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觉得发自内心地真正去饶恕一个人实在是不容易的。因为饶恕看似简单,但却只是一个和好的开始,后面还有接纳、宽容、关系恢复、彼此相爱这一连串的事情。在登山宝训中有这样一段教导,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其实这段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要用自己对别人的饶恕来换取上帝对我们的饶恕,而是说上帝渴望我们这些得到祂的饶恕的人也能去饶恕别人。
一个人可以因着他与上帝的关系而选择饶恕另一个人,哪怕这个人伤害过他。这种饶恕并不取决于他与对方的关系如何,但饶恕与和好的焦点在于恢复破裂的关系。如果两人之间的信任遭到严重破坏,那恢复关系就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有时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其实和好与饶恕的概念并不一样,和好往往基于伤害者的认错态度和积极改变的行为。虽然和好的目的是恢复破裂的关系,但屡次严重伤害他人的人必须愿意承认和好是一个过程。如果他们愿意真心悔改,就会承认并且接受治愈自己造成的创伤需要时间。在许多情况下,即便一个伤害者向被他伤害的人承认错误并且请求饶恕,被伤害的人或许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原谅你了“。但你会发现,原来并没有真正原谅,而只是不再耿耿于怀了,可是问题是关系的问题还在那里。笔者很认同一句话,“真饶恕的证据是这个人从复仇心态中得释放,但饶恕并不必然带来关系的自动修复。”
同样的,虽然上帝赦免了我们所有的罪,但祂从未应许除去我们的罪带来的一切后果。所以被饶恕、恢复关系和重建信任是曲折的经历,但重要的是伤害者必须要明白重建信任的过程受到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的影响。
如果伤害者不能明确地认罪悔改,就很难真正恢复破裂的关系。所以,我们绝不能让悔改的表象左右我们的反应,很多时候伤害者的眼泪或看起来后悔的举动并不能取代态度和行为的明显改变。当然了说到底,唯有上帝能知晓人心,正如耶稣所说,“凭他们的果子,你就能认出他们来”。
笔者在这里列出六个方面的悔改特征,未必完全准确,仅供大家参考:
1,承认自己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事实
2,愿意接受别人的督责
3,终止伤害他人的行为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事
4,不再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5,不对伤害他人的行为不屑一顾或轻描淡写
6,真诚地对待被伤害者,必要时作出赔偿
斯托得说过,“如果我们让自己与一位犯罪而不悔改的弟兄完全恢复亲密的交通,那么我们所显露出的不是爱的深度,而是爱的浅薄,因为我们所做的并不是为了他的最高利益。而越过了悔改的饶恕,不是来自于爱,而是来自于多愁善感的情感。”
所以,当我们无法饶恕他人时,我们需要想想上帝会如何使用这样的事使我们成长。这是一个荣耀上帝的特别机会吗?我们如何服事人并帮助他们在信心上成长?什么样的品格是我们正要操炼的?如果我们把得罪我们的人视为上帝手中的器皿,为要使我们成熟、服事人和荣耀上帝,这可能会让我们更加容易得到对方的饶恕。
笔者认为饶恕是所有基督徒一生都需要学习的功课。当我们在群体中生活时,伤害与被伤害在所难免,关键是当我们作为一个被伤害的人时,我们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内心,不仅仅是饶恕对方就好,而且还要尝试着去恢复破裂的关系。也许因着我们饶恕的一句话,那些伤害我们的人就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也许我们饶恕的一个动作,那些伤害我们的人就能够发自内心地改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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