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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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苏牧师: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下)

作者: 作者:刘同苏牧师 | 来源:基督时报蒙允转载自作者博客 | 2011年08月05日 01:15 |

 续:刘同苏牧师: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上)

中国教会的使徒时代 

在一种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中国教会经历了类似使徒时代的历史。所谓的“特定社会文化条件”指的是:专制主义的政治权力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向整个社会推行一种意识形态,以致所有的独立信仰都不可能在社会公共生活里面存在。以国家强制力推行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独占了整个社会公共生活,于是,所有的信仰都失去了公共性质;凡具有群体性质的和以公开形式表达的信仰,都被取缔,禁止,或者被强制性地自我改变性质。独立的信仰只能藏在个人心里,独立信仰的外在表示只能在纯粹私人的领域里面(即以个人隐私的形式)得以实现。

在上述的特定社会文化条件下,中国教会变得“个人”了。以公开形式存在的群体生活结构被别人篡夺了,以公开和群体的形式表现独立信仰的任何可能都被扼杀了,于是,教会是直接被个人所承载著。基督教原本是最具有公共性质的宗教信仰之一,这一信仰的超越本质与生命性质必须通过群体关係与公开表达才可能实现。可是,上述的社会文化环境却使中国教会发生了自我分裂,在一边是信仰自我表达所必须的公共生活形式被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不信派”所把持,在另一边是必须由公共生活形式表达的基督信仰却不得不通过非公共的个人生活得以实现。这就是“中国教会使徒时代”产生的客观条件。在社会公共生活里面,圣经在物理意义上被限制并最终被销毁,圣经在精神上被阉割并最终被禁止,圣经的实际存在形式变成了记忆与口传,而这两种形式都必须由个人的肉身承载,是直接的经验性存在。原本承载信仰传统的公共机关与公共聚会形式被不信者以国家强制力霸占了,并且政治权力还以国家垄断的方式杜绝了真正信仰可能建立信仰公共机关和使用公共聚会形式的可能,应当具有公共生活性质的信仰却要有基督徒的个人生活来承载。“使徒”首先是基督徒个人。使徒不是权威“机关”,而是权威“个人”。只有在规范性的权威机关不存在的时候,权威才坐落在个人身上,规范才出自个人的生命经历。

教会永远是一种公共生活;即使丧失了公共生活的传统结构,即使被剥夺了公共生活的公开形式,只要教会存在,就必须具有公共性质。教会不是一群彼此毫不相干的独立个人;一群个人必须以某种方式连接为一体,才称得上教会。使徒虽然是个人,但是,使徒的权威已经超出了个人而具有了公共性质。使徒是活出来的道,使徒用个人的血肉生命在自己的时代诠释了圣经;使徒的个人经验成为了那个时代信仰生活的规范,可以说,使徒的生命就是那个时代的“教义”。凡按照使徒的生命样式生活的,就是按照圣经所教导的样式生活。这就是使徒的权威;使徒是凭藉自己的生命经验(即活出来的圣经)来规范基督徒的生活;正是通过这样的规范,个别基督徒才连接为统一的公共生活,也就是组织成为大公的教会。王明道,林献糕,杨心菲,袁项城,就是使徒性质的人物。在他们的时代,圣经的真意不是由公开的“教会”宣讲出来的,而是由这些使徒性质的基督徒生命承载的;由公开“教会”传讲的那个不是童贞女生出来,不能够行使神迹,不曾复活,也不会再来实施最后审判的“基督”,当然不能成为对基督原型的权威解释。是王明道,林献糕,杨心菲,袁项城们由圣灵而生的走向十字架的复活生命,活生生地展示了基督生命的样式,成为了对圣经真意最好的时代解释,成为了那个时代基督徒生活的标準与规范。教会的法统与权威就坐落在王明道,林献糕,杨心菲,袁项城们的个人生命之中,从而,他们个人的生命经验成为了一种教会结构,这就是“使徒统绪”的意义。这些使徒性质的人物,虽然没有直接开始教会,却为那个时代的真正教会奠定了基石。李慕圣,沈先锋,张荣亮,徐永泽等人物依然带有使徒的性质。儘管这些基督徒已经开始实际建立教会,但是,教会的权威依然坐落在这些基督徒个人身上的。这些基督徒是“口悬天宪”般的人物;无论他们建立了多少教会,教会的权威都是随著他们个人移动的。王明道,林献糕,杨心菲,袁项城们与李慕圣,沈先锋,张荣亮,徐永泽们,是两代基督徒;第一代基督徒更多地是在精神上统一与规范著中国的真正教会,而第二代基督徒则按照这种法统而实际建立了中国的真正教会。两代人的共同特点是以个人生命经历规范了整个教会生活。教会的权威由某些基督徒个人承载,这就是使徒时代的特徵。

