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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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者能否在教堂举行婚礼?

作者: 施迦南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7月27日 02:07 |

当今社会,婚前同居现象甚是普遍,这样的风气也蔓延到教会,影响着基督徒。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基督徒,陷入婚前同居的自责和痛苦中,虽然认罪悔改了,但仍担心能否在教会举行婚礼。婚恋专家袁大同老师在微博上解答了一个弟兄关于这方面的困惑。

袁大同老师说:“当然可以!但是即便要进入婚姻也要先分居,因为未婚同居是罪。所以先要脱离罪,过一段‘二次守洁的生活’。最好不少于半年,然后办婚礼。遗憾的是:很多人认为犯过淫乱罪的人不配在会堂举办婚礼。这是不符合《圣经》原则的。”

袁老师还引用《圣经》路加福音18章9-14节的经文,是关于法利赛人和税吏祷告的对比。法利赛人在神面前祷告的姿态是高高在上,自以为义,数算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好行为,却忘记自己本身是个罪人,对神的恩典失去感谢。

而税吏是捶着胸,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并求神开恩可怜自己这个罪人,他深知自己满身是罪,不配到神面前,需要上帝的恩典和怜悯。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的,不是要定罪,耶稣最终称赞的是税吏而非外表光鲜的法利赛人,因为神悦纳罪人发自内心悔改的祷告。

在《圣经》罗马书3章中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可2:17)。教会并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一个罪人的共同体。如果按照行为,没有一个人配在教堂举办婚礼,因为都是罪人,因此无需分别出配与不配。一旦分别出来的话,那么,“配”的人就会藐视不配的人,这也是犯罪了。

律法不能拯救人,唯有福音才有此大能。但耶稣来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爱能完全律法。

当罪人悔改时,我们理应接纳和包容,而非指责藐视对方,否则也会陷入法利赛人的境地,自以为圣洁,然而在神看来却是污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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