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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之眼看社会】一90后基督徒谈时下农村“卖女风潮” 反思今日教会要如何具体实施公义?

作者: 申羔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7年01月05日 13:09 |

编者按:本文是一位90后出身于农村的基督徒弟兄发来的投稿。初看时,我颇感“瞠目结舌”,文章第一部分谈了作者曾经看过和听过的当前农村存在的许多两性的不公义的社会现象:令人震惊、也令人滴血。但再看又觉得十分悲凉,因为这的确是不少地方的现实。谈完这些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后,这位弟兄从他的基督信仰出发,谈到圣经里面旧约和新约的公义,也谈到他认为当前教会在这些方面单薄甚至无力和空白的问题,看上去他的口气好像“弱弱的”,然而提出的问题和他的思考不敢说“振聋发聩”,却让人有种对灵魂的“真实的刺痛之感”。分享此文,希望与大家共同反思与校准。

——卖女风潮

有些人活的太久了,久炼成“妖”。唾弃道德,摒弃良知。他们做的事情,那叫一叹为观止。

前两年看到过一篇电视新闻报道,令人印象深刻。一个记者逮到一对父母,四十五岁左右。这对父母在街边租了间房子,利用自己的女儿卖淫挣钱。夫妻二人站在街边租的房子门口招揽生意,而女儿则在出租屋里,“招待”父母为她招揽来的男人们。就这样进行着他们的生财之道。女儿在门里,父母在门外。让人做呕!

记者采访他们,为什么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事(为什么让自己的女儿卖淫)?这对父母面对记者的采访不卑不亢,说话大方得体并且一本正经:“她弟弟快结婚了,家里没钱,让她帮个忙。”多么恶心的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没有一点可耻的感觉!

好像为了儿子无底线的牺牲女儿完全是应当。

“让她帮个忙”,在他们眼里,让女儿出来出卖身体,只是让女儿帮个忙。而且帮的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没什么大不了。

美其名曰为了女孩的“弟弟”,还不如直接了当的说是为了自己,虽然很不知耻,虽然很没人性,至少还说了句实话。有手有脚的,年纪又不是很老, 这种出卖女儿的借口,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信。也许还有一些人虽然接受不了他们的做法,但相信他们是为了儿子出卖女儿。我想说的是, “他们是为了自己,才让自己的女儿去为了自己的儿子出来出卖身体的”。重男轻女本来就是一种没人性的自私。“自私”,不是为了满足别人的“私心”,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为他人而私,应该叫“他私”才对。

简单的一句话,如果真的那么爱自己的儿子的话,为什么自己不去卖,而让女儿出去卖?

男孩子或许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家里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是如何偏心的。偷偷的把好吃的留给自己,不让自己的姐姐妹妹吃。甚至家里女孩就算不幸的看到,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看着父母对家里男孩的偏心。她们也是小孩,她们也贪吃。小时候生活的家庭,对她们来说也是她们的整个世界,她们眼中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她们的人。可是连世界上最爱她们的人都对她们偏心。我不知道这些女孩的心里是什么感受,她们在幼时的家庭环境里就已经生活的可怜和可悲,女孩们在家里所受的和男孩比起来,完全是另一种待遇。而把这些加给她们的,是对她们来说最爱她们的父母。

这是个不起眼的悲剧!太多的人习以为常,觉得没什么好奇怪。

曾经有个女孩告诉我,小时候她的弟弟每次到她的爷爷家,爷爷奶奶总有好吃的给她的弟弟,而她去的时候就什么都没有。作为家里的男孩,这种情况我知道。

现在打着“为了儿子”的幌子,出卖自己女儿的父母很多,真的很多。说是为了自己的儿子,牺牲自己的女儿。其实根本就是为了自己。就算是他们为了儿子卖掉自己的女儿,依然无耻和没人性。

如果世界反过来,女孩要娶男孩,男方要嫁到女方那里,传宗接代要用“女孩”,养老要用女孩,他们是不是又该“卖男孩”了。所谓的重男轻女,只不过是在物质面前的“实用价值”。在重男轻女之下,男女轻重的衡量,根本就是以“物质”为基准。男孩女孩在“父母”眼中的轻重价值,归根结底完全是物质导致。

这些人的所谓亲情,不过也是建立在“物质”这堆沙土的根基上。

看吧,一句爱情电影里的台词用到这里,同样合适。你的父母,“他其实没那么爱你。”我不是在调侃,太多人的需要这句话了,就像新闻里顺从父母而出卖自己身体的女孩。这种“愚孝”也是遍地都是。