中国教会的“使徒”标志是殉道。“殉道”意味著:为了道而完全舍弃自我。只有对道的完全服从,才会成就为了道而付出的完全牺牲。“殉道”表现了个人生命被道完全俘获,从而,这个被道完全俘获的个人生命就成了对道的活生生的示范。使徒的力量不在于言説,而在于生活;对于使徒,基督的生命不是思辨的对象,而是经历的对象。使徒把自己的生命完全交给了道,从而,他们自己成为了活生生的道。“殉道”的外在条件是“逼迫”。外在的逼迫取消了灰色地带,使人不得不做黑白分明的抉择:或是弃绝道而保全自我,或是牺牲自我而维护道。从逻辑上,“殉道”是“逼迫”的结果。由于殉道的绝然性质,殉道本身就成为一种界限分明的界定。殉道是殉道者全然服从道的绝对行为,从而,这种经验成了对道的清晰説明。无论是王明道,林献糕,杨心菲,袁项城们的一代,还是李慕圣,沈先锋,张荣亮,徐永泽们的一代,殉道是他们共同的经验,也是他们可以领导中国教会的依据。

在中国教会被逼迫的时代,人们询问教会的渊源,总会溯及使徒性质的个人。“我们教会是某某人建立的”,“我们教会是某某人派人建立的”,“我曾经与某某人同一间教会”,“我们教会是从某某人的教会分出来的”,“我们牧师是某某人按立的”,甚至“我以前曾在那里聼过某某人的讲道”,“我们教会的某某同工是某某人的亲戚”。即使所溯及的是教会,也一定是某某人的教会;例如,我们提及我们与“大马站教会”,“巡司顶教会”,“白塔寺教会”的关係,并不是要连接上该教会的神学理念或教会结构,而是要连接上“林伯”,“心菲姨”或“袁牧师”的生命传统。这种由个人生命承载教会法统的形式,就是“使徒统绪”。

由于使徒统绪的基础是个人生命经验,使徒统绪的形式(而非其承载的生命内容)就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首先,离开了外在逼迫对基督徒生命的绝对纯化作用,使徒统绪的功能就会消减;其次,当教会被允许外在地存身于主流社会文化之中,仅仅依靠使徒的个人生命经验就不足以规范整个教会的生活。人们常常提到传统家庭教会内部的“家长制”或“专制主义”。除了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与严峻社会文化条件的作用之外,也可以说是使徒统绪的负面效应。

中国教会的后-使徒时代

目前中国教会已经进入了后-使徒时代。如此说,并不在于那些具有使徒性质的基督徒是否已经回到天家了,而在于是否已经存在比使徒性质的个人经验更多的途径来承载教会的传统,或者在于是否已经出现了非个人经验式的教会权威来诠释圣经在此时代的真意。

