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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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到底能不能做“试管婴儿”或代孕?

作者: 范弟兄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 | 2021年01月20日 09:37 |

近两天,有关明星郑爽、张恒在海外代孕、弃养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舆论是一边倒的谴责之声,与此同时,有关代孕的各类新闻和伦理讨论也被带火了。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的平台曾分享过多篇文章。

为了让弟兄姊妹们在这个话题上更多基于《圣经》来展开讨论,再次推送一篇旧文,希望用简洁的语言,拨开这其中的伦理迷雾。

1、什么是“试管婴儿”?

一句话来说,“试管婴儿”是通过体外授精的方式获得受精卵,在胚胎初步发育一段时间后,将其植入女性的子宫,并最终发育为一个婴儿。

如果从使用的工具上来讲,“试管婴儿”其实跟试管没有太多关系,精子与卵子是在被称为“培养皿”的玻璃碟子当中结合的。所有的“试管婴儿”手术在这个环节都是一样,但在这之前和之后的区别就大了。

精子和卵子来自谁?

如果夫妻双方的生殖细胞正常,当然就来自夫妻,通过人工手段提取。

如果夫妻中某一方的生殖细胞异常,就需要别人的精子或卵子了。这可能来自卵子库或精子库之类的机构,也可能来自新闻上我们看到的“女大学生卖卵子”。

谁来怀孕?

如果妻子的身体正常,通常就是妻子怀孕,否则就需要找代孕者。现实中,一些女性身体完全正常,但因为不想自己怀孕,所以仍然有通过代孕者。

在一些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区,一对同性伴侣也可以通过“试管婴儿”的方式获得自己的孩子。比如女同性恋者A提供自己的卵子,通过第三方获得精子并完成体外授精,最后将胚胎植入女同性恋者B的子宫。最后孩子就有了两个母亲,一个血缘的母亲,一个生育的母亲。

要做多少个胚胎?

并不是每一次手术的每一个环节都会成功,现在“试管婴儿”的成功率据说能达到60%甚至更高,但年龄越大,成功率越低。

同时,因为没有自然状态下数亿的精子彼此竞争的筛选过程,这个筛选就必须人为进行,被认为不合格的胚胎就会被毁灭。现在最新的所谓“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已经能够配合遗传学诊断,在基因的层面上对胚胎进行筛选。

所以,为了提高成功率,就必须预备多个胚胎。

剩余的胚胎如何处理?

手术成功了,但预备的胚胎还有剩余,如何处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目前的情况基本上只能无限期地冷冻,但相关机构已不堪重负。(参考:《试管婴儿剩余“无主胚胎”无处安放,专家呼吁完善法律法规》,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435271.html)

 如果胎儿出现健康缺陷,要不要堕胎?

对于医生来说,这似乎不构成一个问题,既然一开始就是筛选,这个时候当然也不成问题。

对于许多夫妻来讲,既然已经花费巨资,当然也不愿意得到一个有缺陷的孩子。

以上几个方面,每一个选择“试管婴儿”的家庭都不同程度会涉及到。虽然现在“试管婴儿”技术已经应用的非常普遍了,但它在任何一种文化当中所引起的伦理冲击都非同小可。

在人们对“定制婴儿”怀有许多说不清楚的忧虑时,已经有大量被“定制”的婴儿出生了。而它带给世界的冲击究竟如何,我们现在还难以评估,毕竟距离1978年世界上诞生第一个试管婴儿才刚刚过去了40年。

2、基督徒能不能做“试管婴儿”?

要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要澄清判断的标准,往往难点也在于此。

辅助生殖技术是最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其中许多关键问题是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

比如,受精卵或胚胎是人吗?或者说什么时候算人?毁灭受精卵或胚胎是杀人吗?使用来自第三方的精子或卵子生孩子,与婚外情有何不同?这个提供者算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吗?代孕母亲是孩子的母亲吗?(参考:《代孕的伦理困境:市场、科技与德性》,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7-02/21/content_40327909.htm)

考虑到本文的篇幅,这里仅从圣经的角度回应两个问题。

 一个生命从何时开始?