传统价值观和教科书里大肆鼓吹“孝道”,什么父爱如山,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父为子纲,父母把你们养大有多辛苦,奶水就是妈妈的血水……,等等等等。总之就是一句话,儿女欠父母的永永远远还不完。中国的孝道很残忍,日本的武士道已经很残忍了,不成功就杀已,而中国的孝道,杀的是自己的儿女。

卖女之事,古来有之。因为家里穷没有吃的,儿女都养不活。无奈之下,把儿女卖给别人家为奴为娼,比养不活饿死好。只是这种被迫无奈之下的卖儿卖女,和现今完全为了物质让女儿出卖身体的情形完全是两码事。

前年一个朋友退伍刚从部队回来,几年没见邀我去他家玩,同在的还有一个他安徽的战友。下午的时候两人商量去县城玩一下,“找小姐”。我严重的表示鄙视和不理解,当兵几年变成这样了?朋友的战友就对我科普了另外一件事,他的意思是说这些事其实已经没什么大不了。

他说他们村里很多人家的房子都很漂亮,都是花好几十万建的,而建这些房子的钱,都是家里的女孩挣的。几十万在城市买不了什么样的房子,在郑州也就买个几十平米的小标间。在农村的自建房花几十万,已经完全可以建的有模有样了,宽敞舒适带小院。普通农家半辈子的积蓄也就建栋房子,这些女孩出去只需要两三年,而且远远超过那些一般家庭用半辈子积蓄建的房子。说是这些女孩出去挣钱,其实就是出去做“小姐”。只不过这些女孩不说,家里人也不问。 村里人还有这些女孩的家里人都是心知肚明,由于共同的默契不说破而已。

在一个村子里,一家的女儿出去卖叫“不要脸”,两家的女儿都出去卖叫“他们就是这种人”,所有人家里的女儿都出去卖,大家就都是好人了,再没有人说什么。

这种事以前就听说过几次,不过都没太在意,因为实在不敢相信。

我们这边“以女易财”的事就显的比较高智商了。计划生育这场全国性的残忍野蛮的闹剧导致了大批量的女婴被杀,时至今日果效显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少男多的局面,使女孩们的身价水涨船高,这可是个发“女儿财”的大好时机。最近几年结婚的彩礼价疯长了好几倍,从很早以前的女方陪送嫁妆家具家电,到现今的男方所有家具、家电各种花销全包,还要支付给女方高额的彩礼费,婚姻买卖的性质已经凸显无余。

从2011——2012年的五六万元,到2013——2014的十几万元,今年2016年村里又爆出两次二十万元彩礼的天价,“彩礼”价格是疯了一样的上涨。到现在为止“十二万”的彩礼费算是比较被认可。总体下来按十二万的彩礼计算,结次婚最低要十七八万的样子。而光彩礼就占其中三分之二的分量,相当于一个普通务工人员四年的收入。

在高额彩礼面前,当地劳动人民不假思索的把女儿拿来牺牲,借女儿结婚之机,向对方索要高额彩礼,来弥补给儿子娶媳妇造成的经济窘迫。由婚姻引起的一系列闹剧就此拉开。几年的收入在农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而女方父母把女儿的彩礼钱留下给自己儿子结婚用,是霸占女儿彩礼费用最直接,也是最能说出口的做法,也是使用最多的借口。因为重男轻女虽然不用直说,也是大家都能理解,为了儿子牺牲女儿也是共同认可的。很多家里根本不缺钱的也以此也理由,将昂贵的彩礼费用占为己有。

按常规道理说,这笔巨额的彩礼是要给新婚小夫妻过日子用的。只是现今“彩礼”已经完完全全的从“礼”变成了“理”,不再是一项礼仪,而是道理,就跟你欠我的一样。在父母的眼里,“娶我女儿,这钱,你就该拿”。他们不但要钱,而且还要的很蛮横,反正女儿不怕嫁不出去,这婚爱结不结。

