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跟主内一位姐妹聊天时,她提出关于婚姻方面的疑惑:基督徒择偶一定要找同一信仰的吗?如果对方不信仰,是否自己可以在婚后将他带来教会呢?
圣经上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基督徒所走的道路是信仰的道路、十字架的道路,只有信的人才能理解,而不信的人,是没有办法去理解的。记得两年前,笔者的妈妈私下找来了她幼年时的玩伴和对方的儿子,带到家里来给笔者认识。吃饭的过程当中,笔者坦言自己是基督徒,对方阿姨便如此说:信仰是没有关系的,有信仰也很好,但是也要把信仰和生活分得清楚。她又举了一个例子,说在她住的小区,有户人家的儿媳妇也是基督徒,每逢周三周五晚上和周天都去教会,家务活也不干,去得也太勤了……“要是这样,那就不好了。”笔者记得最后她这样说。一席话落,吃完饭笔者就将她们母子二人送出了家门。后来妈妈问为什么不愿意时,笔者说:她们不是基督徒,她们不明白基督徒里面的世界。
“信”与“不信”这两类人是清楚地分开的。背负十字架,是需要有同样“信心”的人一起扶持着走。在基督里有一个词为“同工”,用来形容一同事奉的弟兄姐妹,也用来形容自己的另一半,意为:一同事工一同奔跑,同工同行。
很多基督徒在择偶是,考虑最多的是对方的外在条件,而圣经里的教导却往往被忽视。“信”与“不信”结合的婚姻,必要受到诸多苦难。即便是对方不信,婚后带着他一同去信,这个过程也是漫长而艰难的。
神看重基督徒青年的婚姻,也赐给婚姻祝福,我们在选择婚姻对象时一定要谨慎,对方一定要与神有亲密关系,这样结合的家庭才能蒙神的喜悦和祝福。在现今社会,很多教会都存在一种“热心”现象:就是将不信的人介绍给信的人。这样的做法不仅是在藐视神的旨意,也会给这样的家庭带来苦难。
婚姻是神所设立,并且将婚姻设定为一种盟约关系。基督徒在婚前“谈恋爱”必须是以结婚为目的,为婚姻做铺垫的。同时,婚姻也当分别为圣,符合神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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