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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宗教与法治”暑期培训班北京开幕 讲员阐述研究的三个原则

作者: 王新毅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3年07月16日 00:48 |

7月15日上午,2013年“宗教与法治”暑期培训班在北京举行了简洁的开幕式。在接下来的共2周时间内,来自全国各地的50多位学员将在10多位中外著名学者的带领下,共同学习和讨论许多有关“宗教与法治”的课题。

开幕式由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刘澎教授主持。他介绍说,这是第四届的“宗教与法治”暑期培训班,和往届一样,讲员主要来自于世界各国著名的相关专家,他盼望透过讲员的广泛讲解,能够让大家对全世界宗教和法治的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目前如何更好的面对宗教管理的许多实际难题,相信这些涉猎可以帮助我们更多的思考。

同时,培训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学员也同样来源广泛,主要是各地的法学学者、宗教人士、以及宗教管理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等,他盼望大家能够更多积极的思考和交流,更好的面对和解决许多宗教难题中的问题。

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布雷特.沙夫斯(Brett G. Scharffs)作为主办方讲员代表,介绍说,“宗教与法治”暑期培训班从四年前开始举办至今已经有15个国家的学者先后前来授课,之所以这个培训班收获良好的效果,主要是他们一直秉持三个重要原则:

1、承认宗教事务本身、及宗教与法治两者关系的重要性,“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虽然人类会受到各种因素的掺杂,但没有看到这个世界走向整体世俗化的趋势,这其中宗教的力量很重要,当然有时宗教会成为邪恶力量,但宗教总体上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正义的推动力量。”

2、用比较法和国家法的视角,以此能够学习正面的经验和负面的教训。“我们采取比较法的方式比较、研讨和讨论,并不意味着‘强制性的器官移植’,我们一直抱有诚惶诚恐的态度,我们只是建造脚手架,而不是建筑的巨匠。”

3、相信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很有帮助,学员们来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既有宗教人士、又有法学界人士、既有私人领域人士、又有公共领域人士,学术人士、宗教组织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人士的讨论和交流会很有帮助。

接下来的10天学习中会逐天研讨不同的主题,包括:宗教与法治引言;作为人类价值的宗教信仰自由;组织问题——登记、自治及财务;宗教与教育;公共生活和政治中的宗教;宗教信仰与言论自由;对宗教行为与表达的限制;对宗教的管理:前进之路;宗教与国家安全;以及目前新出现的问题等。讲员包括10位国际讲员和2位中国讲员: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刘澎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所研究员高师宁。

其中在2周学习中间,还于本周六穿插了为期一天的“宗教与法治”学术研讨会,主题为关于宗教财产的立法讨论,届时会有近20位学者对宗教教产的归属问题、宗教教产的退还问题、宗教组织的免税待遇、宗教组织的财务监督进行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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