所以还有赶到结婚的当口故意要钱的,比如结婚当天,男方亲戚朋友也都请来了几十口,热热闹闹等着举行婚礼。家具也买了,房子也装修了,彩礼也送过去了,该花的钱也都花了,就等女方上车拉过来办婚礼了。我们这里有个“上车礼”,就是新娘上车之前男方要给一笔钱,现在通常是“一万元”,以前更少只有几百块。这个上车礼通常是当天带回男方家,走走过场的,现在基本都是女方明目张胆的扣下。新娘上车来到男方家,办完婚礼就完事了,这时女方提出上车礼要两万,或者三万。不给钱就不上车,反正男方已经花了很多钱,女方不用花钱。其实该要的钱,彩礼上早已经要够了。这时再要明摆的就是纯粹的“要钱”了。

这时大多都免不了一场讨价还价,也有的男方一气之下的婚也不结了,拉倒。这种事说的是轻松,实际发生是很气人的。男方忙里忙外的忙活,通知的亲戚朋友远的近的都来了,东借西借的钱也凑够了,紧要关头又节外生枝的要钱,明摆的是勒索。

有些女方之所以如此嚣张,根本原因是——女方结婚不用花钱。做为男方可耗费不起,十几万都花了,就剩这一两万的上车礼媳妇就到手了,你是花还是不花。最可悲的是劳动人民根本没有“婚姻概念”现在很多出生在农村的九零后也是,什么叫婚姻他们根本没概念,他们最大的价值观也是他们的信仰就是“孝道”。在孝道面前,在父母面前一切不合理的都能合理,一切合理的也都能不合理。他们如此的不讲道理也跟农村的大环境有关,农村人不讲道理,讲实力。讲道理因为你弱,弱就可欺。讲道理简直笑话,个个出来都能讲几套大道理,只是在利益面前脸面都不要了,还讲什么道理。所以“父母”完全是个土匪头子的概念,蛮横、无耻、不讲是非。俗语说:“有儿不娶孝女,有女不嫁孝男。”就是说家里有个儿子,娶媳妇不能娶太孝顺的女孩儿,嫁女儿也是,不能嫁给大孝子。因为中国人心里为了“孝顺”什么无耻变态的事都敢干。尤其是眼下的农村,父母让女孩子离婚就跟玩一样。男孩可不敢,结婚需要的钱随随便便花不起,只有女孩才有离婚的资本,因为女孩结婚不要本钱,还可以挣钱,本来就男多女少,女孩无论多大年龄都可以嫁的出去。男孩不行,主要是经济问题,男孩结一次婚花钱都把父母花的像割肉一样疼。

在这种情形之下,孩子们的婚姻完全是掌控在女方父母的手里。这和包办婚姻不同的是,结婚对象是孩子们自己选择的,有的是通过相亲,有的是自由恋爱。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孩子的选择父母不太干涉,只是彩礼问题孩子一般都是听父母的,女孩在父母面前一般不敢说什么,由于传统的“孝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所以无论做多么变态无耻的事儿女都能接受。为了能留下彩礼,女方父母不但蛮横,对自己的女儿也是连哄带骗,编造谎言。孩子对父母当然天生的信任,而这些父母利用孩子对自己的信任欺骗自己的女儿,已达到占有巨额彩礼的目的。相对来讲,一方是把自己养育长大的父母,一方是刚嫁过来的婆家,女孩当然更相信自己亲生父母的。又加上深入到骨子里的“孝道”,百善孝为先,听父母的话离婚也就自然而然了。

所以女方在男方面前腰杆可是挺的很直,虽然男方为结婚已经付出了很多财力,可是男方还得看女方的脸色,能忍就忍,不听话的话,女方父母就让女儿给你离婚。男方在女方面前只能忍着。当然,男方在自己家里女儿的家人面前也是如此。他们做的事别人也会做在他们身上。

而婆媳关系也有颠覆性的改变,以前是千年的媳妇熬成婆。现在是儿媳妇娶到家里,任婆婆再高的道行,你都不敢惹。有的老太太飞扬跋扈惯了,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不了解现状,还以为能像以前那样欺负媳妇作威作福。农村人欺辱人是没有底线的,特别是欺辱自己的家里人,一般都是父母欺辱孩子还有媳妇,其他人他们不敢。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他们天生占有绝对优势。有一个老太太真是飞扬跋扈惯了,有了孙子以后,她觉得儿媳妇就得听她的。孩子都有了你总不能给我儿子离婚吧。一个老太太玩弄一个年轻人很轻松的,只是她没想到后果。年轻人的道行和老年人的道行差太远,他们一个眼神,一句话都可以把你气的整夜睡不着觉,折磨人的方式花样百出,善于心计,歹毒之极。你稍微一反抗她都恨的咬牙切齿。最后这儿媳妇忍不了了,一怒之下与其儿子离婚。这老太太又怕了,又反过来对儿媳妇苦苦哀求,甚至当着儿媳妇家人的面当众下跪认错。无奈儿媳内心决绝,非离不可,不但离婚还要要儿子,这其实是故意对男方的报复。由于重男轻女的老观念,家里就这一个男孩。男方肯定不同意,最后家里所有财产归女方,男孩留下。