从客观角度看,外在社会文化环境的改变导致了中国教会使徒时代的结束。由于中国社会的结构变化,尘世对教会的外在逼迫减弱了,教会在外形上开始进入主流社会。因为这种社会文化环境的变迁,教会在外形上不再与社会处于黑白分明的对峙局面。尘世逼迫的“好处”就是造成了教会与尘世的清晰分别。在这种界限分明的条件下,一个经验性质的个体可以成为教会生命本质的直接体现。当教会与尘世在外形上混处的条件下,个人的经验就不足以直接体现教会的生命本质。関在监狱里面的基督徒“经验”,直接就表明了与尘世区别的生命本质;在政府部门上班的基督徒经验,就不可能直接显明与尘世不同的生命本质。在非逼迫的时代,就要求比个人经验更多的方法,用以规范基督徒的生命。走出与尘世黑白分明的外形对峙,使得许多基督徒感到不安全。本来我们的生命本质是由外形的对峙局面所保护的,现在走出外形对峙而进入外形混处,会不会造成生命本质的丧失呢?其实,外形上不再黑白分明,恰恰表现了基督生命的丰富。基督生命的无限本质使其可能涵盖无限纷繁的个别经验,这正是“耶稣是基督”的证明;如果我们只能以犹太人的外形守住耶稣的基督本质,耶稣也就不是基督了。正是因为丰富的经验表现形式,我们不能够单单依靠经验去规范地表述基督生命的本质。教义成为这个时代的需要,与教义相关的教会权威机构的出现,因为教会在进入主流社会的时代,就必须有超出多元个人生命经騐的统一规范与权威。

从教会的内部发展看,教会的实体建设也逐渐地显明了教会的公共生活性质,而这种公共生活性质又是个人经验不足以完全体现的。第一代的使徒权威是精神性的,从而,最初家庭教会的大公性质也是精神性的。在那个时代,基督徒是以使徒式的个人经验作为规范而在精神上连接成为家庭教会。第二代的使徒权威具有了实体性质;在那些使徒性质的生命经验之上,开始实体性地建立了家庭教会。只要看看河南和安徽在那个时代的家庭教会,不难发现那些使徒性经验对于教会建立的决定性作用。教会的实体一定是诸基督徒的联合;这种实体的公共生活,需要有实在的普遍规范和公共机构。所以,儘管使徒性质的个人生命经历成为实体家庭教会出现的基础,但是,实体家庭教会的出现却导致了对个人生命经历之上的教义与教会公共权威机构的需要。关于“家长制”或“专制主义”的批评主要是针对“二代后”的家庭教会领袖,这种现象的出现倒不是“二代后”教会领袖的生命经验弱于第一代的教会领袖,而是因为“二代后”的教会领袖必须面对实体性的教会公共生活。在实体教会的建立与运行之中,其公共生活性质开始要求与其相应的领导方式。教义与教会权威机构,是实体教会存在的必须。

教义的逐渐形成和教会权威机构的逐渐建立,是这个时代中国家庭教会发展的基本特徵,而城市家庭教会在这两种运动中都扮演了主导的角色。城市家庭教会之所以能够在此中发挥主导作用,首先因为继承了家庭教会的传统。教义不是纯思辨的理念,教会权威机构也不是形式意义上的管理机关;教义必须是对生命经验的提取;圣经在一个时代的真意解释,首先需要在那个时代的基督徒生命活出来(即经验过)。若没有传统家庭教会的生命源流作为先导与基础,城市家庭教会所主导的教义运动(或称信仰告白运动)与教会建构运动(或称体制健全运动)就只能够产生空泛的理性公式和行政管理式的结构。其次,是由于城市家庭教会所处的社会文化的“地利”位置。目前城市家庭教会里面的主体社会文化成分有二:一是教育程度较高的科技或文化阶层(或者正在接受较高教育的预备人群),二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工商业经营者。这是近叁十年来上升为中国主流社会重要支柱的两个社会阶层,其地位非常类似于工业社会初期的第叁等级。教义与教会权威机构的产生是教会对进入主流社会文化的一种回应。因为其主体社会文化成分就是主流人群,城市家庭教会不得不先行面对了教义与教会权威机构的问题。又由于这些主流人群与主流社会文化的先天联係,为城市家庭教会提供了与主流社会文化相应的表述形式,从而,使其更有力地回应主流社会文化的挑战。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目前神学热潮的背后是教义问题,当下体制化的背后是教会权威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提起缘因自身正在进入主流社会文化。仅仅因为自身先天的社会文化要素,城市家庭教会才被置于回应上述两个问题的先行与主导的位置,由此,这种局面并非城市家庭教会的灵性品德挣来的,而是上帝的恩典与选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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