一个人的生命从何时开始,与他的生命何时被法律所承认,是两件事情。

中国的法律是从婴儿脱离母体、出生之后开始承认一个人的生命的。因此在法律上,任何孕周的堕胎都不会与杀婴等同起来。但事实上,对于婴儿来讲,他的生命始终是在那里的,当身体被撕碎的时候,他能感受到所有的痛苦。

圣经的经文显示,即使我们不能从字面上将它直接对应为受精卵或胚胎,但非常清楚的是,神眼中一个人的生命是从“未成形的体质”就已经开始了。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篇139:13-16)

未出生的孩子有情感、性格的活动。

进了撒迦利亚的家,问伊利莎白安。伊利莎白一听马利亚问安,所怀的胎就在腹里跳动。伊利莎白且被圣灵充满,高声喊着说:“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怀的胎也是有福的!我主的母到我这里来,这是从哪里得的呢?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为主对她所说的话都要应验。”(路加福音1:40-43)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对她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侍小的。”(创世记25:21-23)

1948年,世界医学协会成立的第二年,他们在日内瓦制定的《日内瓦宣言》是给每一位医生从业之前的誓言。其中最后的一条誓词就是:我将尽可能地维护人的生命,自从受孕时起;即使在威胁之下,我将不运用我的医学知识去违反人道。

原文地址:https://www.wma.net/wp-content/uploads/2018/07/Decl-of-Geneva-v1948-1.pdf

人的生命从受精卵开始,这是一个医学事实。

所以,如果你是在神的心意中思考要不要做“试管婴儿”的问题,就必须面对一个问题:是不是要为了得到一个自己满意的孩子,而毁灭更多的生命,包括发育到不同阶段的受精卵、胚胎和胎儿?你将如何面对十诫中“不可杀人”的教训?

有一些基督徒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更加谨慎,他们会告诉医生不做筛选的环节,自己想要一个孩子,所以就只做一个受精卵,如果手术失败,他们也就不再做更多的尝试。这样也就不存在毁灭其它受精卵和堕胎的问题,也不存在遗留胚胎的问题。

但这样一来,成功率必然大大降低,孩子发生缺陷的几率也会更高。同时,另外一个问题是,既然明知如此,为什么仍然要拿这一个生命来冒险呢?

因此,仅从这一个方面考虑,“试管婴儿”技术是神所喜悦的吗?不,“试管婴儿”技术不是神所喜悦的。

使用第三方的精子或卵子,以及代孕,是神所喜悦的吗?

在圣经所启示的有关婚姻的信息当中,夫妻之间在身体上的忠诚与合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创世记2章24节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这个“一体”在现在很多时候会被引申到思想和内在生命的合一,但创世记第二章这里,首先强调的是身体上的合一,因为亚当和夏娃原本是出于一个身体。

在哥林多前书7章4节说: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当一男一女订立婚姻的盟约之后,他们相互在身体上就建立了一种排他原则,夫妻“成为一体”的具体表达,就是两性的结合。而每一个新人类,也都是这样两性结合的产物。并且孩子的出现,成为另外一种更加显而易见的“成为一体”。因为孩子的身体,正是来自父母的卵子与精子的结合,这两个卵子和精子携带着父母各自一半的DNA。这半个DNA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当这个结合完成之后,又产生了一个全新的、独一无二的DNA,而且一旦形成就不可逆转。

在神的创造当中,一个新人类的出现是完全封闭的过程,在身体关系上是封闭的,没有第三方的参与,也不需要、不可能有第三个方的参与。一个孩子的母亲,一定是他父亲的妻子;一个丈夫的孩子,也一定是自己的妻子所生。