农村的很多事是很恐怖的,他们不懂什么叫“人”,不把自己当人,也不把别人当人。

还有儿媳妇娶过来,生了孩子,丈夫和公公出去打工,婆婆在家种地侍候儿媳。儿媳只管照顾孩子。这还不算,儿媳还要给婆婆要零花钱。上一代人的生长环境比较贫穷,花钱很节俭,和年轻人不同,婆婆当然不想给的太多。有时婆婆不给,儿媳就会闹着离婚,原因是不给零花钱。有的女孩跋扈一点,在婆婆家完全是个小姑奶奶。“千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婆”,现在媳妇不用熬。在小姑奶奶面前婆婆有一万年的道行也不敢施展,只能忍着。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女方已经完全不是弱势群体了。相反男方倒是显的很弱。只是女方的父母为了把高额的彩礼,名正言顺的撰在自己手里,依然是“怕离婚”的说辞。通用的说辞是这样:“彩礼先给你们保管着,等有了孩子就给你们了。”在农村认为,新婚小夫妻有了孩子日子就过稳定了。女方父母会有男方抛弃自己女儿的顾虑,所以把彩礼钱存到有了孩子再还给小夫妻。以防被抛弃,至少女方还能落下点钱。

女方父母这样考虑完全是为了女儿,男方当然不能说什么。以前确实有这老风俗。只是现在,离婚,离个鬼,一般家庭的男孩哪里离的起婚。离的起,也娶不起。结一次婚花的钱就已经把父母花的呲牙咧嘴。

这套留钱的说辞依然管用,说是为女儿考虑,其实是利用女儿为钱考虑。钱在他们手里,给不给还是他们说了算。今日不同往昔,男方如果提出要女方归还彩礼钱,基本都是离婚的节奏。这个潜规则基本人人都懂,男方已经没有要钱

邻村的一个女孩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也是婚前说好彩礼生了孩子归小夫妻所有。女孩结婚后生了一个孩子以后,按理说女孩父母是该把巨额彩礼还给小夫妻的时候了。女孩生过孩子第三天,娘家过来送“粽米”,我们这里的风俗。直言挑明彩礼钱没收了,要给女孩的弟弟结婚用。女孩的老公听后大怒,女孩的娘家人走过以后,她丈夫开始打她。女孩的妈妈知道以后就带领着自己的几个侄子,到女孩家里把女孩的丈夫痛打一顿,房子里砸的是一片狼藉,把女孩带回家准备离婚。而女孩的奶奶就劝女孩的妈妈,怎么动不动就离婚呢,钱不给人家就不给了,婚是不能离。虽然现在人思想开放了不少,离婚仍然是不大光彩。女孩的妈妈又把女孩送回去了,送回去之后,她老公接着打她,最后只有离婚了。

这种因为彩礼闹的矛盾的历来就有,作为父母活了大半辈子,而且农村人心机颇深,勾心斗角的玩了半辈子心眼。这些已经被他们玩的烂熟了,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懂的,他们如此是算好了把女儿牺牲掉。比如他们摊牌的时机,说是在有了小孩之后还回彩礼,其实是算好了要在那个时候摊牌,玄机颇深。家里刚添一个小孩,一家人肯定喜爱有加。此时摊牌就是以使女儿离婚为手段,男方如果不想失去孩子就得忍着,要钱还是要人。就算离婚时女方把孩子给男方留下,一个才出生的几天的小婴孩男方该怎么办!这心机玩的令人发指,这是当地的通用伎俩。

今年,我一个发小的媳妇的“爹地”,更是把这种把这种打劫伎俩演绎的淋漓尽致。

我和这位仁兄是发小,也是近亲。也是被耍了一大圈,有了小孩之后女方父母挑明钱花光了,没了。我这发小一怒之下,与女方父母断亲,拒绝来往。对女方来说,这在当地女方是很没面子的。女孩的爹地顺其自然的把女儿领回了家,再要钱就离婚。我这发小的父母吓坏了,儿子结婚已经欠了十几万的债了,再给儿子结次婚不得卖血,卖血也凑不够彩礼费。

