管人生命的主权,以及明白动物的血指向的是耶稣基督牺牲的救赎,为要上帝的子民在“不可吃血”的要求中仰望来自基督的救恩。

也许有人会反对这样的观点,因为在使徒行传的第一次大公会议中,使徒们规定了四件新约教会不可做的事,其中一件就包括了“不可吃血”。这样看起来好像是明确了基督徒不可吃血的原则,但当我们仔细读那段经文的上下文时,就知道使徒之所以设立这四件禁止做的事,目的是为了保守犹太基督徒与外邦基督徒的合一,而不是认为吃血本身是一种罪。

其实,主耶稣已经清楚地教导过门徒,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只有出口的才能污秽人。 血也是上帝所造的,其本身也对人体有一定营养的价值。所以保罗认为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我们只是吃了一种上帝所造的物,这就是犯罪吗?我认为不是,因为罪的本质是来自人内心的动机,而非吃与不吃。即便是亚当吃了禁果,但首要的是他的心已经听信了魔鬼的话。所以,对我们来说,我们不应当肤浅地认为吃一种东西就等于犯罪。

有人在教会严格禁止吃血,认为只要吃血就是犯罪,这其实是一种律法主义的思想。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可能完全避免吃血这件事。比如,当我们把羊肉涮进火锅的时候就会吃到血。除非基督徒不再吃肉,否则完全不吃血是没有人可以避免的。今天,在旧约中“不可吃血”预表救赎的命令已经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成就了。所以基督徒不必再为了守而守这些禁令,若是在生活中偶然吃了血制品的食物,这本身也不是犯罪。因为对于在基督里的真信徒来说,凡物都是上帝所洁净的,若感谢着吃,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绝的。

2.基督徒不在爱心中吃血是犯罪

虽然基督徒存着感恩的心吃血,这件事本身不是犯罪,但我们却需要考虑另一件事,就是我们所做的一切事都应当给别人带来益处,而非使人跌倒。保罗曾对教会说:“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但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保罗一方面十分强调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就是不再被“不可吃、不可摸”的律法所捆绑,而是在福音中得着了释放。但另一方面,保罗也同样认为,这在基督里的自由不是放纵的自由,而是用来造就他人生命的自由。正如他认为凡事都可做,但不是都能造就人。言下之意意味着我们的自由应当为着别人的需要着想,特别是应当体恤在良心中软弱的肢体。

我们个人喜欢在吃麻辣烫时加一点血,这本身并不是犯罪。但如果我们和其他肢体一起团契时,仍不管不顾他人的需要,而执意吃血导致他人的信心软弱,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真的犯了罪。这罪不是吃血的罪,而是使肢体的生命跌倒的罪。

另外还有一种因吃血而犯罪的情况,就是当因吃血而使自己或他人陷在彼此的论断中时,也是犯了罪。有一次,一位弟兄过生日,邀请了一桌子的人去吃川菜。这位弟兄热情好客,点了一大份“毛血旺”想让大家品尝川菜的美味。当菜端上来时,一位姐妹就立刻不高兴了,她说:“我们是基督徒,你怎么能点有血的菜呢?”而这位弟兄也变得严肃起来,认为这位姐妹不明白真理,还是在为了守而守着“不可吃血”的要求。

其实,保罗早已告诉我们:“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上帝已经收纳他了。” 这让我们看到,当我们很想要吃血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肢体间的关系,不可使自己的自由成为了别人的绊脚石。

最后,对于“基督徒是否可以吃血”这个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凭着信心是可以吃血的,因为这并不是犯罪。但我们若凭着爱心不吃血,是更为弟兄姐妹的益处和教会合一的缘故着想。这才是基督徒的自由,是一种为着他人的益处而甘愿放弃自己权利的自由。

图片来源(Image Credit)jereskok via 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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