然而,辅助生殖技术却打破了这个在身体关系上的封闭状态。

如果一名妻子借用了她人的卵子怀孕,那么她丈夫就得到了这样一个孩子——虽然是他妻子所生,却和他妻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个丈夫就在自己妻子的同意之下,与另外一名女性有了孩子。这个孩子的身体所显明的,是他与另外一名女性在身体关系上的某种结合,他的妻子则被排除在外了。

如果再加上代孕,这种关系无疑更为复杂。在伦理学上,这样的关系被称为“生殖性通奸”(reproductive adultery)。

有人或许会说,这里面的某些关系是可以被事前的契约所界定。

关于这个问题,无论你是否从圣经的立场出发,这个说法都隐藏着某种价值观上的矛盾:你之所以选择以这样的方式来得到孩子,是因为你重视血缘关系的价值,但同时却主张那些提供精子、卵子的人以及代孕者,他们与孩子在血缘上、身体上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交易的、商业化的关系。

所以,使用他人的精子或卵子,以及代孕是神所喜悦的吗?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3、不用“试管婴儿”,怎么能有自己的孩子?

因为某种原因,可能大多数华人基督徒没有意识到我们和神的关系,是一个收养关系。

神的救恩计划,同时也是一个“收养计划”。

你可能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说法,可能会说圣经里面从来没有“收养”这个词,但实际上,圣经里面一直就有“收养”这个词。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以弗所书1:5)

这段经文说,神因为爱我们,就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我们就成了祂的孩子。和合本圣经当中这个“得儿子的名分”的短语,在原文中就是“收养”。在所有的英文版圣经中,这里也都是被翻译为“adoption”。

he predestined us for adoption to sonship through Jesus Christ, in accordance with his pleasure and will. (Ephesians 1:5 NIV)

那为什么当年的圣经翻译者不直接用“收养”,而要用“得儿子的名分”这个表达呢?

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在极为看重血缘的中国文化中,收养往往不被普遍肯定,是一件羞耻的事,养子与亲生子的地位也完全不同,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在一百多年前的这种文化背景下,如果直接翻译为“收养”,很可能带来误解,让中国读者以为我们与神的关系是一种可耻的,次等的关系,神给我们的爱就像中国人给养子的爱,是没有产业的。

然而,神给我们的收养之爱,是完全的爱,是舍己的爱,神以祂的独生子为代价,邀请我们进入与祂同在的这个神圣家庭当中,我们可以亲切地称祂为“阿爸,父!”(马太福音6:9,加拉太书4:6)我们也在祂的家中承受产业(加拉太书3:29)。

所以,如果不用“试管婴儿”,怎么能有自己的孩子呢?

像神一样,通过收养领受祂赐给我们的孩子。你觉得收养的孩子不如亲生的吗?神在收养我们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想的。

写在最后

辅助生殖技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领域,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一个新人类生命的产生。

某些时候,我们会使用“不把人当人看”来形容一个人受到的不公对待。辅助生殖技术的一个危险,就是将这个形容词变成字面意义上的现实。

当人本身越来越像是实验室中,在人的手中被制造出来的东西,而不是蕴含奥秘的生命的时候,迎接人类的必然将是非人的命运。

实际上,这一幕正离我们越来越近。那些在实验室里被毁灭的胚胎,被堕掉的胎儿,在代孕工厂中,像网购一样被预定,又像垃圾一样被抛弃的婴儿,都是恶梦的序幕。

在这样已经不难察觉的景象之下,基督徒应当意识到,当我们声称自己所信的是创造生命、拯救生命的主时,这意味着我们对待生命应当保持一直基本的敬畏。而当我们参与到对一个生命的产生和筛选过程中,决定一个孩子是否“值得”出生时,我们的敬畏将变得更少。

敬畏生命的神,也当敬畏照着神的形象所造的人的生命。


本文原载于“儿童节不要堕胎”微信号,本平台蒙允转载,不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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