经过父母死去活来的劝说,还有一些近亲的吐沫星子飞溅的攻击。我这位发小最后还是决定再去把媳妇再“请”回来。由于女方哪里有两个哥哥,而且态度过于强悍。临去女方家“请”人的头一晚,近亲里的一个哥哥,人缘混的比较开。拎着好酒到女方附近村子里把“有头有脸”的人物聚在一起,喝了一顿。年轻时都是有名的地痞流氓,现在都为人父了消停了许多,只是那种“有头有脸”的影响力还在。到时万一打起来,打个电话都去照应一下,打架不下手也壮壮声势,

第二天一行七八个人,拎着礼物就朝女方家里去了。随行还特地叫了两年轻人,万一对方要打人有个招呼。由于和这发小关系较好,又是近亲,我也在其列。一般这种情况,男方到女方家去,只有挨打的份。在人家村里,又是去赔礼道歉,有苦咽,有打挨,人家编的瞎话你也得认,骂的再难听,你得忍,不然没法谈。天大的委屈也没道理可讲。只是女方这边父母以往办事太黑,又阴毒,我这发小的父母怕儿子给打残了,媳妇也“请”不回来,所以多找了几个人陪他一同去。临行前我拍着他的肩膀挑逗他:“老弟,哥今天陪你走一遭。”他只是无奈的苦笑。

到了女方家里直入正题说明来意,不然人家以为来打架,这么多人。那女孩“爹地”的脸色唰一下的变了,反应过来,立马端起了架子。刚开始真以为是来打架的,有点发怵。六十多岁的老头,人情世故玩了一辈子的人,基本已经修炼成精,道行高深,话说都是玄机。这老头不慌不忙,以父亲对儿子说话的口吻,对着我这个发小说了一句:“为了十来万块钱,搞得妻离子散,你值当吗?”(意思就是钱不给你,想想自己的家庭、孩子,要钱还是要人。婴儿可是脆弱的经不起折腾。)

这赤裸裸的威胁,用温和的语气说出来,挑衅的力度真是加倍。完全不把和男孩同去在座的人当回事,因为他料定男方不敢离婚,所以他可以随意的猖狂,男方也不敢把他怎么样。

因为彩礼而闹的妻离子散的年轻人不在少数,毁了多少年轻人和孩子。最无辜的是刚出生的婴儿,从小心里就要蒙上父母离婚的阴影。上文被老公暴打了几次的女孩也是,离婚之后又结了两次婚,具体不详,现在孩子有两三岁了。基本上女方父母想吞掉彩礼用的都是这个套路,百试百灵。

只是有一点,人家可以为了孩子不要那笔钱,但不是所有人都能受的了那种变态无耻蛮横的玩弄。忍不了的,只有离婚。女方无所谓的,女孩正是紧缺的“畅销货”。而这种所谓的“亲家”根本没有亲情可言,没离婚的是债主,你得欠一辈子。离了婚得是仇人,花了巨资又搞的妻离子散,杀你八辈的心都有。

真的想插播一条关于狗的故事,母狗生产过小狗仔之后,是攻击力最强的一段时间,任何陌生人或者其它东西休想靠近。毛发直竖,呲牙瞪眼,叫声凌厉,凶恶无比,它要保护自己的小狗仔。当母狗觉得危险来临自己无法防御时,有的母狗会吃下自己的孩子,以此来保护它们。狗,都比他们情感丰富的多!

如果他们还有一点人性的话,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如果你也成长在乡村,如果你也对农村比较了解,那么你告诉我,他们的人性体现在哪里?体现在哪个方面?他们很会“装人”这点我不否认。

网上也有说“底层之恶”“底层相残”之类的声音。这不是“底层”问题,是人性问题。在他们眼里,他们这么做毫无问题。那些说底层之恶的人,如果成长生活在农村不知道又会是什么样。城市里很多人问题不也是被人看做没问题吗,影响农村的政策不都是城市里的人做出来的吗?农村变得如此,城市又能好到哪里去呢?二十年之前农村也有两千块钱卖掉自己的女儿的,只是那时还是个例。那时家里女孩结婚要买嫁妆,不退换还彩礼会被戳烂脊梁骨。如今这种所有人一致认同的公开买卖都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的结果,整体社会导致如此,不是底层之恶,是人性之恶。不是城市农村的区别,是人性在不同环境的体现。

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相邻的村子人们都彼此很熟。也许你会疑惑,怎么会有脸做这些?在熟人面前怎么抬头做人。农村人不是很讲脸面吗?是的,农村人把脸面看的极重。几乎做所有的事都是为了脸面,所有的事都离不开脸面,只是劳动人民眼中的“脸面”不太好定义。亲生儿女没有他们的脸面重要。只是他们的脸面,不是建立在“仁义道德”的基础上,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脸面。诚实、善良、正直、怜悯、这些都是他们鄙视的。他们的脸面就是是“今生的骄傲”,就像女儿的出去卖淫,回家建起来的的漂亮房子。房子,就是他们的脸面。他们的面子,其实就是婊子的牌坊,而且都是自己立的。

我那个发小的媳妇的爹地,(他坚持让我用这种叫法,因为不想和他媳妇的爹地扯上一点关系。你敢说“那边的你爸”怎么怎么样,他立马给你翻脸,恨死了。事情复杂,不多赘述。)牌坊是这么立的,立的巧妙高深,耐人寻味。

这老家伙一脸的正义凛然,形象瞬间的顶天立地,慷慨激昂对着在场的众人说道:“我不给他钱,是因为我女儿没材料(形容干啥啥不行),怕他嫌弃我女儿,和我女儿离婚。如果他现在要离婚,我立马把钱全给他。”

从当地老理来说,说的很占理,怕离婚的老套路,不是强占女儿的钱,是代为保管。而且男方如果要离婚,彩礼立马全部退还。加上老头顶天立地的态度,当场的几个人立马觉得这老头懂事理,好人!等反应过来,两句话的意思合在一起,真尼玛是个老奸巨猾的老王八蛋。

这两句话的真实含意是:不离婚,钱你拿不走,因为他要保管,保管到什么时候他说了算,再要钱就让女儿给你离婚。就算离婚,钱你也拿不走,不离婚钱都不给你,离婚以后会给你吗。

虽然离婚就给你钱的话我说了,真正离了婚又是另外一种说法,离婚你来要钱试试。这层意思是说给男方的一众人听的,而且用那种“正义凌然”的态度表达出来,给人一种“他是一个人”的错觉,同时又玩弄了男方在场的人,话我说了,懂不懂你们自己去体会吧。就算听懂了,你们也没什么话反驳我,你说我说的哪一句话不对。我的说的话是不要你的钱,但是你得明白我的意思是“要”,而且要要的有脸面。

赤裸裸的把套路玩在明处,毫无顾忌。能用套路玩死别人也是一种“脸面”,不退彩礼的借口就是“牌坊”,只不过当地人都懂得,套路而已,“牌坊”仍然都这么立。就像彼此都知道对方是妓女,但是个自都有“贞节牌坊”。

这种做婊子又立牌坊的心态的由来,就像夫子庙对着妓女河一样源远流长。名士风流和卖淫嫖娼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淫乱。名士风流是用来形容自己的,卖淫嫖娼是用来形容别人。

他们不是怕女儿离婚,有些只是为了一次彩礼费,而有的真是巴不得女儿离婚再嫁一次,又能谋取一次钱财。夫妻间的一点小事他们都会闹成大事,反正他们不怕离婚,男方只有委屈求全的份,只是人的忍耐都是有限的,总有突破你忍耐极限的一天。玩那么多的阴谋诡计无非是为了脸面,就像是亚当夏娃吃了善恶果之后,用来遮住身体的树叶。堂而皇之的让女儿离婚再嫁,没人性的太明显。

只是真有这么干的,南边村里的女孩和丈夫闹别扭,原因是她抱着孩子让老公帮忙倒杯水,她老公当时打游戏正在紧要关头,无法起身。这女孩就骂他丈夫,她丈夫起身用枕头扔了她一下。这女孩子一气这下抱着孩子回娘家了。到家以后女孩的妈妈开始做思想工作:“妮,咱离婚吧,你哥结婚又欠了十来万块钱,离婚再嫁一次,给你哥哥还钱。”于是乎就这么离婚了,男孩家里多次来“请”,只不过女孩父母们心意已定,女孩完全的顺从。

更奇葩的是隆重的婚礼也办了,彩礼也给了,媳妇娶过来在家住了一晚,第二天神秘失踪的。这种新媳妇逃跑事件周边村里,所知的已有三起。

一位县里法院的厅长,别人向他咨询离婚彩礼分割问题时,毫不避讳的说:“比他妈的嫖,贵的多。”

说了这么多,关于一个最本质的问题,我还是不懂。就是彩礼是什么意思,到底应不应当给女方送彩礼。《圣经》上也有亚伯拉罕给以撒娶亲支付高额彩礼的例子,还有“以诚实慈爱聘你归我”的比喻。似乎娶一个女孩就要付出一些财力表示一下。我曾和一个教会里的姊妹聊过这些事,我说的一句“婚姻真是和买卖差不多”,对这位姊妹产生了刺激,她用一句“你不掏钱没人会把女儿嫁给你”对我进行回击,她的理由是人家养女儿那么多年,娶人家女人当然要给钱。教会里还有两家因为彩礼打官司的,一名当地牧师给两家介绍的亲事,还没有结婚就因为彩礼闹了矛盾。

这种是非的混淆,无法分辨的对错,并不只发生在“彩礼”这件事上,太多事因为观念的模糊混淆,没有对错可言,完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这时教会作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对这些混淆不清的“道理”视而不见。甚至很多的牧者和高级的信徒,众信徒心中的楷模,依然以错误的“公婆之理”行事为人、教育信徒。一位牧者讲道时的一句“父母就是地上的上帝,顺服父母就是顺服上帝。”让人大跌眼镜,对这种买卖婚姻无非是助纣为虐。

公义没有清楚的标准,没有清晰的理念。是非黑白混淆加上人无底线的自私,任何些许的不公的法则,都会被堕落的人性拉向无底线的残忍,最终人和牲畜没有分别。就像保罗所说的:有些人生来就像没有灵性的畜类。

很多教会里的弟兄姊妹纠结于此,完全是教会里没有对公义清楚的概念。他们的公义理念完全是以世俗为标准,在“公理”与“婆理”之间选一个理,加上自己的私心,坚守之。教会里大讲特讲的“爱人如己”“做光做盐”,在公义模糊的概念下,完全是空话、套话、俗话。你的观念和世俗的观念一样,你的做光做盐和外邦人的害人害己有何区别?连最基本的公义都做不到,谈何爱人?甚至于所谓的教会复兴,连真理都没搞清楚,依靠什么来复兴。依靠大声的唱赞美诗,祷告时的痛哭流涕?还是在混乱的“真理”引导下教会人数的空涨。经上说:我的话是你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为何在面对实事的抉择操作时,找不到能明确指引向左或向右的光。利用“这是正道,你要行在其间”来赞美上帝,为何在实际问题面前,这句话如此的空泛?

从旧约以色列民的民事律,把公义具体到实际遇见的任何一件小事。到新约耶稣基督舍命的代赎,成全公义。都是以公义为基础,指引人的言行。而现今教会里充满空洞的言辞,根本无法指引信徒的实际生活。大讲特讲的各种神学、爱人如己、赦免饶恕。当然,我不反对这些,虽然对神学所知甚少,我也知道神学很必要,并且我个人也是个神学迷。只是这些如果离开“公义”只是一些没用的口号,现实生活中你让他如何去行。甚至有些道德绑架式“饶恕”“爱人”简直泯灭人性,一些信徒明明正在遭受的不公,讲台上却是让信徒忘记自己遭受的不公去“爱人”,去“饶恕”,这种做法对信徒公义吗?还美其名曰“上帝就是无条件的拣选,无条件的饶恕人。”上的饶恕不是无条件的,耶稣基督是以自己的死为代价,满足公义之后而饶恕的,上帝并没有扔掉公义,直接把人提到天国。公义是解决人与人,人与上帝之间所有事的基础。

以个人对信仰的浅见,耶稣基督舍命的救赎工程,是“让人成为人”,接受福音以后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在今世通过传讲真理之内的人伦、道德,恢复人当有的人性。让人知道如何为“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在各方面道德、人伦各个层面“仁义道德”如何具体实施,而不是只拿没有任何具体实际意义的“仁义和圣洁”喊口号。知道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与那些没人性的人相处。这就是做光做盐。

我不知道这里面的具体实际意义,所以我讲不出来。

先知曾经大声疾呼:
我厌恶你们的节期,
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素祭,
我却不悦纳,
也不顾你们用肥畜献的平安祭;
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
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
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书 5:21-24 和合本)

上帝要的是公义。
而如何具体实施公义,现在教会里这种声音真的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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